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眼明手快
“你们三个要永远记住,你们的本事是我教的,你们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什么都要听我的。由现在开始,我就教你们怎么赚钱。” 黎叔手里拿着戒尺,一脸凶恶地对着眼前的三个孩子说,然后一尺重重地打在身旁的餐桌上,把桌上的碗碟震得“呯嗙”响。 三个孩子分别是钟信、红豆、阿占,此刻,他们正一脸的惧怕,双手抓着自己的耳朵。 钟信和红豆自从跟了黎叔后,才得知,黎叔原来带有另外一个孩子,那就是阿占,也就是现在和他们站在一起的那个。 阿占的年纪比钟信小两岁,也是个孤儿,但他比钟信和红豆幸运得多,从开始当孤儿时,就遇到了黎叔,所以,钟信的情况,没在他身上出现过。 他六岁开始跟黎叔,只因当时年纪太小,黎叔没教什么手艺给他,直到昨天钟信的到来,黎叔觉得时机合适了,才一起教他们三人。 他们三人彼此间不算熟悉,毕竟,这是他们认识的第二天。 虽才认识两天,虽不熟悉,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好朋友。 黎叔拿起张报纸,走到一个穿西装的塑胶模特前,用报纸在那模特的胸前往上一推,那西装的前胸口袋里的钢笔便已消失,看得钟信等人一阵目瞪口呆。 钟信虽然也算是靠当扒手为生,但哪见过这等手艺?内心不由暗叹道:“好厉害!” 只见黎叔那报纸反过来,只见那钢笔正夹报纸上。 黎叔把钢笔拿在手上,道:“看见没有,这就叫做眼明手快,我们行话叫开天窗。” 把钢笔插在自己的前胸口袋里,道:“阿信,我现在站在巴士上,你过来。” 一手插进裤袋,一手向上虚抓,假装正在搭巴士的样子。 阿占大声道:“黎叔,我和红豆去打酱油,等下再回来。”说完,便拉着红豆站起来,想往外行去。 虽说他从小被黎叔收养,但黎叔脾气暴躁,每次心情不好、或者喝醉酒时,大多会打他,就算不打他,也会骂他。所以,他见钟信被叫去训练,怕钟信做得不好而连累他,便机灵地拉起红豆,要逃离现在。 黎叔骂道:“臭小子,干什么?不许去,学着点。”对钟信又道:“我现在站在巴士上。” 阿占假装很委屈地道:“可是,我刚看见酱油用完了。” 黎叔道:“你过来,阿信,你去打酱油,我现在站在巴士上。”第一句和后面那句是对阿占说的。 钟信本来已拿着报纸,正要靠近黎叔,谁知阿占会搞这么一出?他想笑也不敢笑,便捂着嘴偷笑,“哦”了声,对阿占道:“我去打酱油了。”然后转身,大笑起来,虽是大笑,但他可不敢发出笑声,众人只能在后面看到他的肩膀在颤抖。 笑了两秒,觉得够了,便回身望去,想看看阿占的表现如何。 只见阿占拿着张报纸,脚步歪斜地往黎叔靠近。 黎叔看着阿占的表现,觉得莫名其妙,便骂道:“怎么?发神经啊?” 阿占委屈地问道:“那巴士不是在开动嘛?” 其实,阿占完全没必要如此表现,毕竟,他们现在是在练习,又不是真的在巴士上。 黎叔指着自己的左边,道:“过那边去。” 阿占“哦”了声,站在黎叔的左边,学着黎叔刚才的样子,用报纸在黎叔的胸前往上一推,想让那钢笔插在报纸上。 然而,试了几次也未成功,偷看了黎叔一眼,见黎叔并未望向这边,便伸手去把钢笔拿出来,贼笑了一下,想把钢笔夹在往报纸。 本以为已把钢笔插在报纸上,谁知那报纸太软,阿占放手的同时,钢笔也跟着掉落在地。 阿占连忙蹲下,想把钢笔捡起来。 黎叔虽然不看阿占的表现,但也一直注意着。阿占把钢笔拿下来时,他并未说什么,只是想让阿占感受一下,如何能把钢笔插进报纸里。谁知阿占用手也插不进报纸,还把钢笔掉在地上,顿时气不打一处,抓住阿占的手骂道:“岂有此理,左偷右偷也偷不到,真是饭桶。” 说完,拿起戒尺对阿占抽了几下。 阿占疼得惨叫了几声。 钟信和红豆一直都微笑地看着,谁知阿占会忽然被打,他们的心,也跟着阿占的惨叫声而颤抖。 钟信开始怀疑了,跟着黎叔是不是个错误?然而转念一想也已释然,虽然黎叔很暴躁,动不动就打人,但怎么说,阿占也被他收养了那么久,打个一两顿很正常,况且是阿占没按他的要求做。 钟信并不担心黎叔会如何对自己,唯一担心的,就是黎叔对待红豆,会不会象对待阿占一样?虽然,前天黎叔对他很和善,但那也只是对他,不会代表对红豆也是如此。 念及此,钟信目光担忧地看了红豆一眼,而红豆对钟信回以苦笑,那苦笑,是对阿占被打的不忍。 黎叔站起来,道:“阿信,你来做一次看看。”说完,又摆出坐在巴士时的样子。 钟信拿起张报纸,向黎叔行去。 阿占被他,让他有了前车之鉴,所以,他没象阿占那样,脚步歪斜地靠近黎叔,而是直接行到黎叔的左边。 脑中思索着,黎叔刚才示范的动作的每一个细节,但怎么想,都觉得平平无奇,只是快了点,便也用极快的速度,来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 他也当过扒手,出手一瞬间的速度也极快,但做完一系列的动作后,却看见那笔还在黎叔前胸的口袋里,喃喃道:“奇怪了,怎么不行呢?” 黎叔见钟信试一次后,就在那发呆,便问道:“怎么了?” 钟信摇了摇手,道:“别吵。”心里想着,这报纸这么软,怎么能让钢笔夹夹住呢? 黎叔刚才的气还没消,现在见钟信这么不给面子,刚想发作,却见钟信双手抓住报纸的两边顶端,把那报纸拉得很直,慢慢地放到钢笔夹底,突然加速,往上一推,居然让他成功了。 眼见第二次居然成功,钟信不由得“嘿嘿”傻乐。 黎叔拍了钟信一巴掌,骂道:“有什么乐的?这叫眼明手快吗?你这样做,比阿占刚才的差多了,起码阿占的能瞒一些人,而你的,只要是正常人都能发现你。还眼明手快呢?饭桶,全是饭桶,重做。” 阿占看着钟信被打,而自己居然被赞,心里有些得瑟,掩嘴偷笑起来,心道:“你成功了,结果和我还不是差不多?” 钟信拿着钢笔,夹在那塑胶模特前胸的口袋里,然后开始重做。 钟信有了一次经验,明白这对纸张硬度、人的力道、速度有一定的要求,双手便把报纸弄出一点弧度,让报纸不易折弯,往模特的前胸一推。 虽明白诀窍,但没能成功。 钟信不死心,继续重做。 如此数次之后,他居然能成功了,但几率不是很大,只得百份之二十。 钟信可不管这些,成功就行,便回头,对着阿占一阵挤眉弄眼。 黎叔点了点头,道:“不错,多做几次就行了。”回头对阿占厉声道:“看见没有,你这饭桶。” 阿占转过身,偷偷地吐了吐舌头,对黎叔的话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