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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土狗

    几只小狗为了根火腿肠打的好不热闹。

    阿黄低声怒吼,挣脱叶默的手,跑到小狗们的面前几爪子拍打过去,叼起地上的火腿,一口吞下。几只小狗委屈了,抬头望着约翰,准确说是约翰手上的火腿。

    “丢人。”叶默接过约翰手上的火腿,递了两根火腿肠给红眼雪貂,剩下的丢给了阿黄和面包、橙子它们。

    两只雪貂傻兮兮的,爪子抱着火腿,边吃边吧唧嘴。

    面包这几只哈士奇串串吃东西,且不知道脸面为何物。吃光属于它们自己的那份,面包和奶酪低吼着,速度飞快将两只雪貂摁在地上,抢了它们嘴巴里的食物。

    “走了,走了……”

    叶默提起背包,看了眼被抢走食物,一脸震惊呆立着不动的雪貂,对它们挥手,指了指地上的田鼠:“这玩意你们带走,找其他人换吃的。”

    原路返回,进入阿特拉斯峰森林保护区,下午两点过了,叶默找了处干净宽敞的地方,打开背包:“就只有矿泉水、面包和火腿?”

    “还想吃啥?”约翰坐到叶默旁边:“出来大半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不是救回来了五只花栗鼠。”叶默说道,对着花栗鼠勾了勾手指,小家伙们抱着爪子跑了过来。叶默给了它们一点面包屑:“现在也好,至少有活着的。”

    “也是,没有白出来一趟。”约翰给康纳和詹姆斯递了食物,然后拿刀子切了个矿泉水瓶,竖着切开分成两半,往里面倒水,先给了阿黄,道:“我没想到阿黄这么厉害,两小时多的路程,有10千米吧。”

    “不止,我们速度快,起码有13千米。这么远的距离阿黄还能成功追踪到,比专业猎犬都厉害了。重要的它是主动追踪,太厉害了。”康纳有两根火腿,分给了阿黄一根:“我的这条小黄狗,长大以后能有阿黄一半厉害就行了。”

    叶默喝了口水,道:“阿黄是我师傅驯养的,十几年了……当年将阿黄交给师傅,之后来的美国。”

    “这不是说,阿黄有十三岁了?”

    “差不多吧。”叶默拍了拍阿黄的脑袋,按照狗狗的正常年龄计算,阿黄算是奶奶级别的了。不过看阿黄的毛色鲜亮,眼睛里神采奕奕,应该还有不少年可以活。

    “我以前养过一条牛头梗,活了十一年……”詹姆斯说着也丢了根火腿给阿黄,看得旁边的小狗们眼馋不已:“对了,我以前看过犬种类书籍,中华田园犬好像是RB柴犬的祖先?”

    叶默耸了耸肩膀,不知是真是假,也就不做评价了,道:“中华田园犬的意思是‘此犬历代奔跑于中华大地’。它们还有一个称呼,土狗,大概意思是上不得台面……中国历史悠久,土生犬种类繁多。但是古代帝王大多喜欢西施犬和藏獒,对其余犬类没有正式的命名,于是乎老百姓将没有名字的犬种通称为土狗。”

    几人看了过来,听叶默继续说道:“土狗没有西方犬类的高纯血统,也都是品系内繁殖,保留的是亚洲狼的血统。土狗被驯化的年代大约在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在中国出土的先民遗址生活区中曾发现为数众多的狗类骨质……土狗是一个泛称,有很多品系……狩猎,看家,放牧……”

    “在我的老家,十几年前几乎家家户户养着一条土狗,看家护院,也能带着它上山打猎。土狗的智商某个国际组织给它排名倒数前十,理由是不易驯化,但其实它们聪明着。土狗知人心,只要熟悉了它们,你甚至能从它们的叫声听出传递的信息。土狗的训练方式和其它狗一样,土狗好动,玩起来跟疯的一样,但只要又要让它知道谁是老大就行了。”

    “还有,土狗不娇气。你们养狗基本上有一个常识,不能给狗吃鸡骨头、鸭骨头,会划伤肠道。但养着一只小土狗,你吃rou的时候有骨头,不给它,它就不会亲近你了……”

    叶默说着拍了拍阿黄的头。这家伙‘汪’的叫唤一声,像是在回应,惹得叶默笑了起来:“你们看,这家伙能听懂人话了。”

    “汪,汪汪。”阿黄抬起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臭屁到不行。

    “嘿,它在学你。”康纳把他的柠檬抱在怀里,看着阿黄大笑了起来。

    “狗的性格随主人,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约翰将橙子招呼了过来,喂了它一块面包。这一下像是捅了马蜂窝,面包它们扑腾起来往叶默身上蹦跶……

    “停!安静下来……”叶默郁闷了,在几只小狗脑壳上敲了一下。

    詹姆斯听着叶默说了很多土狗的事情,从心里喜欢上了这一品种。其实,从基因遗传学的角度来看,近亲繁殖的纯种狗真不如具备大血统品系内繁殖的狗狗优良。詹姆斯挪动身子,将腊肠抱在了怀里,取了半截火腿给它。

    小腊肠抬头看了看詹姆斯,又回头盯着叶默,小眼神有些哀伤,似乎在询问为什么不要我了。

    狗真的有灵性。

    詹姆斯看着,笑了笑:“小家伙,以后跟着我了……”话音未落,腊肠抬头咬住了火腿肠,吃的嘛香,然后在詹姆斯怀里又趁又舔。

    “哈哈哈……”

    “靠……我之前还舍不得你来着,有点小感动……”

    约翰抱着橙子在怀里:“土狗,土狗……我觉得很好的犬种。什么样的人养什么的狗,像是我们,生活在农村就得养条土狗,看家护院,还能一起自由地奔跑。橙子,橙子……”约翰笑着,揉着橙子的脑袋,一人一狗就玩耍了起来。

    吃过饭,在林子里休息了一会,继续赶路。

    阿黄一狗当先,冲在最前面,没一会跑的不见了踪影。阿黄先是跑回了花栗鼠木屋区,看到安德森,冲着他叫唤了一声,然后在周围嗅着气味。

    安德森带着《品味》纪录片的拍摄人员,正在拍摄黄金蜜蜂蜂巢的特写镜头。看到阿黄,安德森怔了一下。他没有见过阿黄,但听叶默他们说起过……

    “黄金蜜蜂的镜头明天再拍,镜头对准这条狗,不要靠太近,看它找什么东西。”安德森挥了下手,让摄影师远远的拍摄阿黄。

    阿黄在花栗鼠的木屋区来回嗅着气味,好一会,似乎寻到了气味,跑进森林保护区。安德森想要跟上,阿黄又跑了回来,从安德森身边过去,沿着下山的路回去了酒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