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笔录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刘思蕾(女,未婚,二十六岁)。 10月23日,我在高中同学方洛的邀请下,请修年假,与方洛,及方洛朋友汤臣(之前不认识)、王仁(之前不认识)、李月(有过三次接触)、汤臣朋友杨赣(二号死者)一同进行川西自驾游。 我在四姑娘山,与杨赣发生激烈争执。争执原因:杨赣是我前男友。争执经过:在四姑娘山下日隆镇,杨赣单独对我说,要求复合男女朋友关系。我没有同意,并且骂他不要脸,出轨后还想复合,而杨赣反骂我不要脸,并说没有性关系算什么男女朋友。随后不欢而散。一路上没有再进行言语交流。 10月27日,由于大雪,我们一行人进入扎格旅馆住宿。 中午十二点,三十分,扎格旅馆员工葛马(藏族)死亡,案发现场没有保存完整,经由在场人员口述,得出事实,背包客,旅馆义工桑叶最先发现尸体。随后李月赶到,再其次是旅馆老板扎格。最后我与其他人一同赶到(方洛醉酒,不在场)。 案发现场没有留下脚印,血迹被大雪覆盖。死者头部前额受到重创,没有法医鉴定,无法确定死亡原因,经过初步断定,前额伤是致命伤。不能确定是钝器击伤还是摔伤。 由于案发现场被破坏,加上大雪封山无法通知当地警局,我初步决定收敛尸体,放置于客栈之中。 案发后一个小时,汤臣女友阳金玉在大雪封山前赶到旅馆。 半晚停电,客栈所有人全部回到自己房间休息。27日下午七点至九点之间,二号死者杨赣胸口被菜刀插入,死亡。于28日上午七点被王仁率先发现。 同时,一号死者葛马尸体失踪。 确定二号死者是他杀之后,随即开始集中旅馆所有人员,并逐一录取口供。并第一个写下自己记录的口供。 案件疑点。与方洛一同排查可能的一号案发现场(一号死者的房间)时,发现一枚普通打火机,印证王仁口述一号死者葛马去房间寻找打火机的描述。但,普通打火机在冬天的高原地区并不能使用,疑似是有人事后放置。且,普通打火机不能使用的事实由二号死者杨赣引导方洛察觉。 案件疑点二。一号死者葛马桌上放置有一盒使用过三个的避孕套。但就目前情况看,葛马是一个单身。在葛马日记中,多次发现,桑叶要求与我发生性关系的字样。 案件疑点三。杨赣与旅店老板扎格,李月,以及我本人有言语冲突。 案件疑点四。一号死者尸体消失后,发现二号死者尸体。怀疑是连环作案。证据不足。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汤臣(男,未婚,二十五岁)。 10月23日,我被大学同学兼五年室友(大学三年,随后同租两年)方洛邀请,并邀请朋友鬼哥(二号死者杨赣,与我关系是骑友,事发前并不知道他真名)一起,同大雪同学王仁,大学同学李月,以及方洛高中同学刘思蕾一起进行自驾游,并邀请在甘孜州L县公干的女友与队伍汇合。 我在四姑娘山,见到刘思蕾与二号死者激烈争吵。 在扎格旅馆,见到女背包客桑叶与葛马激烈争吵。并大打出手。 10月27日下午,听到桑叶高喊死人了之后感到现场。同刘思蕾王仁鬼哥一同赶到。到时,桑叶李月扎格已在现场。 27日下午一点多,女友阳金玉赶到旅馆,具体时间未知。 27日下午7点我与阳金玉在房间中左爱,并使用了一号死者桌上避孕套一个。 28日清晨。由我最先发现鬼哥失踪,随后与众人一起寻找,在寻找时听到王仁高喊,随即赶到案发现场,发现鬼哥死亡,胸口插着一禀菜刀,正是扎格旅馆使用的菜刀,我当时要求王仁与我一起,将尸体抬到了客厅内。并将菜刀拔了下来。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桑叶(化名,原名商叶。女,已婚,二十七岁)。 