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晴天不晴
“哥,不用送我进去了,宿舍也不让外人进。”两个人返回校区已是天色暗的透彻了。 “那行,杨杨,你自己及照顾好自己,我在北京这段时间你有啥事直接给我打电话找我好吧。”小龙哥哥像小时候一样仿佛是杨杨的最厚实的靠山。 “恩,那我走了啊哥,拜拜了。”杨杨关好车门。 “拜拜了,早点睡觉啊。”小龙哥哥摇下车窗冲着杨杨招手。 杨杨目送着车子远去才动身返回宿舍。 “进点进点,dj有大么,有大开大!”隔着宿舍的门就能听到小莘的声音,一听这家伙就是在玩守望先锋。小莘太过入神,杨杨进门的声响也没能把沉浸在电脑中的小莘拉回现实。 “小莘我回来了啊。”杨杨打开柜子把包随手扔了进去,双脚互相把鞋蹭掉,往杯子里倒了一杯水,咕咚一大口就喝了个一干二净。 “法鸡看后面,后面有个绕后的死神。”小莘神色激动。 活脱脱一个网瘾少年。杨杨走到小莘背后,重重的拍了他的背一下。 “我靠——”小莘吓得跳了起来,耳朵包裹着的耳机都被一次性的从插孔中拔了出来。 “哎呦,大哥,这宿舍里一个人没有的,你这回来也不先说句话,你特么要吓死我啊。”小莘喘着粗气抚摸着胸口,一脸惊魂未定。靠坐在椅子上,游戏也不打了。 “瞧你这点出息。” “换你你不害怕呀,净会站着说话腰不疼。”小莘平复了下心情,重新戴上耳机拿起鼠标,倒也是恐惧平息的迅速。 杨杨坐下,把袜子一只只脱掉扔到放置在一旁的鞋子里。书桌旁边靠放着的吉他包在台灯的照射下可以看到一层不算薄的灰尘,杨杨从床边的架子上取下抹布,投湿,从上到下的把包上的尘螨擦拭干净,便把吉他包横放在腿上,小心翼翼的拉开拉链。一把有点旧但弦上并没有上锈的johnson民谣吉他赫然显现,琴箱淡淡的木香味,手抚在琴弦上略过的摩擦声音,就仿佛回到当年费力的用手指肚一点点压着品和弦,伤脑筋的记忆着不同和弦的日子。 T1213121。 当初缠着mama买这把吉他,别提费了杨杨多大的力气。 想着这些,杨杨的嘴角就不自禁的漾起笑意。想起当初是怎么逃课去乐团的琴房弹吉他,想起第一根六弦弹断的那天,第一次把手指肚磨破的那天,第一次完整地弹下来小星星的那天,第一次在全班面前别有用心的唱最想唱的歌给暗恋的姑娘的那天。 青春真的好短,但青春其实好长。 每个短暂一时的青春瞬间,都被长久的记忆所捕获,所保存,所细细体味,以致每一个毛孔的每一个感触,都铭刻的清清楚楚。就这些个大大小小值得铭记的故事,把最短暂的青春样子,最大程度的无时无刻的能够得以还原,至于契机,无所谓是一把吉他,还是一封情书。 杨杨轻轻地拨了拨弦,长久的没有调音导致扫弦的和声人耳就可以听出很大的误差,杨杨一根根的把琴弦按照记忆里的音调调好,虽然难以再记忆下来整首曲子的曲谱,但杨杨还能够弹唱出当年最喜欢的句子。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紧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还有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这首晴天,是杨杨第一首能够弹唱下来的曲子,至于它成为第一首被学会的歌,却并不是杨杨主观所为,而是因为杨杨曾经暗恋的姑娘,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曲。 就像是最单纯的爱恋一样,这份喜欢也单纯得像冰雪般晶莹。 吉他弹出来的歌曲,总是和其它乐器有着很大的不相似,音效有些空灵有些厚重,像是带一点烟嗓的空灵声音,这也是对于杨杨而说,唯一听着前奏,就能蓦然安静的乐器,就仿佛天生能和灵魂里最纯净的部分产生共鸣,产生互相爱怜的惺惺相惜。 那么吉他弹出的晴天,就仿佛是初恋的专属感觉。 杨杨轻轻地、断断续续的拨动着琴弦,沉浸在一点点被拉入的回忆世界。 借物思人。杨杨想着笑了起来,仿佛还是叫触物及人更恰当一些。 “怎么把吉他又捡起来了。”小莘应该是结束了游戏。 “哦,刚才突然看见,就想再拿起来试试。” “你会弹唱么。”看来小莘刚才真的是只顾着玩游戏了。 “会一点吧,会唱的歌不多。” “大学学来泡妞的?” “高中学的,动机么,差不多吧,好像要单纯一点。”杨杨有点甜的笑了笑。 “总之是为姑娘学的肯定没错。”小莘在意的点总是跟男男女女脱不开关系。 “当初学的时候觉得辛苦,现在想想,其实挺值得的。”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当时难以发掘价值的吧,大多数小时候最讨厌最反感却被逼着学习下去的东西,仿佛都在成熟以后有了很大的价值,这东西就像是镶嵌在不同年龄的领悟,不到时候,恐怕再超乎成熟的人,也难以体会。”小莘开始很小莘的类比,“就像是对于父母的反感,对于自由的渴求,远离家的奢望,或许在数年以后,都会后悔这么处理吧。” “恩。”杨杨在很认真的思考着小莘说的一字一句。 “对了,你最近跟可儿姑娘有联系么。” “没有啊,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你没注意朋友圈么。” “朋友圈?”杨杨有一点摸不到头脑,“什么意思,可儿她发什么东西了么?” “看来你是真的没注意。”小莘低头翻看手机,“你说你,不会被人家拒绝了以后就直接把人家姑娘给拉黑了吧。” “不是大哥你别胡扯啊,要是那么做也未免太不像个男人了吧。”杨杨依旧决定隐瞒可儿和自己发生的事情。
“你自己拿去看吧。”小莘一摆手,把手机拍在杨杨的怀里。 「感谢青春里有你,好幸运和你相遇。」 底下是一张不认识男人牵着可儿姑娘手的背影照片。 不是吧,她找男朋友了? “这是她的男友?”杨杨用手指着照片问小莘。 “我觉得这个事情你应该比我清楚吧。但是只看这条状态,就应该能确定是她男朋友了。” 杨杨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感觉,就好像什么心爱的东西被人夺走了一样。 「在么。」杨杨发去一条微信。 「恩,在。」没过多久功夫。 「内个,你是找男朋友了么。」 「恩,没错。」 「那我祝你们俩幸福啊,要好好的。」几句不到二十个字,杨杨删了又打上去,打出一半又回删完全。 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姑娘被自己拒绝,理所应当的可以找一个更合适自己的男孩子啊。杨杨陷入迷惘。当初是自己拒绝的人家,现在却有要要求对方一直喜欢自己,这一定是非常自私的想法。但看上去,好像人们永远无法摆脱这些类自私的想法,明明是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却还满心的惦念。 无耻的发指。 人类这种东西,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能最大化的评估出一件东西的真正价值,至于情感,从对于结果的反应就可以真真切切的完全体现。害怕轻易得到的不珍惜,于是选择拒绝,但是看到归属权的改变,难免会有很重的失落感。 至少有一点杨杨现在很明确,自己对于可儿姑娘,是一定存在着不多不少的喜欢的。 少到不足以挖掘出更多的勇气,多到足以让自己惆怅失去。 看来这段事情,也是要彻彻底底的画上绝对的休止符了吧。杨杨的失落里倒是反而有了一丝长出一口气。既然安排相遇,势必会有分离,相遇不痴情,分开不犹豫,这才像个男子汉吧。 “小莘你吃饭了么。” “没呢怎么了。” “那去吃麻小吧,突然很有食欲。” “哎呀,懒得出去了。” “我请你。” “走走走,现在就出发。” “你个臭东西。”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来青春的回忆也不完全是那么幸福的吧,倒是在思前想后,在颓废不堪以后,显得弥足珍贵。 杨杨睡觉前更新了微信的签名。 「晴天留到最后,才会最晴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