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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残烛暗火 此行回乡

    诛明正文第九十四章残烛暗火此行回乡朱达和周青云已经习惯了老人的刻薄,在马上对视着笑了下,尽管互相看不见对方的笑容。

    夜里行动和白日完全不同,骑马对行进速度提高的很有限,主要是能节省体力,村子之间,以及村子和官道之间的路都不好走,纵马奔驰容易让马匹摔倒骨折,那就是更大的麻烦,所以走一走就会停下来歇歇。

    “袁伯,咱们每次都把这马匹卖掉,会不会被人觉察,这一年多杀人得罪的可不少,万一引上门来,恐怕是大麻烦。”

    “怕个球,这马就是金子银子,大家都觉得是黑吃黑,大同地面上各家折腾了这么多年,杀来杀去纠缠不清,你明目张胆的卖马求财,他们反倒是想不明白猜不准。”

    “袁伯,万一他们在集市上安排眼线,咱们卖马的时候被盯上......”

    每当这样的场合,周青云就会安静的倾听,或者喂马或者准备其他,争论的双方主要是朱达和袁标,朱达好像什么都能考虑到,而向伯则不屑一顾,处处反驳。朱达的这个考虑让老人笑得咳嗽出来。

    “......你以为他们多大的能耐,还去集市上安排眼线,有些心思就不会放着人回家住,要圈在庄子里,三年四年再放回来,真是个做事严谨的就在最后都灭了口,怎么会像这样......”

    说到这里,老人笑了笑,尽管火光很微弱,可朱达和周青云都注意到这笑容的冷酷,配合上老人脸上的伤疤,在这夜间好像恶鬼一般,袁标喝了口在火上温热的汤,沙哑着声音说道:“真要发现了又怎样,真刀真枪的杀就好了,你们两个这么年轻,不会想着享受太平富贵吧!”

    对老人说出这样的话,朱达和周青云甚至都没有对视,只在那里习惯性的无奈摇头,看着老人不出声了,朱达才又沉声说道:“袁伯,你这身子越来越经不住折腾,就不用白天夜里的和晚辈们跑了,我和青云两个人应付得来,再不济,他手里还有一张弓,真遇到事,杀不了也能跑的了,你在家好好歇些日子。”

    “......我......我帮不了你们太多,可见识还是有的,你们俩杀了这些人就自以为是老手了......还差得远,今天这赵大胆......”老人一边咳嗽,一边絮絮叨叨的开始点评。

    到了这个时候,朱达和周青云不再顶嘴,而是很认真的倾听,时不时的提出问题发表意见。

    讲解评述也是休息,没过多久,三人就熄灭了火堆起身继续前进,袁标在那里强忍着咳嗽被朱达和周青云搀扶到马鞍上,朱达知道周青云和自己一样担心袁标的身体,老人的确撑不住了。

    三年前初见袁标的时候,老人精神很足,但到底是受过重伤,损了元气,两年前不过是小小的风寒,让袁标的身体一下子崩溃下去,眼见着看不到明年的样子,可越是这般,老人越不肯在家休养,整日里给朱达两人制定目标,跟着他们前往,然后评判他们的行动,这样的拖累也让袁标的身体愈发的不堪。

    他们没有直接回郑家集,而是向西而去,越向西走,来自陕西还有延绥、榆林两处的商民就越多,这几处和大同互不管辖,同样又都是边镇的做派,所以大同边镇的西边格外无法无天,在那边做事都得小心翼翼,免得被人设圈套下黑手,同样的,在那边做生意不问来路,只要有利可图,什么都敢做。

    就在西边某个路口处,每到清晨就有三三俩俩的小队和独行人物聚集,他们会向过路的商队兜售各色货物,从小件到牲口,甚至连闺女和孩子都有,价钱相对合适,只要你不怕后续的麻烦,买下来转手就是红利,有商队根本不顺路宁可多绕也要过来碰碰运气,甚至还有江湖绿林的人物来这边淘货。

    朱达用泥土把脸弄脏,牵马去了路边,赵大胆的坐骑鞍具已经被他丢掉,倒也看不出什么来历,虽说这是北境边地,可马匹依旧是稀罕紧俏的货物,几个人问价之后,很快就是拿到现银出手,看着朱达骑马带刀的样子,也没人起什么坏心。

    即便如此,朱达离开这边的时候,还是特意回头看看有没有人盯梢,这个倒不是小心,而是教训,就在半年前,也是来这边销赃,因为收获不错,没走多久后面就跟上人了,也多亏周青云那张弓压阵,不然怕是有大麻烦,从那之后,朱达每次都谨慎异常,生怕被别人盯梢,当然,他也琢磨着怎么去跟着别人。

