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圣婴大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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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吓唬作用已经起到了,知县和县丞也知道了厉害,不敢对秦泰夫妻阳奉阴违了,也到时候说正经事情了。秦泰主动告诉知县和县丞,他是来帮助大家破获孩子失踪案的。知县和县丞当然很高兴了,甚至于想跪下来感谢秦泰夫妻。秦泰夫妻不但没有借机会对付他们,而且主动提出帮助他们,真的让他们很感动。他们说了一大堆感恩戴德的话,甚至于说要给秦泰夫妻立长生牌位。 秦泰不想继续听rou麻话,所以直接说出了自己的要求。第一,秦泰要绝对的查案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扰秦泰查办案件。第二,这件案子不是小案子,涉及到顺天府,甚至于北直隶,需要大兴县县衙和其他衙门沟通。这需要知县和县丞全力协助,扫清一切不必要的麻烦。第三,秦泰夫妻毕竟不是本地人,对这里不是很熟悉,又不是官府正式官员。所以需要知县给秦泰夫妻一个身份,并且请当地的衙门的人全力配合。第四,由于失踪的孩子数量很多,一个个走访被害人家属不但不方便,而且时间来不及。所以请大兴县的一些书办分别带着衙役下去,分头搜集有利的线索,汇总道秦泰这里来。第五,通知其他的衙门,也按照这个办法搜集证据,特别是孩子丢失的过程一定要详细。第六,这么多地方一起失踪这么多的孩子,可见对方不但是一个团伙,而且分工明确。这么多孩子需要吃饭睡觉,对方一定有一个基地,而且需要大量的食物。各地秘密调查可疑的外地人,还有大批粮食的购买。第七,孩子身体比较虚弱,容易生病。所以这么多孩子在一起,一定会有孩子生病。要看病就需要找大夫,特别是看儿科的大夫。所以各地衙门派人暗中监视各地的医馆,特别是给孩子看病的儿科大夫。一旦有什么线索,马上汇报道秦泰这里来,严禁任何人私下有所行动。 知县不但一一答应,而且和县丞一起记录下来,复述给秦泰听。得到秦泰的确定之后,知县和县丞马上分头行动。县丞在县衙召集大家,分头下去走访受害人家属,尽快搜集失踪孩子的情况和详细经过。捕头带人调查外来人口,秘密调查大批食物和日用品的进入,同时开始监视每一个出诊的大夫,特别是妇科和儿科的大夫。在当时大夫开医馆很常见,但是一般的大夫只看外伤和风寒等小毛病,给妇科看病的大夫有时候也给孩子看病,所以也要监视看妇科病的大夫。 联系外县,给秦泰一个合理合法的身份办案,这需要上级也就是顺天府知府的同意。所以知县要连夜赶去亲自办理,特别是秦泰说的几项事情都很重要。不光大兴县要查,其他的地方也要这么做。知县没有权力命令其他县衙也这么做,只好请知府出面下令,要求这些地方也这么查。只有齐头并进,才能尽快查到线索,找到孩子抓住凶手。不然时间一久不但更加不容易查,而且对方极有可能杀害或者转移孩子。《大明律》中规定,任何地方官员要珍爱子民,治下子民无辜被害必须抓获元凶,安抚受害者。命案不破或者怠慢的话,官员轻者被申斥重者被降职。无辜子民命丧五人以下,地方官员本年度考核为差;命丧十人之下五人之上,该地方官员就地免职;无辜子民命丧十人之上,该地方官员免职入狱;情节严重者,该地方官员立即收监,等待秋决。所以大家都担心发生命案,出了事情不是瞒着不报,就是草草了事。这件案子已经盖不住了,所以大家只好尽力去破案,期望孩子不要大批死亡,不然的话他们有再多的脑袋也不够朝廷砍。 还好大兴县里顺天府不远,再加上知县想急着找人分担后果,所以知县马上赶到了顺天府。顺天府知府其实也很头疼,不但吃不下饭而且睡不着。他担心的事情有三件,其实都是一个问题引起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底有多少孩子真的失踪了?下面的衙门靠不住,有时候会夸大也有时候会瞒报,他需要知道比较准确的数字。