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零九十四章 威风刀在手
老鸨有些尴尬起来:“你说这是什么话,在我看来这不过就是一块废铁而已,岂有舍不得之理,你要是喜欢你就拿走吧。” 这是件宝刀,你就这样给了我,真的可以吗? 哈哈,这破东西放在院里也挺碍事的,我早就想要把它是弄走,你要是喜欢你就拿去吧。 “好武器!”冯裤子忍不住双眼放光赞道,其实他也不知道这武器好与不好,只是觉得这东西拿在手里挺趁手的,便是觉得它是好武器。 “你的了……威风的男人拿威风的大刀,真是太帅了,看得jiejie我是直流口水。”老鸨颇为欣慰且叹息嚷道,只要你喜欢别说是把破刀,就算是你跟我要更好的,我也愿意给你。 冯裤子小小的得意的起来,他的小眼睛闪过一丝神采,想到自己是如此的威风,他不禁要感慨起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我冯裤子总算是站起来了。他狠狠地把她是搂在怀里,这世间对他好的女人屈指可数,老鸨算是一个,想到她对自己这么的好,说实在的他挺感动的。一个外人却能对自己如此,比很多亲人还要好,冯裤子挺不能理解的,为什么外人比亲人更亲。 老鸨越发是喜欢这个年轻了,如果说这个男人不够帅的话,这事没法改变。可他虽不帅却足够的威风,至少在老鸨眼里冯裤子是这样的,每一个男人各有各的特点,他们总是让女人喜欢的地方,只要细细去品味去发现,你会发现每一个男人都有出采之处。 “出彩!”老鸨不禁是为眼前这威风的男人是坚起了大拇指。 他是把大刀是拿在手里,越看越是喜欢,仿佛就跟找到了同伴一般,他本是一个伙计,没有想到有一天拿起刀来,还会如此的喜欢。人真是不可思议的动物,我们从来不知道我们是怎样的人,直到有一天我们发现了我们喜欢的事后,我们才知道我们究竟是怎样的人。 冯裤子抓着刀柄,把大刀是藏在自己的身后,指尖触及被粗布包裹住的那把刀柄。他不是那些强大的武者,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哪里经过如如此血腥的场面,他以为自己是一个男人,可以受得了血腥的厮杀战斗。但是当他看到一个个人被岳小云和他的伙伴杀死后,他开始有些窒息喘不过气来了,他感觉这时间就像是定格住了,时间过得很慢。让他变得有些烦躁起来,难不成自己真是小瞧他了吗? 这么多的人却是杀不过三个人,这是何道理,他只有把希望放在神侯弩身上,希望这武器可以改变战局。 就在这时,雨中的森林里再次响起一连串细微而又清脆的声音,这些声音比雨珠坠落琴弦的声音更清脆,比最玄妙的琴师拔动的野蜂飞舞还要迅疾。 丁丁…… 大熊和岳小云打出二道极黯淡的刀影,不知何时悄无声息自不远处杀来,在庭间像野蜂般高速穿梭飞舞。两人左右游动,织成一道密不透风的网,仿佛有灵性一般准确地捕捉到神侯弩每一枝弩箭的射击轨迹,把那一根根弩箭尽数拦截,然后一一击飞。 冯裤子暗想他们不是说这东西很牛的吗?怎么如此的不济事,感觉一点也派不上用场。他站在雨中,略有些苍白的脸上除了平静没有任何情绪,只见他悬在袖外的右手缓缓张开。只见那五枚暗器嗖嗖作响飞了出去,朝着黑衣人身上扎去,声音都掩盖在淅淅沥沥人小雨里,去无声几个人黑衣人更是悄无声息的就倒到了地方。 冯裤子吞了吞口水,心道:“看来不止是我们会玩阴的,这孙子也会玩阴的,而且更加的心狠手辣。” 整个森林笼罩在黑暗里,四周刀啸剑鸣,高速飞舞,二人手持一个大刀,舞得身周的雨水,被大刀不断的撞刀。二人所挟强大的杀气,朝着黑衣人的身上割出一道道口子,显出道道白线。 大刀在雨夜里高速运行,这就是男人的力量,发出时而低沉时而尖锐的鸣啸,像是某种诡异的乐器。各自占据着二人身旁一处空间,谁也近不得他们半尺之内,无论对方来地多少人,都被二人压倒性的力量冲散了。 以前,他最憎恶泥泞,他情愿多绕个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自己不喜欢,别人同样不喜欢,好在二人体型巨大,扎进泥土里比别人稳多了。