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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六节:买卖

    前往锡厄姆的路途漫长,队伍行了半日之后前方依然是一片渺无人烟的景象。不过这趟旅途倒也不急在一时,待到日头渐渐西沉,天光逐渐暗下来之后,队伍也停止了前进,找了一处算是平坦的地界停歇下来。

    队伍中隶属于邓普斯的仆役们开始辛勤地劳作起来,扎篷起火无一不足,有两个身强力壮的还跟随着三位骑士钻进了一旁的树林里,尝试着去寻觅一些猎物以补充今天的食物——虽然他们带的食物充裕,不过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到达锡厄姆,自然是能补充一些是一些了。且身为贵族的邓普斯一家在此行之前的生活甚是优渥,若有条件,自然是能吃的好一些那便好一些了。

    这趟队伍的成员主要分成几个部分:一,就是以邓普斯为核心的原生贵族家庭,包括邓普斯一家以及他们的仆役;二,是骑士部分,是这趟队伍的主要武装力量;三,是队伍中比重最大的平民,他们原本就是邓普斯男爵的子民,这次为了避难,也主动跟随着邓普斯前往锡厄姆;四,则是邓普斯一路上新捕获的那些奴隶们了,他们也是这支队伍中地位最低的一群人。

    现在邓普斯的仆役们在忙活着,平民们也没有歇着,帮着那些仆役们先收拾好邓普斯大人的“行辕”,这是邓普斯大人给他们提供保护的必要回馈,相当于劳役。做完之后,天色已经黑下来了,他们这才有功夫去做自己的事,收拾整顿今晚他们睡的地方、准备他们今晚的食物。

    平民们都已经如此忙碌,那些奴隶更是忙到停不下来。

    身为邓普斯大人的私产、相当于牛马的角色,他们负责了最粗重的活儿,那就是在骑士们的指挥下挖临时战壕,去林子砍伐搬抬粗大的树木等等,来布设这临时营地的防护措施,忙得一个个气喘吁吁,一刻都停不下来。

    而整个队伍中最清闲的人,无疑是邓普斯一家和那些骑士们了。其中,邓普斯正坐在一张挺像个样子的椅子上,旁边站着的是一个身材健硕的骑士。

    “有必要这么做吗?”

    看着那些来来回回忙活个不停的奴隶们,看着已经有点规模的营地防护措施,再看着时不时有奴隶因为木头太重而体力不支摔倒在地,邓普斯不禁有些心疼。

    他倒不是心肠这么好,为这些奴隶的悲苦命运揪心,只是纯粹地因为这些奴隶可都是他的私产啊,他到锡厄姆安顿下来之后,还指望着这些奴隶帮他种地劳作呢,他们要是因为这些无谓的劳作而有所损失甚至折损了,那可是他的损失。

    在邓普斯旁边站着的那位骑士在队伍中所有的骑士中身材是最高大的,身上的盔甲也是最齐全的。虽然那些盔甲看着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看得出来它们的主人对它们很宝贝,尽量擦拭得干净,不说锃光瓦亮,也算干净整洁了。

    他是这只部队的骑士首领,名叫唐恩伊赛德林,是一位得到王国认证的白银骑士。

    邓普斯的这支队伍,骑马的战士不少,但是得到王国骑士认证的却没多少,总共只有三个,唐恩是里面实力最强的,另外两个都是青铜骑士。

    听到邓普斯的话后,唐恩只是看着那些正在干活的奴隶们,仔细地观察着哪里有没有出现纰漏,连一眼都没有向邓普斯看去,就答道:“当然有必要。就算平时在野外行军,每日的扎营也必须谨慎,布设适当的防护措施,更何况这里可是锡厄姆附近,那就更加有必要了。”

    “锡厄姆是出了名的混乱之地,可以说是国外之国,有大量的异族聚居于此,危险程度仅次于北地之境,在这样的地方,就算是还没有到达,其危险也是不可低估……”

    “我知道!”

    邓普斯出声打断了唐恩的话,眼神有些无奈。

    这阵子以来,他已经从唐恩的嘴里听到类似的话不下于十遍了,唐恩不厌他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在这方面你是专家,你说怎样那就怎样吧……”

    敷衍了一句后,邓普斯的脑子转动起来,想要立马想个新话题出来转移一下现在的话题,不然若是让唐恩说下去,他感觉还没到锡厄姆自己就要被唐恩烦死了,而且他也不好命令唐恩不要就这个话题说下去了,因为唐恩和他并不是简单的仆从关系:邓普斯虽是贵族,不过说好听他是一个男爵,说难听就是一个那些大城市贵族眼中的乡下小地主、乡巴佬,这样的一个贵族,怎么可能拥有一位白银骑士的下属?

    唐恩之所以会在这里,完全是因为这位白银骑士也想要去锡厄姆逃避战乱,顺势和邓普斯同行,并顺便担任了这支队伍的骑士统领兼最高军事长官而已。从真实地位和相处上来说,两人其实是平级的。

    邓普斯想着怎么转移话题,但是出乎邓普斯意料的是,这次还没等他想出新话题来转移话题,唐恩自己就先把话题转移了开去。

    “男爵大人,那位也是你的奴隶吗?”

    唐恩正盯着一个方向看。

    “嗯?”

    邓普斯闻言,抬起头来,顺着唐恩所指的方向看去,见到一个非常高大的身影。

    那人衣衫褴褛,头发胡子虬结,正和另一个人一起抬着一根粗大的圆木行走着。因为身高差的关系,圆木一头高一头低,画面看着有些滑稽。

    “是。”

    邓普斯一下子就肯定地答道。

    这倒不是因为他记性好,能把他这段日子以来捕获的所有奴隶都记住,而是因为他今天日头的时候才和这人面对面交谈过——如果两个人的话总共加起来还不到十个字也算是交谈的话。

    这就是那个说要背那个废物奴隶走,邓普斯想要折磨他一下、杀鸡儆猴的家伙,只是事情过后没多久邓普斯就忘了这茬了,现在看到才想起来。

    “啊,这家伙竟然还有力气干活?”

    邓普斯有些诧异。

    唐恩则是不解,顺势问道:“他为什么会没有力气干活?”

    邓普斯说道:“白天的时候,一个没用的奴隶走着走着突然昏了过去,把脑袋还磕破了……”

    邓普斯把日头发生的事都说了出来,听完之后,唐恩看着那人的眼神更专注了一些,眼中还带着些思索。

    看到他这模样,邓普斯不禁问道:“怎么了?”

    唐恩没立刻回答,而是又想了一会儿,才道:“如果可以的话,男爵先生你能将这个奴隶卖给我吗?”

    再一次提到“奴隶”这个词的时候,唐恩的眼中闪过了一些异样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