    等回到周青云和袁标等待的地方,发现老人已经睡着了,朱达和周青云没有急着叫醒,反倒在那里安静的等了一个时辰,袁标是自己醒来的,没好气的把两人一顿骂,可精神多少好了些。

    三人还是没有朝着郑家集走,他们反倒又绕了远路,朝着白堡村那边去了,这么东绕西绕的,有心人很难跟上来。

    原来从外面去白堡村,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官道上走小路,一个是沿着夏米河走小路,上了小路之后,路上冷清不说,而且坑坑洼洼,杂草丛生,很是难走。

    可现在却完全不同了,如今官道和河边通往白堡村的两条路都不能说是小道,都可说是大路,和破破烂烂的官道比起来也丝毫不差。

    这修路可是要大人力要大本钱,莫说是已经没有私盐做基础的秦川,就算当年鼎盛时候,也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之所以变得好走和宽敞,原因很简单,走的人多了,那些年的文坛宗师曾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当真是不假,来来往往的行人车马变多,比从前变得多,自然就把路踩出来了。

    而且沿路村寨都想做行人的生意,就算买不了大笔货物,搭个棚子卖茶水也是好的,总归是个贴补,既然想在这里面赚点,那就要多少cao劳,如果自家村寨前的路面太破烂,大家不愿意停留,那谁赚个什么,所以沿途村子百户之类的,多少会把门前的路面整修一下,时常垫土挖沟之类。

    距离白堡村还有十几里路的时候,朱达和周青云都让坐骑慢慢走,这样可以不用太颠簸,让袁标在马上舒服些。

    他们选的是从官道到白堡村的小路,在这个距离还要经过下马村,要是三年前,三名骑马的外人经过,整个村子要么戒备,要么紧张,天知道是不是卫所大老爷派家丁过来催收粮税,如果不是大老爷派出来的恐怕更糟,马贼进来那可是大祸。

    可现在完全不同,一看到朱达过来,村子里的总旗都快步迎了出来,笑着请朱达去家里喝茶,百户实在拉不下来这个脸,可也让自家儿子过来请,两边嘴里喊着的都是“达公子”,说多亲热就有多亲热。

    朱达也懂做的很,早就翻身下马,和这百户里的头面人物寒暄客套,大家都把这个礼数做了个十足,尽管最后也没去做客,但也约了下次的日子。

    以往在这等百户村中,百户和总旗们奉承的,下面的军户百姓往往是冷眼相对,这么多年下来,这等奉承的往往都是来吃人rou喝人血的老爷,大家畏惧权势不敢如何,但心里肯定恨的咬牙切齿,但对朱达几人不同,只要见到的都是客气恭敬的问候,那是发自真心的礼貌恭敬和感激。

    朱达对这些人同样客气礼貌,他没觉得自己如何高贵,朱达一直把自己当成个普通军户来看,绝不摆架子之类。

    若有从前来过下马村的人,会发现这时候的村子和三年前完全不同,当年这边被卫所老爷们压榨的很惨,又被贼兵突入,弄得很是残破,但村子里人家还是不少,青壮男丁还是有的,可朱达经过的时候,却不见村中有多少青壮,甚至连壮妇都少,如果让一个不明内情的人看到了,恐怕会以为这村子真的残破。

    因为坐骑慢走,在马上老人的状态也好了很多,离开下马村的时候,忍不住在那里感慨“你这孩子的心思我弄不懂,有这样的本事还学武干什么,拿刀搏命那是没办法才走的路,你何苦来......”

    “袁伯,你絮叨多少次了,我不是和你说了吗?没刀的话,什么都护不住!”朱达笑着说道,看着远处的白堡村,他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夏日正是绿意繁茂的季节,这边距离夏米河近,又不缺灌溉,不管是庄稼还是草木都是茂盛异常,骑马行走其中,人也感觉身心舒畅。

    春忙过去,秋忙未至,田里也不见多少人,白堡村土围的几个门大开着,看着和平轻松,只有几个孩子无忧无虑的奔跑玩耍,他们看到朱达三骑之后没有害怕,反倒是凑过来看了几眼,然后笑着向后跑去,边跑边喊道:“大少爷回来了,大少爷回来了!”

    听到这个的朱达满脸苦笑,袁标则是嗤笑说道:“郑家集老郑的孩子勉强能被叫个少爷,你这倒好,居然加了个大。”

    “袁伯你别笑话我了,他们分不清达和大,就这么乱叫,我也觉得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