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火烧半座城
李末给面前的这个女人仔细的形容了一下张冲等人的模样,在食物翻倍的诱惑下,女人直接排出身边的几个人回他们的基地准备。 “交易大概定在明天中午十二点,就在这个地方。”妩媚女子对着李末轻笑道。 “好,祝我们合作愉快!” 李末和女子握了握手,就在要转身离去的瞬间,却被她突兀的叫住。 “还有什么事?”李末轻松转身,嘴角挂着一抹招牌痞笑,生意谈成让他心情十分愉悦。 “你们有没有医药品,最好是能治枪伤的和能消炎的药品,我们可以拿枪支来换。”女子媚笑间问道。 “暂时没有。”李末撇了撇嘴。 女子略有些失望的点了点头,旋即对着已经上车的李末招了招手。 她面带微笑的看着启动的车辆,随着越野车缓缓消失在视线中,女子的笑容也是渐渐收起,眼中泛出一抹冰冷。 “程虎!” 她对着被摔得不轻的低矮男子说道。 “老大,有什么吩咐?”程虎恭敬的来到女子面前,出言问道。 “我听说你似乎对我有些不满。”女子的声音冷若冰霜,让程虎身体瞬间一颤。 他压下眼底的一抹杀意,旋即大笑起来。 “我程虎对您忠心耿耿,怎么会对您不满,这是谁造的谣言,我一定把他抽筋扒皮。” “很好!”女子微微一笑,同一时间,她的手中毫无征兆的出现一把手枪。 砰! 一声枪响在下一瞬间响起,程虎捂着肩头,鲜血从指缝中流出。 他猛然间抬头,盯着女子。 “你想杀我!” 女子眼神冷漠,她的身后已经有两个男人按住了暴跳的程虎。 “老大,怎么处置?”一个男子问道。 女子优雅的走回车里,轻柔的摆了摆手。 “砍掉四肢,喂丧尸,等周斌伤好之后替代他的位置。” ———— 阳城军区,那数以万计的丧尸群中,有一道略有不同的身影。 林雨薇披着一块破布,这块沾满丧尸内脏和鲜血的破布裹住她的全身,只留出一双眼睛。 她自从醒来后,每天抖来这里一趟,想要寻找其他伙伴的踪迹。 可连续几天,全部一无所获。 她有些失望,踏着暮色,裹着一身腥臭走回了暂住的地方。 这是一个高档的房车,末世之前它的主人似乎是对它爱护有加,所以林雨薇才能凭借着里面的食物和水生活到今天。 她脱掉沾血的衣物,换上一身干净而宽松的男人衣服,这房车里有不少衣服,不过都是男士款的。 打开精致的柜子,里面摆放着数瓶高档的红酒,林雨薇打开一瓶,醉人的美酒在高脚杯中闪烁着动人的颜色。 林雨薇抿了一口,口感还不错,于是一饮而尽。 轰隆隆! 剧烈如同地震的声音在远处传来,林雨薇蓦然一惊,旋即放下红酒,拔出车里的砍刀。 顺着车窗看去,一道高大的身影正想着房车缓缓走来。 两米的身高,青铜色的皮肤,还有浑身暴突的肌rou血管。 他每一步都使得大地摇颤。 林雨薇眼神一凛,一股危机感自心头而出。 不可硬撼! 她来到房车驾驶位,车辆发动,一脚油门轰然而去。 那高大的身影微微一怔,旋即低吼一声,狂奔追去。 ———— 李末和妩媚女子的生意进行的非常顺畅,不过他没有在交易中看见程虎的身影,这倒让他略有疑惑。 这次交易依旧是李末和欧梦璃出场,肥羊在暗处观察。 女子答应李末找人的事情也是说到做到,她派人生生找了七天,损失了四个人,但却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此时,李末三人站在彩钢房前的路上,看了一眼身后的阳城,三人慢慢的上了两辆越野车。 车辆轰然而去,阳城已经成了记忆中的片段,而北海市才是避风的港岸。 三天后的夜里。 龙泉市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火,火焰冲天而起,蔓延了数栋高楼,照亮了半边天际。 火焰中,无论是丧尸还是幸存者,全部被成焦炭。 无数丧尸抬头仰望着冲天的火焰,口中发出低吼,一步一步聚拢而去,就连一些变异丧尸也是兴奋的冲向火焰。 但那熊熊火中,有进无出。 大火势不可挡,吞没了半座城市。 浓烟充斥着这片天地,而李末三人也是开车而来。 “龙泉市火太大,不能直接走,我们拿点食物就绕道。” 李末提着恶棍和欧梦璃下了车,直奔路边的小超市。 当超市的铁锁被恶棍砸开,推门而入的瞬间,映入李末眼中的,是四五个满脸恐惧的少年。 他们都穿着校服,蹲在超市货架旁,在李末进来的刹那,五个人都站了起来。 “你们是什么人!” 一个略微强壮一点的少年手中拿着半截拖把杆,略有紧张的开口。 李末管都没管那几个少年,和欧梦璃两人直接开始清理货架上的食物。 “不许拿!”五个少年憋足了胆子,直接围住了李末。 李末转过身来,借着外面明亮的月光,看见为首青年敞开校服的胸膛上纹着一条蝎子。 校园混混,李末以前和他们一样,不过他可没有纹身的爱好。 “你如果不滚开,我就杀了你。”李末盯着一个少年,冷冷的说道。 那个少年咽了咽口水,缓缓让开。 “让你妈个头!”为首的少年一巴掌扇在退缩的少年脸上,那少年捂着脸,觉得委屈,但没有哭。 “你是他们的老大?”李末玩味的看着强壮青年。 “老子吴天宇。”青年又拉了拉校服,刻意的让李末看见他胸膛上的纹身。 “你还是个学生。”欧梦璃双臂抱胸,笑道。 少年不以为然:“技校的学生,算是学生吗?” 这时候李末看见了少年校服上的几个小字。 龙泉市云翔技校。 欧梦璃身材长相太过惹火,几个少年在不经意间看见欧梦璃后都是眼神一顿,隐隐有异样的色彩。 李末曾今是个痞子,他比所有人都清楚,这些技校里的混混究竟是什么生活状态。 逃课上网,抽烟打架,这些都算是好一点的。 更有甚者,跟着黑社会的人贩毒,帮人看场子,逼迫其他学校的女生做一些禽兽之事。 能被人当做大哥的,都是技校里呼风唤雨的扛把子。 “技校也是学校,所以里面的学生,自然是学生。” 李末笑了笑,话音落下时,他的眉头却是微微一皱。 他似乎闻到了一些其他的味道。 尸体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