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H市
“她既然有病就该让她治病,”傅梓君微微一笑,“偏执狂也是一种精神疾病,当然应该入院治疗,对她对我们都比较好。” 季青凌心中一凛,好狠辣的手段,这才是真正的傅梓君吗?对敌人不留一丝余地。 怪不得前世她对崔心怡前世的折腾一点印象都没有,难道是被他送进精神病院了? “觉得这么做不好?”傅梓君仔细观察她脸上的神色,这些事情和阴谋手段他本不想和她提的。 “这么做的确是一劳永逸,但是崔明远很疼爱崔心怡,怎么样才能让他把她送进医院呢?”季青凌扑闪着大眼睛,不管怎么样崔心怡是他们共同的敌人,她还不至于因为他对敌人的不留情面,而对他生出什么隔阂来,“何况还有林家在那儿,如果崔明远真的敢这么做,不怕林燕萍和他彻底翻脸?” 虽然暴露崔希恒会让崔家和林家离心离德,但私生子这种事情在圈子里屡见不鲜,也许最后在利益面前,两家人还是可能互相妥协。 把崔心怡送进精神病院,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这等于变相剥夺了崔心怡的继承权,向外界宣告,林家大小姐生的女儿有病,所以崔家的一切都要交给一个私生子。 就算林家再想和崔家联盟,顾及自己的脸面,也必须和崔家翻脸。 这些利害关系,崔明远这只老狐狸不可能不清楚,所以他一直不肯让崔希恒曝光。 他笑着摸摸她的头,“崔明远能够把崔希恒偷偷放在H市,他会是个有多注重父女父子亲情的人呢?他看重的只有他自己,所以这就绕回去了,如果你能让崔希恒和崔心怡闹起来,我们这里再对崔明远施加一些压力,两害相权取其轻,崔明远自然会做出选择,就算他不想选择,林燕萍知道了崔希恒的事情,也会逼着他做出选择。” 她佩服地点点头,“不愧是傅梓君,脑子就是比我好使。” 相比季金贵的简单粗暴,傅梓君的借刀杀人显然上档次得多。甚至都不用自己动手,只需要放些风声,动动嘴皮,就可以诱导事情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傅梓君被她的奉承逗笑,将她轻轻揽入怀中,原来和她分享这些的感觉并不如自己想象的糟糕,夫妻之间的相处原来还可以这样有商有量。 原先因为她要去H市而产生的小情绪,此刻也都烟消云散了。 王凌对一向喜欢宅在学校里读书的季青凌主动请缨要和自己去H大的举动十分惊讶,但她的要求也很正当,多走多看多听多了解才能更好地做学问,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的要求,倒是沈复言却像是知道了什么似的,一直用不赞同的眼神看着她,让她十分心虚。 沈复言帮了她这么多,她却没把心思放在学业上,还欺骗了自己的老师,她原先满心冲动想要给崔心怡使绊子,现在却像是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热情减退了一半。 H大坐落在一座江南小城,虽然不是什么名牌重点大学,但是这座城市风景很好,独特的江南风情让久居繁华都市的季青凌一路上瞪着好奇的双眼百看不腻。 “小季啊,还记得上回我到你家吃饭的时候说过我的那个朋友吗?就是开了个私房菜馆的那个。”王凌的心情很好,一路上谈笑风生,见季青凌对江南风光像个孩子般好奇,他的眼底也染上了笑意。 季青凌用力地点点头,“王老师您当时还说要带我们去尝尝的。” 想起当时方仲南还和他们在一块儿吃饭,他们都一直期盼着这趟江南之行,现在他却不知道在非洲的哪个角落拍狮子,他们再也不可能像当初那样其乐融融地聚在一块儿吃饭了,她的眼中不由得闪过一丝黯然。 王凌却丝毫不受这种情绪影响,他带过的学生成百上千,方仲南不过是个无心向学的学生而已,还不值得他在他身上花费太多心思。 “我那个朋友就在H市,今晚他给我们接风洗尘。”王凌笑呵呵地说,“你好好尝尝他的手艺,回头记得做给我们吃。” 季青凌笑盈盈地应下了,她喜欢做饭,从前世单纯地讨好傅梓君变成了今生的兴趣爱好,她在美食中得到了众人的肯定,收获了许多善意,自从加盟齐力和林储的美食网站之后,她一直在网络上和大家分享她的私家食谱和美食心得,在网站里收获了一干忠实的粉丝。 而王凌的妻子不擅厨艺,王凌平时工作忙,夫妻两人每天都是在学校食堂里对付一下每日三餐,自从收了季青凌这么个精擅厨艺的女弟子后,王凌夫妇常常在家里请他带的几个弟子吃饭,每回都是她下厨。 