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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元小聪失踪

    不过,看着大家都动手开吃,包括彭佳净了手之后,都吃得津津有味的,元小聪也显露了憨厚的愁容,用手抓住一块带骨的羊,放进嘴里,小心翼翼地咬了起来。

    好吧,人家的羊不愧都是在草原上吃草的,虽然有股nongnong的腥膻味,但是却是鲜美浓重,吃在嘴里别有滋味。

    边吃着入藏以来,最地道的一顿西藏美食。就在这时分,在上菜肴时,珠玛还有另两位年轻的藏族姑娘就末尾给大家斟酒了,她们的脸上都有着两块高原红,衬配着略显黝黑的脸庞,显得非常地安康。

    首先斟满的是青稞酒,同时作为礼仪掌管的才旦卓玛在一边解释道:

    “这青稞酒的度数在7-8%之间,也是藏族人民最喜欢喝的酒,逢年过节、结婚、生孩子、迎送亲友,必不可少。”

    在大家倾听藏族文明时,珠玛她们还给车友们斟上了酥油茶,这其实是藏族人民的一种饮料,口感还是很不错的,听说有预防弛缓解高原反应的功效。其真实这顿藏族美食中,彭佳最喜欢吃的还是他们的水煮高原土豆。

    和汉族文明不同的是,藏胞们并不反对在吃饭时说话,接着,才旦卓玛还还带着珠玛唱起了高原民歌和独特的民族舞蹈,把整个氛围带到了**。

    元小聪饱餐一顿之后,见屋里几位队友们喝上青稞酒。氛围变得繁华了起来,刚上的高原反应此时在饱吃一顿后似有减轻,于是她想到屋外透透气,本想叫上彭佳,但是见她正看着大家唱歌跳舞显得非常投入的样子,元小聪也不好意思打断她的欢愉,便自已悄然参加宴席。往屋外走去。

    这场繁华的晚宴不断持续了三个多小时,等吃完饭,大家在收拾东西预备休息之时,才发现元小聪不知道什么时分就从宴席上失踪了。

    这时分,外面天色曾经黑透了,并且还吹起了一阵阵的疾风,彭佳赶紧拿起手机要给元小聪打电话,却发现显示是未接听。

    “大家不要紧张,我叫聚居点的人逐一毡房找找,别着急。也许她到别的毡房去玩了。”才旦卓玛道,“但是你们别再自已出去寻觅。以免又失散了。”

    “才旦卓玛说得很有道理,这里虽然是聚居点,但一出去就是茫茫草原,这段工夫。草原狼刚刚熬过冬季,如今正在草原上四处暴虐,白天还好,早晨你们一出去便有能够会遇到风险。”林振邦道。

    “好,大家镇定。在这里等候才旦卓玛的音讯。”纪芳也出言安抚大家。

    倒是彭佳心里非常着急,这段工夫和元小聪相处上去,不管怎样说也比别的队友多了一份莫名的责任。她不由地暗自责怪自已。刚才太投入了,竟忘了看元小聪什么时分离席。

    “大虎,你来嗅嗅。”这时分,才旦卓玛带着那只名叫大虎的藏獒走进毡房。然后指着彭佳边刚才元小聪坐的地位。

    大虎体形庞大,远远看上去,厚重的颈毛与头部连为一体,就象一只小型的狮子普通。彭佳知道,藏獒是大型世界名犬之一,又称为藏狗、羌狗、番狗、蕃狗、马士迪夫犬等。藏獒产于西藏,如今世界各地均有驯养。它骨架粗壮,体魄强壮,是一种善斗的狗。中说:“狗四尺为獒。”据传,数千年前藏獒便生动在喜马拉雅山麓、青藏高原地区。我国最早的关于藏獒的记载是在大约公元前1121年,后来经过著名的世界旅行家马可波罗的游记而传遍。藏獒有“东方神犬”之称。

    眼前这只叫大虎的藏獒,威严高贵,生有稠密长毛的尾巴卷曲在背部,象这样的纯种藏獒,据林振邦所知,市价在300万——2000万之间,价值不菲。但是,藏獒在藏民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才旦卓玛往常一定都是以家人之礼相待,但是如今事发突然,才旦卓玛便叫大虎充当起了侦查犬。不过,眼前也只要这招才是最快最有效能找出元小聪的办法。

    元小聪分开毡房后,此时天色还有蒙蒙天光,大草原受对面雪山光线的反,仍能依稀看出辽阔壮美的原生形状。这让元小聪不知不觉遭到吸引,便信步向聚集点外走去。等到草从中惊起的野鸟突飞的黑影吓了元小聪一跳时,元小聪才惊觉自已曾经走到了草原深处,她回头四下张望,却发现这时草原上升起一阵淡淡的薄雾,让视力遭到了妨碍,回头哪怕竭力地张望,看的距离也超不过20米。