第二,这个秦泰真的这么神吗?他真的能够破案吗?要是破不了案子的话,这个黑锅谁来背?第三,张居正的态度是什么?是真心关心孩子们的安全?还是想利用这个理由针对他或者他的后台?要是为了孩子的话,孩子营救回来了就可以将功抵过了。要是不是为了孩子,有其他的想法的话,张居正依然可以利用这件事情对付自己,到时候自己怎么办才好? 知县几乎是冲进知府的房间,在知府责怪的眼神下,一口气把要说的话说了出来。等知县说完之后,知县是累倒在地,知府却是听得目瞪口呆。知府知道这个知县不敢对自己说谎,更不敢拿这种事情吓唬自己,但是他还是被知县说的话吓得差点大小便失禁。没想到秦泰背后有这么多的人,隆庆皇帝、李贵妃、高拱、张居正、孟冲、冯保、谭纶,这些人都是大家仰视的人,没想到都和秦泰有关系。知府比知县想得深,难道张居正等人早就盯上了顺天府?可是知府的后台是礼部的一个侍郎,他不是孟冲的人吗?难道这里面有大文章?知府马上清醒过来,不管怎么样,今时今地这种情况下,秦泰夫妻绝对不能得罪。秦泰反正是来帮自己破案的,凡是秦泰要什么需要干什么,大家一定要全力支持。 知府不管一边知县是不是已经恢复,马上坐到自己的书桌前,写下了一张又一张的命令。第一张命令是顺天府下属的四个县立刻上报真实的孩子失踪数字。第二张命令是顺天府以及下属的各县衙权力寻找失踪孩子。办案过程中一切听从总指挥秦泰的号令。第三张命令是任命秦泰为顺天府特别师爷,全权处理孩子失踪案。第四张命令是暗中调查治下大宗货物进出,以及秘密监视大夫出诊。第五张命令是将所有关于孩子失踪案的资料全部送往大兴县,大兴县县衙暂时作为孩子失踪案的指挥中心,专门处理这类案子。第六张命令是给下面的几个县的知县的,要他们全力配合秦泰,不得怠慢或者阳奉阴违。凡是秦泰要的人手还是财物,大家都要积极配合。事后一切开支和费用,将由顺天府统一核销。 知县拿到了知府的命令,总算松了一口气。但是知县来不及休息,就被知府赶出了顺天府,要他连夜赶回大兴县县衙。为了保护知县的安全,为了尽快破案,更为了秦泰夫妻的安全,知府派顺天府的捕快和一部分书吏和知县一起回去,这些人直接听从秦泰的安排。
等大兴县知县离开了,这个顺天府知府才松了气,几乎是瘫在了自己的座位上。他真的很辛苦,还好有一点急才,不然不能这么快想到处理办法。这个秦泰绝对不能得罪,但是也不能走得太近,所以知府把指挥部留在大兴县,而不是顺天府。秦泰是张居正的好友,但是又和高拱、谭纶很亲近。高拱和谭纶是张居正的政敌,应该不会这么好相处。再加上冯保和孟冲都得这么厉害,绝对不会同时帮一个人。所以秦泰不但是一个大麻烦,而且可能正在被多方拉拢之中。在秦泰没有明确态度之前,秦泰其实本身很麻烦,知府绝对不会去招惹这个“马蜂窝”。所以知府不但要配合秦泰破案,而且要和秦泰保持一定的距离,确保自己不会被秦泰影响到。再说了秦泰要当官,只需要张居正或者高拱一句话就可以了,隆庆皇帝等人一个招呼,什么大官任由秦泰来当。秦泰不用在大兴县当一个小小代理书办,所以知府觉得秦泰不适合当官,至少这个时候不适合当官。 既然上面的人不用秦泰当官,他就不能轻易给与秦泰一定的官职。“师爷”是官员的私人助理,不但代表官员,而且不算是正式朝廷官员。知府给了秦泰一定的权限和身份,但是不是正式任命,所以既不得罪秦泰,也可以揣摩上面的人的意思。一旦上面的人觉得这个职位不合适,想升的话可以马上升,想罢黜的话也可以马上免去,可进可退相当自由。 关于开支的问题更加好说了,先让大兴县和其他衙门垫上。要是破案了,抓到了凶手,上级不追究了,顺天府当然会全部核销。要是案子破了,上面的人依然要追究的话,把这些烂账丢给接任的人去管好了。要是案子破不了的话,这些账目就要秦泰或者其他的官员承担了,顺天府不但不会核销,而且要向他们要求索赔。到时候把一些的罪责推到秦泰或者大兴县知县身上,就说他这个顺天府知府是被秦泰和大兴县知县联手欺骗了,他才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这样他的罪名不但会轻不少,而且可以被留用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