2015年3月12日,在遭受家暴后离开家,徒步,由汉中进入四川境内,10月08日到达X桥。 10月14日,由于手机丢失,新购买手机,没有履行费用,故而留在扎格旅馆休整,并筹集路费。 16日,被葛马强迫发生性关系。10月24日再次被迫与葛马发生性关系。 27日,我在打扫旅馆时,发现旅馆右侧侧门未关闭,关门时,发现葛马尸体。并大喊。随后众人赶到。 27日,下午八点与旅客王仁发生自愿性关系。 28日,在帮助旅客寻找失踪旅客杨赣时,听到王仁大喊,随即同众人一起赶到,目击死者尸体。并从死者身上,拿下一颗戒指。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阳金玉(女,未婚,二十五岁) 2015年10月8日,由XX公司派遣,到甘孜州L县公干。10月24日,接到男友汤臣电话,要求与其汇合。并告知在X桥汇合。 27日结束公干,驱车赶到X桥,经过通话,得知汤臣一行人已经开始下山了,却被大雪堵在了路上。随即下山。 中午十二点,撞断下山路上电线杆。 下午一点,赶到扎格旅馆。却得知发生意外,有人摔死了。 下午停电,随即怂恿汤臣在一号死者房间拿了一个避孕套。下午七点,与男友在客房休息。 下午七点整、七点零五分、七点四十,目击有人从窗前走过,分别是刘思蕾,李月,桑叶。 28日,清晨。目击第二死者案发现场。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扎格(男,汉名金龙,未婚,三十八岁) 2015年10月8日,受朋友尼桑邀请,暂时管理他的客栈。 2015年10月10日,招收葛马为旅馆打工。 14日,桑叶来到旅馆,并告知没有路费希望在旅馆打工,招收。 24日,目击葛马强行与桑叶发生性关系。 27日,杨赣、王仁扶着方洛进入旅馆。因为方洛醉酒看上去似乎很像重病病人,不允许他们进入旅馆,与杨赣发生口角。后允许杨赣方洛王仁汤臣李月刘思蕾六人入住。 十二点半前后,听到桑叶大喊葛马死亡,随即赶到,情急之下,抱起葛马尸体查看。 下午七点四十听到有人在后院说话,似乎是一男一女。 28日,与王仁一起发现杨赣尸体。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局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李月(女,未婚,二十七岁) 2015年,听朋友徐静说方洛要进藏区自驾游,随即要求同行。 10月23日出发。 10月25日,在DB县党岭,遭受杨赣强吻,并与其发生口角。 27日同随行五人入住扎格旅馆。 中午十二点半左右,听到桑叶大喊死人了,随即赶到现场。 下午七点,在方洛房间休息,并发生关系。 28日,清晨在众人寻找杨赣时,发现葛马尸体失踪。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行政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王仁(男,未婚,二十六岁) 2015年10月23日,接受大学同学方洛邀请,进入藏区自驾游。 10月27日,同行一道,入住扎格旅馆。 入住时,目睹扎格老板与杨赣发生口角。 27日十二点二十,葛马对我说,没有打火机,回屋找打火机点火。十二点三十,听到桑叶大喊死人了。随即赶到现场。并同杨赣一道,将葛马尸体抬入院内,抬动时,葛makou中吐出血液,沾湿衣服,杨赣目击。 下午七点四十,与桑叶在房中谈论死者葛马,并安慰桑叶,随后发生性关系。 28日清晨,做饭时发现菜刀丢失,随即询问,在询问中汤臣发现杨赣失踪,李月发现葛马尸体失踪。