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话 关蓉不见了
花小麦不知他是何意,脚下果然停了,回过头去。 “柯叔。”孟郁槐冲着站在厅前的柯震武略一抱拳,“您知我向来不会偏帮,今日也是有一句说一句。您平素喜啖美食,常说只要是滋味畅美之物,使再多银钱也是甘愿。这位小麦姑娘年纪不大却厨艺了得,做的菜无论色香味,俱无可挑剔。笋脯这东西,别说咱们芙泽县根本没得卖,即便是有,恐怕也无法与她亲手所制的相比。三十文一斤,价格的确不低,但错过了未免可惜,所以……” 什么情况,孟郁槐居然又帮她说话了?花小麦转了转眼珠,讶异地望向身前的男人。 上一回在乔记纸扎铺子,他只是个客人而已,帮忙在乔老太爷面前说两句公道话,倒也还算正常,但这次,他可是连顺镖局的镖头,得靠着柯震武发工钱啊!他帮着她这样一个“外人”,赚自个儿东家的钱,算不算吃里扒外,胳膊肘往外拐呀?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的意思。”柯震武仿佛很无奈地摇摇头,“你是难得替人说话的,既然开了口,我怎么也得给你个面子。那位姑娘——” 他逗小孩儿似的露出点笑意来:“你那笋脯,当真一文钱都不少?” 花小麦迟疑地看了看孟郁槐,仍旧点头:“嗯。” “好吧,三十文就三十文,谁让老夫偏就嘴馋呢?”柯震武长叹一口气,“大忠,你去取个秤来,看看这笋脯一共有多少斤,可不许缺斤少两啊!” 一个男人答应一声去了,花小麦心中一喜,使劲抿了抿嘴,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真……真卖出去了? 她只觉兴奋得手心都开始冒汗,转头再度望向孟郁槐,声音低得好似蚊蝇:“谢谢,算我欠你个人情……” “不必。”孟郁槐并不看她,平视前方道,“我说过,泰和是我兄弟,我只是看在他的份上,多句嘴而已。” 管你是看在谁的份上呢,反正钱挣到手就行!花小麦偷偷吐了吐舌头,见那个叫大忠的男人把秤拿了出来,忙就凑了上去。 竹篓里的笋脯一共三十一斤,柯震武倒还慷慨,懒得计那些零头,直接就给了一吊钱。花小麦小心翼翼将铜钱收进钱袋,转身正欲离开,不成想那柯震武却又在背后叫住了她。 “姑娘,你先不忙走。”他慢悠悠走下台阶,来来回回抚摸自己那一把长髯,笑呵呵地道,“今天我连顺镖局买了你所有的笋脯,也算是让你这买卖博了个开门红,对不对?老夫有个要求,你可否答应?” 花小麦不懂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又觉得无甚可怕,便歪头笑了一下:“您说。” “你看,这说话就要到晌午了,左嫂子也该张罗着做饭了。”柯震武咂了咂嘴,回味似的道,“方才提起锦乐府那用笋脯做的鸡茸金丝笋,我倒有些怀念起来,郁槐说你厨艺十分了得,但不知这道菜你会不会做?” “会的。”花小麦心下几分了然,笑着点了点头,“柯老爷是不是想让我把这道菜做出来给您尝尝?” “别叫我老爷,我就是个武夫,你跟着郁槐叫我一声柯叔就行。”柯震武连连摆手,“我正是这个意思,我这班伙计一年到头都在东奔西走,今儿正好聚得比较齐,饭桌上给他们添样好菜吧,你可愿意?” “没问题。”对于做菜,花小麦总是拥有无限热情的,当下便不假思索地应了,回头找到左金香,跟着她进了厨房,问明各样物品放在何处之后,立刻就卷起袖子忙碌起来。 