    元小聪这才发现,自已居然没有办法找到回家的路,这茫茫草原里,四下的现象似乎都是如出一辙的,四处一片草连着一片草,只能依稀看到远处的莽莽群山。

    对于元小聪来说,最蹩脚的还不止这项,由于当她想起“救星”手机之时,才发现手机也没了电。此时的她,只能试着探索着往回走,由于她觉得自已分开聚居点并不远,应该可以走到。但是她没想到,刚才就在辨别方向时,她的体调转了方向,而在往回时,却是离聚居点相反的方向走去,她走得越快,就离聚居点越远

    又走了大约20分钟,元小聪也发现了不对劲,由于这一路走来,风景与刚才经过时虽然相差无几,但有些野草和丘陵却还是能看得出来,并不是刚才自已走过的地貌。

    元小聪刚才在宴席上吃得饱饱的,喝了一肚子酥油茶,又加上一路行走,上穿着冲锋衣,因此体的量还是足以维持的。她知道自已如今惟有等待了,等到大家发现她不见时,一定会来找她。假设自已再持续走,能够反而会添加大家寻觅她的难度。

    元小聪看了看周围,这里有一个小丘陵,于是她便走到土坡下,背靠着丘陵的土坡坐下休息起来。

    大虎嗅到了元小聪的滋味,便往屋外蹿去。林振邦和才旦卓玛紧紧跟在它的后。

    “我也去。”彭佳道。

    “好,要去就快。”林振邦回头看了眼彭佳,知道彭佳的那份心思,一同爬过野长城的,林振邦知道彭佳的体力并不差,所以便答应了。

    大虎奔跑的速度很快,假设就凭林振邦他们用双腿赶路,那一定是追不上的。

    “骑马。”才旦卓玛一声断喝,这才提示了林振邦彭佳。

    才旦卓玛解开放在聚居点外的两匹马缰绳,然后将其中一匹马的缰绳递给林振邦道:“你会骑马吧?”

    林振邦点点头,他转头问彭佳:“你会吧?”

    “只是骑过景区的马。”彭佳为难道。

    “那我们一同骑。”林振邦将彭佳扶下马,然后自已一跃而起,便坐在了她的后。见才旦卓玛曾经策马前行,便双手一抖缰绳,向前追去。

    大虎跑在前面,并不需求停下脚步。才旦卓马这两匹马果真骠悍,紧紧跟在大虎后,并未拉下。

    在背风的丘陵下坐下,元小聪算了下工夫,自已足足走了有一个多小时了,此时不由觉得一阵发累,才消逝不久的高原反应又末尾东山再起。这里的海拔足有3000多米,对于元小聪来说,又是一个必须重新顺应的海拔高度。

    “嗖”地一声,这时一道黑影从元小聪头顶擦过。她本来以为那只是野鸟而已,没想到那影在她面前站定了,眼里竟发出一抹幽绿的光来。

    “啊?狼。”元小聪没有想到,自已居然会遇上难得一见的草原狼。虽然只要些微的月光和星光,元小聪没有将眼前的动物看得分明,但看着它那好似大型猎犬的体,加上那发出绿光的眼睛,一种莫名的杀气从那头动物上分发出来。在它的眼里,此时的元小聪就象一块万无一失的美食普通,马上就可以任它品味了。

    它不疾不徐地怂恿着自已的尾巴,然后警觉地缓步向前。别看它的姿态放松,但是其实警戒的心思还是很高的。随着无人区的增加,草原狼的生活数量也大大增加,这是只被狼群驱逐出来的前狼王。虽然败给了新的狼王,但它的捕猎阅历并不会随着外部争斗的失败而增加。

    由于这几年也屡屡看到过人类的影,并和他们过过招,所以前狼王虽然发现元小聪也是落单的,并没有因此放松它的警觉心思。

    “啊乌”前狼王突然发出一声特有的狼嗥,听得元小聪的毛孔全都吓得炸起。假设此时有灯光照在她的肌肤上,一定可以看到,就象刚才大虎根根炸起的毛发一样,一切毛孔上的汗毛都倒竖起来。

    元小聪不由暗暗叫苦,她刚才只是想出来看看草原夜色,没想到,竟误入草原深处。而且,最中大奖的是,居然遇上了一只落单的恶狼。

    如今,这头恶狼发出了宣战的嗥叫,一向对犬科动物“过敏”的元小聪,继刚才被大虎吓着之后,这次,却感到了一阵深深的绝望。

    元小聪的上,没有丝毫防御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