随后寻找尸体,并同扎格一起发现尸体。我当时大喊:找到尸体了。啊!不对,这是鬼哥!(案发前,不知道杨赣真名,不认识) 在汤臣的要求下,同他一到,将杨赣尸体抬入房中。 并目睹汤臣将尸体上的菜刀拔下。目睹桑叶偷偷拿了杨赣右手食指的戒子。 2015年10月28日。 记录人:XD市金牛区公安刑侦科档案管理员刘思蕾,讲述人:方洛(男,未婚,二十五岁) 2015年,10月22日,邀请大学室友汤臣,王仁,高中同学兼前女友刘思蕾入藏区自驾游。汤臣邀请鬼哥(在刘思蕾讲出杨赣名字之前,不知道其真名)加入,并接到电话大学同学李月要求加入。 10月23日一同驱车进入藏区。路上,杨赣告知刘思蕾与他认识(并未告知是前男女朋友关系) 25日,李月告知杨赣轻薄她,并同汤臣提及此事,汤臣没有回应。 27日醉酒,醒来时,在扎格旅馆。 中午十二点五十分前后,查看李月拍摄的照片。 随后尝试拨打电话报警,使用车载无线电联系警方无果。 同刘思蕾一起勘察二楼葛马房间,发现桌上有一个普通打火机,以及一盒拆开过的避孕套。并在杨赣的提醒下,想到普通打火机没办法再高原点燃。 下午七点,刘思蕾到房间谈话,十分钟后离开,离开后,李月来到房间。并且谈话半小时,随后一起睡觉,未发生关系。 清晨,目睹李月发现葛马尸体失踪,目睹王仁发现厨房菜刀失踪,目睹汤臣发现杨赣失踪。随后寻找杨赣时,听到王仁大喊,随即赶到,赶到时众人全部到齐。 目睹汤臣要求王仁一起将杨赣尸体抬入了客厅。 没有嫌疑人,也没有证人,甚至没有给案件定性,这些笔录,算不得证人证言,也算不得询问笔录。 不过,由于是记录在案的,会报给警察,所有人都或多或少说出了一些众人不知道的事情。也由于所有人都不是正当夫妻关系,所以都说了发生关系之类的话。 看完刘思蕾递过来的笔录,我第一反应就是被设计了:“我真的没和她发生关系!” “这些都不是要紧的,关键是你从其中看出了什么。” “想到什么?杨赣想嫁祸王仁,葛马和扎格并不熟。扎格想嫁祸桑叶。” “嫁祸桑叶。你怎么想?”刘思蕾不解。 “桑叶说葛马多次强迫她发生关系,然而扎格却提醒你葛马有写日记的习惯,让你看他的日记。随后又说目睹葛马强迫桑叶发生关系。日记中和他的口供不符合。他没看过葛马的日记?我不相信。我怀疑他故意引起你的思考,去考虑桑叶的犯罪可能。”
刘思蕾想了一下:“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呢?” 我仔细的思考了一下:“如果他偷偷进入过葛马的房间。那么他就看到了桌子上的打火机。故而想到了王仁可能为了脱罪自己干了蠢事。桑叶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昨夜又和王仁发生了关系。如果他刻意引导你去查桑叶,是不是就等于王仁和桑叶可能性最大。这么说起来,哪怕他做了什么,也可以脱罪。哪怕没做什么,也少一些麻烦。顺理成章的把自己摘出去。” “但是他并不知道王仁和桑叶发生关系啊?”刘思蕾疑惑。 “旅馆就这么大,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也没客气。 刘思蕾冷笑:“说的真对,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我真的没和她发生关系。我和你不是男女朋友。我和她也不是。我曾经追过你,对,你的确曾经是我的女朋友。我也追过她,但是她并没有做过我女朋友。”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情,我还有得选,我会选择刘思蕾,而不是李月。李月,并不适合我。 刘思蕾并不相信:“我们下去吧,你的笔录时间最长,再不下去楼下的人不知道会怎么想,也许凶手会觉得,我们已经查到了什么。