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招贤榜
平息了南京朝堂上的党争,吴应熊很快查出了攻击阮大铖的幕后人物,正是东林党的领袖钱谦益。 此时,钱谦益正为自己摆平了江南的商业税问题而沾沾自喜,想要邀功。 吴应熊却并不买账,因为大明的商业税税率很低,三十税一。而且吴应熊在各地专门设置了征收商业税的税务稽查所,明文规定,只要商人足额交税,各地官员不得再有任何刁难;偷税漏税者入狱,没收家产。 商人们专心做生意,付出并没有比以前增加很多,推广起来并不困难。以前只是东林党人阻挠才没收起来。 为了彻底平定江南的党争,吴应熊将阮大铖免职,抄家,得白银上百万两,黄金十万两,全部充当军饷——因为吴应熊很快查清楚了,阮大铖当兵部侍郎后编了《蝗蝻录》(诬东林党为蝗,复社为蝻),据《留都防乱公揭》署名捕杀,黄宗羲等上百人被捕入狱。 为了以示公允,吴应熊将南京因受党争而入狱的数百人全部释放,这其中就包括三十四岁大才子的黄宗羲——崇祯四年,张溥在南京召集“金陵大会”,当时恰好也在南京的黄宗羲经友人周镳介绍参加复社,成为社中活跃人物之一,黄宗羲与万泰、陆符及其弟黄宗炎、黄宗会等还在余姚组织过“梨洲复社”,《留都防乱公揭》他有参与署名,所以被抓。 一时间,江南士子对吴应熊刮目相看,民心大快! 吴应熊趁热打铁,将钱谦益也免职,然后在江南推行新儒家运动——江南繁荣的经济和生产力,已经和传统的儒家思想发生了激烈冲突,必须来一场思想革命,不过,大明现在千疮百孔,内忧外患,路要一步步走,不能从封建社会跑步进入资本主义,必须先打牢思想基础。 吴应熊不想步子迈得太大,所以决定从革新儒家文化开始,他派人在江南贡院贴了相府的“招贤榜”,凡是对儒家思想有新见解的人,都可以到南京的国子监报名,经过吴应熊的选拔,可以进入吴应熊的相府当幕僚,这“招贤榜”还在《新江南日报》上刊登,并特别注明了应征“不问出身,无需功名,不念过往,唯才是举”! 能进入吴应熊的相府当幕僚,在封建社会相当于一步登天,一时间,江南的士子们热血沸腾了,尤其是那些没有考取过功名的,再也不管什么钱谦益和东林党,争相报名。 最后,短短十天,报名的读书人多达一万人。 吴应熊亲自出题,题目就叫《儒家的变迁和未来》,每一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不限制,要求考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吴应熊亲自带着满云龙等禁军监考,选拔幕僚,在这次考试中,三十四岁的黄宗羲、三十一岁的顾炎武、二十五岁的王夫之、三十三岁的方以智等七十二人脱颖而出,他们的思想,显示出晚明社会的思潮其实已经很进步。 黄宗羲在他的答卷中,提到了税费改革,他称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积累莫返之害”。 在文章中,黄宗羲反对大明日益苛重的赋税征收。他说“吾见天下之田赋日增,而后之为民者日困于前”,指出江南的田赋特重,有些田亩将一年的产量“尽输于官,然且不足。”他分析了使人民苦于“暴税”的三害“有积累莫返之害”,指税制每经过一次改革,都导致赋税的进一步加重;“所税非所出之害”,指田赋征银,银非农业生产之所出,纳税者因折银而加重负担;“田土无等第之害”,指不分土地的肥瘠程度按一个标准征税,造成负担不均。 在文中,黄宗羲还提出了具体的赋税主张:第一,“重定天下之赋”,定税的标准应“以下下为则”;第二,征收田赋“必任土所宣,出百谷者赋百谷,出桑麻者赋布帛,以至杂物皆赋其所出”,生产什么缴纳什么,不强求一致;第三,重新丈量土地,按土质优劣计算亩积,分别以240、360、480、600和720步作为五亩,即把土地分为五等,据等征税,消除因土地质量不同而带来的赋税负担不均的问题。 黄宗羲认为,要使民富,还必须“崇本抑末”。所谓“崇本”,即“使小民吉凶,一循于礼;所谓“抑末”,即凡为佛、为巫、为优倡以及奇技yin巧等不切于民用而货者,应“一概痛绝之”。他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工商皆本”的思想是对传统的“重本抑末”的大胆否定。 挑灯夜读黄宗羲的文章,吴应熊的心情顿时大好,开心笑了——看来大明还真是人才济济,当即将黄宗羲圈定为招贤榜的榜首! 同在一起阅卷的阿九公主看吴应熊笑了,问道:“吴公子,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吴应熊道:“为我大明人才济济而高兴啊。