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肖美华的麻烦
晚上敲响林莲莲家的门,呈现在王小峰面前的是另一番打扮的林莲莲。 “我从网上看到,你们男人内心都很黑暗。”林莲莲红着脸说,“所以我从网上买了一护士服……” 王小峰不是正人君子,上高中的时候,跑出去上过几次网吧,玩过几个通宵,欣赏过岛国动作片,女优们时而护士,时而律师,时而警察,可总称为制服惑。面对着护士服的林莲莲,他冲动了。 狂风暴雨之后,林莲莲喘微微的躺在王小峰的怀里。 王小峰搂着全一丝不挂的林莲莲,一切都跟做梦似的,当初林莲莲是个多么骄傲的女人,能把全村男人的邪火都给勾起来,现在的穿着打扮不再跟以往那样的暴露。村里人说,她是因为离婚受了打击才穿的多。 只有王小峰知道,林莲莲穿的多因为他,她说了,不会再便宜其他男人,哪怕只是看看也不行。 在外人面前,她规规矩矩,像个大家闺秀,在王小峰的怀里,她是小鸟依人,而在上,她是魅惑的狐狸,风入骨,让王小峰罢不能。 “想不想再来一次?”林莲莲笑着,轻轻的放在前。 王小峰干咽了一口口水,别说来一次,就算是再来三次也没有问题,只是林莲莲受不了,怜香惜玉是男人应该做的。他在林莲莲的额头上亲了亲,“我不想你疼。” 不是话,胜似话,林莲莲的手往下,勾起王小峰的雄风,又是一场狂战。 …… 肖美华给王小峰送货快三个月了,每天七点走,九点点回来,有时候去商场逛逛,买两件称心的衣服或买不是特别贵的化妆品,对这种生活她满意。最重要的是,王小峰送给她的三颗金刚丸,让王能精神抖擞,她得到了无限满足。 王小峰在肖美华的心里,俨然是无所不能的大英雄,她二十五岁的年纪,仍然有少女怀,对大英雄有近乎执迷的崇拜。她逛商场的时候,会给王小峰买点小礼品,不贵,是份心意。 今天买了一保水的男士醒肤水和洁面,她放在副驾驶上,开着车往回走。阳光很好,不刺眼,有点暖,她轻哼着歌,感觉未来很美,生活很美。走出城不远,路上车不多,她挂上五档,速度说不上特别快。 吱吱! 后边传来刺耳的喇叭声,红色大卡车像暴怒的狮子从她的左边超过去,超的太急,险些把她给别到路牙子上。 “眼瞎啊!”肖美华在望龙村那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最近很受王能的宠,脾气见长,虽然知道开大车的司机霸道,咽不下被欺负的那口气,对着大车司机骂道,“会不会开车?” 大车司机因为开的车是浩宇集团的,背后老板硬气,像他们这种车队,撞了人或者是出了事故,都不怎么在乎,保险交的足够多,而且哪辆车能撞得过大卡车? 赵彦五踩刹车,打方向,把肖美华bī)停到路边。 “下车!”赵彦五去拉肖美华的车门,他一米八的个子,手臂上纹了一条蟒蛇,看上去吓人。 肖美华不给开门,她没跟痞子流氓打交道,见大个子的赵彦五怒目圆瞪,唾沫星子飞溅,吓得哆嗦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掏出手机给王小峰打电话。说到底,她对王小峰能力的信任超过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