没必要出这种篓子。” 说完自顾自的走下楼,并将日记本贴身放着。 真是无奈,正因为李月经常有这样的小动作,小想法,我才会远离她。然而现在却是个麻烦事情。早知道就不应该答应同意她一起自驾游。 窝囊。 当我走下楼时,众人还在争吵。显然,录了笔录之后,有些事情藏不住了。 阳金玉埋怨汤臣偷偷拿了死者的避孕套,汤臣反驳当时以为是意外事件,根本没注意这一切,只是哪个套套,现在却平白有了嫌疑。 最气愤的是王仁,当面职责桑叶。桑叶却不理会他,而是大骂扎格:“既然你看到了,为什么不报警?” 扎格十分恼怒:“你自己都没有报警,我还以为你接受了。这种事情在这里很常见,怎么你自己没长手么?” “万一你包庇葛马,我又报警,那我怎么在这儿活下去?” 扎格吐了一口唾沫进火炉:“我呸,你这****,既然已经结婚了,还到处跑,我甚至怀疑你是专门勾引葛马和你做的。不然你昨晚怎么会勾引王仁?” 桑叶弱小的身体突然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一把将扎格推了个跟头:“我是不是结婚了,关你什么事,我愿意跟谁做就跟谁做,反正不会和你这个变态做。” 扎格楞了一下:“你说谁变态?” 桑叶指着扎格鼻子:“你以为你在房间中穿女人衣服女人鞋子的事情没人知道么?你以为你偷女顾客内衣的事情大家都是瞎子么。你这个变态,我看就是你心理扭曲,才杀了葛马的。是葛马的确强jian了我。但是比你这个杀人犯好得多!” “你说谁是杀人犯?谁杀人了?好不要脸,我看就是你杀的。” 刘思蕾无奈的坐到一边去了,看来也不想管他们的吵闹。我只能硬着头皮:“好了桑叶扎格老板。就像你们说的,别人的私事与其他人无关。也别把这些事套入这起杀人事件中来。” 扎格被戳穿异装癖恋物癖,有些挂不住脸面,恼怒的踢开凳子:“你们爱跟这个贱人呆在一起,我不愿意,我回房间睡觉去了。没事儿别吵我!” 看着扎格老板摔门走进了自己房间,李月觉得气氛不对劲,说道:“不管什么事情,总得吃饭吧。别吵了。做饭吃吧。” 王仁硬着脖子,走向后厨,却看到了鬼哥尸体,回头看了看桌子上的菜刀:“你们准备吃这把刀切的菜么?不做了!”说完坐了下去。 虽然是个都市青年,但是我很了解王仁,他其实是个比较传统的人,如果说能接受一夜情的话,却接受不了偷情。毕竟桑叶已经结婚了。 王仁在生桑叶的气,桑叶又和扎格老板大吵一架,汤臣和阳金玉互相责怪。刘思蕾和李月因为笔录中那句发生了关系十分互相不对眼。场面爆到了极致,甚至没人去考虑,他们之中有一个杀人犯的事情。 我有些明白扎格为什么会闹,而桑叶也要职责扎格是凶手了。毕竟其他人都是我们一起的。只有他们是各自一个人,哪怕没杀人,也不愿意和其他人呆在一起。 突然,王仁抬头:“凶手有没可能是一个不需要杀人理由的变态杀人狂,甚至是鬼魂?” 这一句话,让所有人都愣了。汤臣抬头:“你胡说八道什么?” 王仁:“难道你们没有发现,葛马住在二楼一号房。鬼哥住在二楼二号房?” 阳金玉打了个冷颤:“那,三号房是谁?” 三号房,一号房葛马,旁边是,鬼哥,我住在七号房,旁边是桑叶,桑叶旁边是汤臣阳金玉,再旁边是李月刘思蕾。那么。三号房!我抬头望着王仁。 王仁吞下一口口水:“我,住在,三号房。” 呼呜呜……旅店大门被吹开。寒风夹杂飞雪,灌了进来。火苗被寒风吹得失去了光亮。众人被闪动的火苗映出的影子,扭曲,跳动,如同鬼影。 旅馆门一直关着的,怎么会被风吹开? 除了风声,再也没有什么响动。 “嗒!” 一声脆响,众人吓得齐齐颤抖,桑叶看了看众人,又看了看自己迈出去的腿:“有些冷,我去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