笋脯切得细如发丝,用笊篱盛着入热油锅炸成金黄色,以沸水冲去油腻,再加入鸡汤中煨煮半柱香的时间; 鸡脯rou与肥膘rou一起剁成茸,拌入打散的鸡蛋,用盐、花椒末和湿木薯粉稍加调味,与煨煮好的笋脯搅拌均匀; 热铁锅,入油,将拌好的笋脯丝鸡茸糊倒入,旺火烹炒,装盘,最后再撒上切得细碎的火腿丁,一道鸡茸金丝笋便大功告成。 整个过程干脆利落丝毫不乱,左金香在旁看得直咂舌,而做好的菜肴上了桌,色泽灿如朝阳,鸡rou香和笋鲜味交相衬托,热气腾腾的,柯震武打眼一瞧,眸子都直了,毫无形象地大吞了一口唾沫。 左金香很快将别的菜也做好端了出来,众人就在院子里围着一张大圆桌坐了,扶起筷子狼吞虎咽,“好吃好吃”的赞美之声此起彼伏。 “就是这个味儿,唉,就是这个味儿啊!”柯震武又是一筷子笋丝下了肚,捧着碗连连感叹,“姑娘,你这年纪,是打哪儿学来这样一手本事?要我说,比我在锦乐府吃到了那个还要鲜香地道!了不得,了不得啊!老夫今天算是饱了口福啦,来来来,你也别站着了,要是不嫌弃,干脆跟我们一块儿吃得了!” “我就不必了,我还……”花小麦忙摇了摇头,话还没说完,坐在圆桌对面的孟郁槐忽然轻咳一声。 “你还是早点回村里去。”他一脸严肃地皱着眉,“这天色愈发阴沉,只怕是立刻就要下雨了。” 真爱管!花小麦在心里嘀咕一句,撇撇嘴:“我本来就是要走了的!”回头和柯震武与左金香道了别,背着空篓子跑出连顺镖局。 “这姑娘,厨艺真真儿是好的没话说,就是性子拧了点。”柯震武望着花小麦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不过也是,但凡有本事的人,多少都带点小脾气,很正常。” 孟郁槐没有接话,只抬头又看了看天。 一个时辰之后,果然下起雨来。是冬日里少见的瓢泼大雨,明明刚刚下午,天色却已墨黑得如同傍晚,细细密密的雨丝连绵不绝地往下落,不消半刻,已在连顺镖局的院子里积了薄薄一层水渍。 孟郁槐和几个兄弟将院子里的大车蒙上一层油布,接着便坐在廊下喝茶说话,正谈笑间,忽见大门处一个葱黄色的身影跑了进来,跌跌撞撞地直冲到厅前,正是花小麦。 孟郁槐习惯性地蹙眉,立刻站起身:“……你怎么又回来了?” 算算时间,她难道不是应该已经快回到火刀村了吗? 花小麦的头发全湿了,身上的衣裳也湿了大半,一脸惊慌地望向他:“孟家大哥,我找不到关蓉姐了!” “关家妹子?她跟你一起来的县城?”孟郁槐却没料到她是因为这个,快步走到她面前,“你先别急,慢慢说。” “我是和蓉姐一块儿来县城卖笋脯的。”花小麦心里乱成一团麻,喘了口气,语无伦次道,“我们在天胜街前头的市集分开,我留了一些笋脯给她,让她在那里边卖边等着我,若是累了,就去城外的茶寮坐着歇息,我自会去寻她。可是……可是刚才我从这里离开,立刻去了市集,没瞧见她的人影,我再去城外茶档,仍然寻不到她!下这么大的雨,她身子弱,万一淋湿了,肯定会生病的!” 孟郁槐沉吟片刻:“你确定,两处地方她都不在?” “我确定!”花小麦使劲点头,急得眼泪都下来了,“我就是怕路上跟她错过,来来回回跑了两遍呢,怎么办呀!” “你不要慌,这样吧,我随你再出去找找。”孟郁槐尽量放缓声调,以一种安抚的口吻道,又回了回头,“大忠,你替我取两套蓑衣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