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末世之传承对决在线阅读 - 第164章:掳人逃走

第164章:掳人逃走

    其实压根没什么狙击手,朱云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小宇他们三个现在都不知道躲在那里斗地主呢。

    晴晴还让她按在桌子上动弹不得,右手被反扣在背后,突然李峰一掌拍在桌子上,整张桌子当场散掉。

    桌子一散,晴晴也脱困了,在地上一滚便躲在了朱云的身后。

    晴晴聪明得很,知道躲在朱云的背后很安全,早就准备好躲的路线了。

    朱云依旧坐在那里没动,就这样看着她们两个,李峰则慢慢走近她们。

    李峰刚才的一掌也让她们知道了大概的战斗力,也知道他们肯定不是为了泡妞而来的,毕竟这样的实力不需要装神弄鬼去泡妞,这可是真的来抢人的。

    小美女马上跑过去对着窗外大叫,这么一喊将酒店里面的客人全都引来了,外面的人也都听到了。

    “阿峰,你们跳窗先走,我断后。”朱云说完便站起来,对着门口一个大火球下去,将门外的三个炸得在地上打滚。

    李峰现在可不会跟你谈什么怜香惜玉的,一人一拳打在肚子上,痛得她们当场弯下了腰,晴晴连忙跑过来将她们制住。

    用绳子将她们双手都绑在了背后,嘴巴也用胶布给堵住。

    这里只是二楼,楼层也没多高,顶多也就那五米的高度,对李峰来说压根不是事,一手一个将两个女孩子给提起,突然晴晴跳起来抱住了李峰的后背。

    “我怕!”晴晴很不好意思的道。

    都这么说了,李峰也不好意思赶人家下去,看了看下面便跳下去,四个人的重量加起来超过四百斤,将街上的石板都给踩裂了。

    “别动!我炸,每人两百,快给钱!”小宇伸出双手道。

    “滴……”三人的通讯设备同时收到了信号,而且信号很急。

    “干活了,刚才的那局不算。”僵尸说完一脚将不知道哪里弄来的小桌子给踹飞,纸牌也散落在地上。

    “对,刚才的信号干扰了我思路,眼睛不知道为啥突然黑了那么两秒,啥都看不见了。”阿喜说完也冲向旁边的吉普车。

    “我草!对讲机能干扰思路?还能让人的眼睛突然黑了两秒?牌都打完了才来信号的好不。”小宇也丢掉手中的纸牌冲向车子。

    就那两百对他们来说只是零钱,图的只是高兴,在这里那两百还不能买东西,能不能活着回去用这些钱还不知道呢。

    “快出城!”李峰说着将背后的晴晴给抖了下来,提着提着两个女孩子便向外跑去。

    白大天的提着两个女孩子在街上跑,很是刺激眼球,两个女孩子想叫,但嘴巴被堵住叫不出来。

    跑出一条街边终于被发现了,这里巡逻的队伍是一个大势力的负责的,这两个女的在他们的帮派可是女神一般的存在,谁都在惦记她们,娶一个的话能少奋斗几十年甚至百年。

    平时都是大伙眼红的对象,特别是助手那火辣的身材,让他们看一眼都睡不着觉,今天居然让人家绑着给提着在大街上跑。

    那些英雄救美的一幕顿时出现他们的脑海里,还没救人就开始想着人家是怎么报答他的了。

    无奈这五个人根本挡不住李峰,人家还提着两个人都没人能挡得住他,还是用最野蛮的办法直接撞开他们。

    这英雄确实不好当,只能拿出手枪对着天上来几枪,呼叫其他的“英雄”前来支援。

    枪声一响,街上的人全都看了过来,随着他们的大叫不少看热闹的人都冲了过来。

    “他们说出了你们的身份,现在所有人都在追我们。”晴晴给李峰翻译着。

    “嘭……”天空中几支烟花爆开,这是一种常见的信号。

    眼看马上要都到马路了,却有十几个“英雄”拿着枪冲过来,没办法之下只能换个方向逃,但四周都有拿着枪的人围过来。

    李峰还能抗几枪,但晴晴一颗子弹搞不好都能要她的命,无奈只能只能冲进街上的店面里。

    晴晴刚进入便拿出手枪指着这衣服店的员工,让她们将门都给关起来,再找后门的位置。

    外面可不是警察,这店里面有没有人质和他们毫无关系。

    对着店面的门和玻璃直接就开火,要乱枪扫掉里面的人,吓得里面的员工在大叫。

    “他妈的!叫什么叫!再叫叉叉了你!”李峰突然来火了,抱着的这两个女不停的在挣扎,还呜呜的乱叫。

    “给她们翻译一下,再乱动的话,我不介意将她们两个给就地正法,我还没试过外国妞什么感觉的,别引我犯罪!”李峰狠狠的瞪了这个女的道。

    晴晴翻译了李峰的话,顿时让她们两个安静了下来,这么多人在外面围着,万一真乱来了,这辈子也别想见人了。

    这年头的网络可是很发达的,一个视频便能成就了一个网红,网红也需要看形象的,被当街那啥的形象不是他们想要当的网红。

    李峰提着她们两个踢开了一扇又一扇的门,冲进了一间又一间的店面,里面的货架都给踢翻了用来挡门。

    后面传来的剧烈的爆炸,随着爆炸声响起,大火淹没了附近的店面,李峰不用看都知道是朱云干的了,一般都是这样,干了什么事,都喜欢炸了作案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