这就是胖子最大的好处,就是下盘扎实,在泥里打架的时候,不知是占了多少的便宜。瘦的人会滑倒,可是像岳小云这样的胖子,就不会滑倒。于是,两个大胖子成了彼此最大的依靠,难道女人都喜欢胖子,难道就是因为这样的男人更有安全感吗?是的,不会摔倒就是最大的安全感。 泥土默默的忍受着众人的践踏,还是以它的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而是像泥土一般保护着我们的脚,让我们变得更加的强大。这世上若没有泥泞,就不会有土地,没有土地就种不出东西来,没有土地种籽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他们不怨,不恨,就因为他们很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 于风于雨于我,不过刀间,独临高阁观尽人心暗,这是乌拉那拉山里的岳小云。虽没有横贯八方六合的气势,可是却有压倒群魔的力量,势还旧江河山色,然后不停轮换方位,二道流光前后相联,把雨水拍打的青枝和积水的山路间的泥路全部织满。 在雨水中时隐时现的刀法贯穿山河,时而擦着泥土低掠而过,溅起一蓬雨水,时而在大树上割出道道深刻的刀痕。只是现在二人不再是砍树了,而是在砍人了,不过他们的杀意更加的浓烈,之前为了活着,现在为了生存。而我们总是在活着中挣扎,为生存而残喘不息,时而一脚就将身上的人踹飞,地上很快就多添了几具尸体,这里最不差的就是死人了。特别是不熊死了后,短短几分钟,就不知道有多少黑暗衣被杀死,这两个人这一路杀来,真是杀红了眼,让人害怕。 冯裤子看来士兵可能会后退,可是这些黑衣人却没有一个后退,比真正的士兵更要守规矩。看到岳小云这般强悍,冯裤子心里开始发慌了,当他踩过那名被岳小云砍倒的黑衣人的身体。在他们身上再添几道脚印,还未死透的黑衣人被两个二百斤的胖子踩过,这种感觉估计比死还要难受,谁能受到了死了还被胖子踩在身上。 这些黑衣人也挺惨的,冯裤子虽是花了五千两银子让他们来杀人,可是他们真能分到这么钱吗?组织自然是抽个头,再分下来,他们每个人能得的也就是不到四十两的样子,为了这点钱就这么死了,这就是社会的现实。被岳小云踩过时便会一阵抽搐,死了被人踩过也会痛苦,也会有应激的反应。 岳小云和大熊二人用大刀织成的这片无形刀网之中,而黑衣人就像是撞到网里的鱼,在里面进行垂死挣扎。织成这道网的每一根线条都代表着锋不可阻,代表着死亡,黑衣人以为可以撞个头破血流,却没有想到最后网没有破,人都一个个死了。 冯裤子心想:“不是吧,这样下去,大家都得死。”可是,他只能看着,却一点办法也没有,难不成自己也冲上去送死吗? 无论是坚硬的地上的石头,还是笔直的大树,被雨水打湿的身体,还是地上躺着的黑衣人尸体,都无法让那些线条缓慢一分,温柔一分。 冯裤子心想,这就是混帮派的男人,真是太可怕了,难道慈云社能成为大唐最大的帮派之一,看到岳小云这样的悍将,大家终于是明白了。难怪老百姓都怕他们,就算是遇到了上百个拿着武器的杀手,这些人也能不落下风,何况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遇到了他们这些瘟神,真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 风能退雨能退夜色能退,人不能退,黑衣人明白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他们做这一行,遇到这样的对方是迟早的事。只要他们一天还做这一行,他们就只能在刀尖上舔血,把自己的小命是系在裤腰带上。没有人敢踏进这道用大刀织起的,占据方圆三丈范围的无形大网,即便是最勇敢的黑衣人精锐,也不会明知走进去就是死亡还要强行踏入。他们正在试图是破掉二人的攻击网,只是这两个人如两个瘟神一般,毫无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