钱谦益之流,罢官也就罢了,只是徒有虚名而已。” 黄宗羲的文章激情澎湃,吴应熊手不释卷,继续往下看,黄宗羲的思想还真是先进:在文章中,黄宗羲还专门列出一章谈《学校》。他认为学校中要析讲时事时政,要明是非之理,也要对政府行为有所监督。认为学官需要有较大的权力。学校也应广开言路,成为舆论场所。这种学校议政,参与是非判断的观点在当时非常新颖。黄宗羲认为“学贵履践,经世致用”。黄宗羲还指出,太学的祭酒,应择当世大儒充当,其地位应与宰相相等,每年初一,天子与宰相、六卿、谏议等都得前往太学。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郡县的学官,也由名儒主之。每月的初一、十五,大会一邑之缙绅、士子;郡县官亦须前往听学官讲学,而且执弟子之礼。
另外,黄宗羲还在文中提出要“限制君权”,他在文中说,人类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使天下受其利”、“使天下释其害”,也就是说,产生君主,是要君主负担起抑私利、兴公利的责任。君主只是天下的公仆而已,“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然而,后来的君主却“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益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并且更“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而不是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对君主“家天下”的行为从根本上否定了其合法性。 “这黄宗羲真是胆子大,看来经受过牢狱之苦,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将生死看得透了,竟敢提出限制君权。”吴应熊笑着对阿九公主说。 “还有这样的狂生?”阿九公主接过黄宗羲的文章,一看,黄宗羲认为要限制君主的权力,首先得明辨君臣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原夫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 黄宗羲说“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都是共同治理天下的人。因此,君主就不应该高高在上,处处独尊的地位。否则就该逊位让贤,而不应“鳃鳃然唯恐后之有天下者不出于其子孙”。至于为臣者,应该明确自己是君之师友,而不是其仆妾,“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如果认为臣是为君而设的,只“以君一身一姓起见”,“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自己的职责只在于给君主当好看家狗,而置“斯民之水火”于不顾,那么,这样的人即使“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同样是不值得肯定的。因为“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这就是黄宗羲的君臣观。它对传统的“君为臣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封建纲常,否定掉了。 “这样的人,如果在先朝,恐怕早死了一百遍了。父皇不会容下他。”阿九公主说。 “是啊,光是设立宰相这一条,就够他掉脑袋了,真想立即召见此人!”吴应熊说,黄宗羲提出的限制君权的另一主张就是设立宰相,他认为:“有明之无善政,自皇帝罢丞相始也。” 黄宗羲认为明朝废除宰相后设立的内阁大学士,其职责只是备顾问以及根据皇帝的意旨批答章奏,内阁没有僚属,没有力事机构,其事权很轻,根本不能与昔日的宰相相提并论,内阁既无实权,而天子又不能或不愿处理政事,于是就依靠一群凶残的宫奴(阉党)来进行统治,这就出现了明代为害至深且巨的宦官专权。 “他说得确实有道理,皇兄任命你当了宰相,现在大明一派中兴之象。不过,他是有先见之明还是阿谀奉承?”阿九公主笑着问吴应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