这位王师母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儿,美人迟暮后脾气大醋意大,最看不得王凌收女学生,但唯独对季青凌十分喜爱,大概是和她有一个人中龙凤的老公傅梓君有关,有了这么优质的老公,自然不会对自家的糟老头子有意思,加上王凌的独子定居国外,季青凌为人忠厚老实,还有一手好厨艺,王师母便把季青凌当成自家孩子看待,平时来往密切更甚于季青凌的正经娘家。 自己的导师和师母对她疼爱有加,她自然要投桃报李,自己能做的不多,为他们做几顿饭是举手之劳,她也乐在其中,自然不会推托。 “好你个老王,一年不见又年轻了!”王凌的好友不是季青凌想象中的江南儒雅文士,而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黝黑的脸庞上满是亲近的笑意。 “你又黑了!”王凌看着他,脸上有着毫不掩饰的错愕。 “我在郊外种了几亩地。”壮汉哈哈一笑,“每天下田能不黑吗?” 王凌一哂,“你还真是……文重,这是我的学生季青凌。” “女学生?”文重看看季青凌又看看王凌,“你家那个醋坛子肯你收女学生?还带着她来出差?情况不对啊,你该不会是瞒着醋坛子吧?回头她不得把我这里给砸了?” 王凌被他说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什么醋坛子,小季是我老婆最喜欢的学生,差点就要收她做干女儿了。” 文重大吃一惊,看了季青凌几秒才伸出大拇指,“小姑娘,能搞定哪个大醋坛子,好手段!” “你少胡说八道!”王凌气结,哪有平日那副专家学者的派头,“小季早就结婚了。” “难怪了,”文重恍然大悟,“小姑娘你老公一定比这糟老头强得多吧,不然他家那醋坛子哪里放心得下。” 季青凌哪里还忍得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王凌恼羞成怒,“你有本事把这话在素清面前说一遍。” 文重摸摸头咧嘴笑了,“我哪敢啊。” 大概是撩拨够了王凌,文重也不废话将两人让进院子里,这是一座精致的私家院落,处处透着一股朴实而又儒雅的气质,季青凌暗自腹诽,和这个文重的气质一点都不搭。 等到穿着青花瓷旗袍的女主人出现时,季青凌才明白这种气质的渊源,这样灵秀的女子让人忽视了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 女主人望着季青凌时有着和文重相同的惊讶,文重看出了她的惊讶,揶揄地笑道,“老王的已婚女弟子,经过醋坛子首肯的。” 女主人这才了然地笑了起来,她这一笑如春花齐放,竟让季青凌微微恍神,女人竟然可以优雅到这个地步。 季青凌也见过不少上流社会的名媛贵妇,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她这种感觉,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娴静优雅,这种高贵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王凌被这两人揶揄得老脸通红,“素清才没你们想的那么小肚鸡肠,文重,小季可是有一手好厨艺,你今晚要是不在我们面前露一手,就枉费我把你吹了一路。” 吃货和吃货之间都是有共同语言的,一听说季青凌厨艺不错,文重立刻来了兴致,“小季也喜欢吃?” 季青凌想了想,“我喜欢做胜过喜欢吃。” 她享受别人吃她做的食物时的满足和喜悦,那种成就感远胜于口腹之欲的满足,而在做饭的过程中那种专注和放空的感觉能让她什么事情都不用想,全然放空下来。 “我没你那么高的境界,我就是喜欢吃,然后就摸索着自己做好吃的,久而久之上了瘾,就吃不惯外面那些味精堆砌出来的饭菜了。”文重带着季青凌到了后院,院子里有一个古怪的柴火灶,和普通的柴火灶不同,似乎有些像壁炉,但又不是壁炉。 季青凌还是忍不住疑问,指着院子里的柴火灶问道,“这是做什么用的?” “这是烤面包用的,朱芸喜欢吃柴火灶烤出来的面包。”朱芸便是那个精致到骨子里的女主人,也是文重的妻子。 季青凌的嘴张成了O字型,久久合不拢,她一直梦想有一个嵌入式烤箱,现在发现自己的梦想简直是弱爆了,人家直接用柴火灶烤面包了。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