第038章 双面
林夕收回腿,整整裙摆,继续做淑女。 “吧嗒”、“砰”、“咚”、“啪啪”、“哗啦” 教室里顿时响起了各种怪异的声音,有掉了手中的书或者笔的,有掉了眼珠子和下巴的,有从椅子上摔落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的,有僵硬着脸部表情流了口水都不自知的,五花八门品种齐全,各具形象和特色。 陈老师捡起中间折断的教鞭,一个帅气的三分投篮动作,教鞭正中教室东北角的垃圾桶中心。几步走到讲台边,抽出根粉笔递给林夕,反手一指还空着一半的黑板,“把你想到的解题方法,写到黑板。” 林夕接过粉笔,开始书写起来,写到一半时才发觉,她其实应该不理会陈老师直接转身就走的,可是他已经软和了语气,且也不怪罪她的顶嘴,她不能再无礼。 写完两种解题方法,林夕瞧见谭吉吉已经端端正正地坐在了座位上,她放好粉笔,也回了自己座位。陈老师夸奖了林夕几句,开始讲解起来。他的讲课,跟他的外表成正比,一样帅气和富有吸引力。 或许是露了一招后旋踢脚的缘故,三班的同学,开始把林夕放在与谭吉吉等同的位置。这“白痴魔鬼”的meimei,绝对比“白痴魔鬼”本人,还要只能远观不能近距离接触。外表看起来是淑女,实质啊,百分百暴力女! 傍晚放学的时候,林夕拒绝了谭吉吉的邀请,她不能搭乘谭家的车回去,因为吴叔说过会来接她。谭吉吉带着双红红的兔子眼离开了,没过几分钟,林夕等到了辆熟悉的车,开车的不是吴叔,而是吴庸。 “舅舅,怎么是你来接我的?”林夕拉着吴庸的胳膊,甜甜地笑,“真好,小夕都好几天没有见到舅舅了,小夕想舅舅了。” “小鬼灵精,我去了趟钱塘,今天下午回来的。我也想你了,就顶了吴叔来接你。”吴庸探过身来,给副驾驶座的林夕系好安全带,把她的书包扔到后座,“等一会儿啊,舅舅再等一位朋友。” 银灰奔驰掉了个方向,停在了校门北侧。 “抱歉,整理了下那帮小兔崽子交上来的作业,比预计晚了……”没过几分钟,后座的车门被拉开,坐进位年轻男子。男子本来一直絮絮叨叨地念叨着,突然间停了话题。良久,突然叫喊道,“林夕?” “你好,陈老师。”林夕转过头,浅浅一笑。 “一航,她就是我一直跟你提起的小鬼灵精,阿依古丽的女儿。”吴庸递了罐啤酒给陈一航,自己也打开了一罐,与陈一航碰了碰易拉罐,“我找你要点东西,让她闲暇的时候,有点事儿能做做。” 陈一航拿着易拉罐并不打开,火辣辣的目光,直直地盯着林夕的侧脸,林夕没有在意,仍然小口小口地喝着牛奶。陈一航看了好久,终于打开了易拉罐,仰脖将整罐啤酒灌完,抬起手背一擦嘴角的残留,感慨了一句,“学长,果然是你的外甥女,身手跟你一样,一样的漂亮。而且,跟你一样的牙尖嘴利。” “那当然。”吴庸得意地挑挑眉,发动了奔驰车。 不知道吴庸现在要去的地方,是不是陈一航的家,反正离临海二中很远,七拐八拐拐出市区后一直往西,飙了约有半个小时,奔驰车停在了几幢废弃厂房前。 厂房是黑色的瓦白色的墙,外墙很多都爬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连有些窗户都被覆盖了起来,锈迹斑斑的铁丝网围在外面,看得见里面的院子里,东一堆西一堆的,堆满了各种建筑垃圾,还有四条散养的土狗,在院子里转悠着。 看到了奔驰车,纷纷扑过来,疯狂地叫喊着。 “看,他们是在欢迎我呢!”吴庸笑着给林夕拉开了车门。 “得了,这几天我比较忙,四天没有过来。”陈一航意味深长地望着吴庸,“他们已经四天没有吃了,你说我现在打开门的话……它们这么多年没有见过你了,鬼才知道,是否还认得。再说……”陈一航的视线,落在林夕身上。 “小夕不要怕,有我在。”吴庸揽着林夕肩膀的手,一个用力。 陈一航很鄙视地看了一眼林夕,开始找钥匙,“其实害怕也没什么,养着它们就是为了让人害怕的。如果害怕的话,下次不要来好啦。” 破破烂烂的大门,“哗啦”一声地推开了,四条土狗猛地扑过来,扑到一半却硬生生地止住了动作,神色萎靡下来,喊声也顿时偃旗息鼓。林夕转过头,望着陈一航浅浅地笑,这是她最近几天的新发现,发现她能命令多种动物,包括狗。 “回去!”陈一航喊了一声,四条土狗灰溜溜地扭头就跑。他带着吴庸和林夕,走进了从门口开始数的第三间厂房。 厂房里随意堆满着各种大小不等的破烂纸箱,地上难得留出的空隙,随意扔着纸箱包装袋。虽然看不清楚纸箱里装的是什么,但林夕已经闻出了一丝火药味,难道说,这里面有枪械武器?而这些东西的拥有者,是陈一航? 林夕正迷糊着,吴庸已经回答了她的问题,“一航,找两把轻便的手枪出来,就M9吧,你这里还有存货没?”吴庸拍了拍林夕肩膀,在她耳边低声说道,“上回穆老三看过你的镇定,想教你射击,我帮你拒绝了他,因为射击……” 吴庸没把话说全,俏皮地眨眨眼。 林夕笑着接过话,“舅舅比他更好!” 陈一航已经翻腾出两把M9,还有一个桃木盒子。吴庸欣喜地拿过那个桃木盒子,拿在手里垫了垫份量,用手指挑开了锁。林夕瞧见盒子里的东西,差点要惊呼出来,那是MRI公司特别生产的金版沙漠之鹰,全世界只有100把。 施瓦辛格的《最后的动作英雄》那部电影里,是沙漠之鹰帮他塑造了神枪手的形象,这也是林忠国最喜欢的一款手枪。林忠国有一把铜版的,不及金版稀少,但也是1000把珍藏版里的其中之一,他可在桃木盒包装外缠了好几层保护布料,放在箱底藏着好好的。 因为受林忠国的耳濡目染,林夕对枪械还是比较了解的,沙漠之鹰具有彪悍的外形,手腕力劲较小的她,很难控制好它的发射力量。而M9相较而言比较轻便,枪长约莫20厘米,空枪重量不到一千克。 “学长,对林夕而言……”陈一航扫视了下林夕纤细的手腕子,“M9还不如这个……”他的手掌心,躺着把格洛克17,格洛克17比M9还要轻便,而且不用瞄准就能射击,很适合用于突然出现的近距离情况。 “嗯。”吴庸点了点头,问林夕,“小夕,你喜欢哪个?自己挑。” 林夕握住那把格洛克17,试了试手感,迅速瞄准厂房天花板的那盏白炽灯。没有扣动扳机,林夕收了回枪,“舅舅,小夕喜欢这把。谢谢陈老师的推荐。” “你用的顺手就好。”陈一航现在的神色,没有了学校里的那种**气,让他那张帅气的脸更顺眼了些,但魅力还是没法与吴庸相比。林夕突然发现,陈一航的**气是模仿吴庸的,虽然画虎不成反类犬,只是他底子好,也就稍稍的,像老虎了点。 选好手枪,吴庸没把陈一航送回家,只把他带到了最近的公交车站。等奔驰车内只有她和吴庸两个人后,林夕掏出格洛克17在手里把玩着,冷不丁的,开口问道,“舅舅,mama和吴叔都说过你只是个商人,怎么会……” “呵呵。”吴庸单手控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伸过来,摸着林夕的脑袋,“在米国,枪械的管制根本不像****这么严,在那里,枪战随时随地都能发生。舅舅跟吴叔相依为命,没有其他依靠,想要活下来,就必须……” 吴庸的脸,披上一层寒霜。 很快寒霜融化,春暖花开,“我跟穆易的舅舅穆老三,就是学射击的时候认识的。而一航则是我们的师弟,另外,一航还跟我同所大学毕业。”吴庸停顿了一会儿,又道,“回****后,改不掉随身带枪的习惯,总觉得没有那小东西就没有安全感。所以……” 看着林夕仍旧一脸糊涂,吴庸捏了捏她的鼻子。他不想继续解释,林夕也就没继续追问,聪明地转移了话题,“舅舅,你刚才说,穆叔叔是穆易舅舅?” “嗯,穆易是随母姓的。”已经能看到吴家别墅的白色木栅栏了,奔驰车的速度,慢了下来,“小夕,把东西收起来吧!改天我有空的时候,带你去射击场。记住哦,要帮舅舅瞒着吴叔和你mama,当然,还有你哥哥。” 奔驰车停在了别墅的底层车库,吴庸却不打开车门,他一手搭在林夕肩膀,一手抵着椅背,把林夕扣在他的胸膛和副驾驶座的皮座椅中间,“小夕,答应舅舅,帮舅舅瞒着秘密。” 他的嗓音,沙哑低沉又带着独特的魅力,他身上的香水味,充斥着她的鼻腔。这姿势似乎有点……不对!那把格洛克17还在她的手里,枪口正抵着他的心脏,只要她一个激动扣着扳机的手指一抖,枪膛里的子弹就会立刻贯穿他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