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袁术的刻意结交
这种过分的热情,过度的嘘寒问暖,实在让刘良接受不了! 不得已,他只好转移话题,拜托两老爷子收集誊录所有在世的书籍,以及各种专业的技艺,而且他还趁机透露自己能制造出更好的廉价纸张,以及可以大批量的印刷纸质书籍,方便制造成册,能够广为流传,让世人都能读得起书。 这下子,可算是捅了马蜂窝,两位老爷子一听到还有此等好事,顿时兴奋的不要不要了。 当经过刘福的一再确定,刘无真有此等本领后,蔡老爷子甚至想现在就撵刘良回东莱老家,早点制造出这种廉价的纸张,以便供他大量的挥霍。 至于刘老爷子,则是很含蓄的表达,侄儿应该多住一些时日,最起码也得呆上一月半月的,刻意的选择性的忘记,弟媳让侄儿呆到二十岁行冠礼的事宜。 可见,两位专业人士对于纸张、书籍应用的重视程度,绝对比亲情要来的重要的多。 要知道,用龟甲、竹简、丝绢或者其他东西来记录知识,不但过于昂贵,无法普及,而且制作和携带都不方便,毫无疑问,刘良所带来的这种跨时代产物,绝对没有什么事物能比这还更振奋人心! 两位老爷子都是专业的大家,他们非常清楚纸张与印刷术的重要性,此事一旦成功,便能够立刻造福于世人,能够快速解决对知识和文明的交流、继承的问题,能够促使文化真正的普遍的传播出去。 至于这种快捷的方式,会不会对世家造成冲击和影响,两位老爷子却是没有多想,毕竟专业上他们是强项、老司机,而政治上却是短板、菜鸟一枚! 得到利好消息,两位老爷子连饭也吃不下去了,刘洪自顾自的跑去翻箱倒柜折腾他的专业竹简,而蔡邕则是兴冲冲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离开刘府,估计跟刘洪差不多一个意思,着急忙慌的回去整理资料。 自此后,两位老爷子各自忙活着筹办此事,再也没有刻意的去理会刘无,见面时最多是婉转的表示:你住的时日可是不少了,是不是该回去干活了,小子,别给脸不要脸哈! 刘良这两天算是抖起来了,不是带领妹子、家丁成帮结队的上街购物,就是拖着爱将找寻曹cao、袁家哥俩逛着雅舍吃着花酒,再就是背着众人偷偷潜入蔡府,见他的未婚妻小萝莉蔡琰。 你别说,蔡琰蔡文姬还真如历史所形容的,博学有才,擅长词赋,辩才与音律更是一绝,小小的只有四岁之龄,竟然多次对诗词弊端提出质疑,更是辩得刘良哑口无言。 毕竟他刘良的东西都是不劳而获剽窃而来,真要是较起真来,还真不是人家专业小萝莉的对手,以至于到后来,刘无都不敢过府探望,颇有点怕老婆的意思。 只是,事与愿违,当蔡琰知道刘无是自己未婚夫婿的时候,算是彻底的放开了,再加上蔡邕不怎么在意俗礼,乐见其成的不去干涉、刻意的加深两小的感情。 自然,蔡琰算是赖定了刘良,几乎吃住都在刘府,一步不离的跟着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从他的身上淘弄出新鲜的东西。 这可把刘良苦恼的不要不要了,而作为狐朋狗友的曹cao袁术等人,也算是终于能在刘良的面前挺直腰板。 毕竟文采、武功什么的都没法跟人家刘无比,但自己也有自己的骄傲,最起码自己不怕老婆呀! 于是乎,曹cao袁术不时的拿刘无这个小拖油瓶老婆开涮,借此安慰他们略有些受伤的心灵。 不过,由于蔡琰的出现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刘良和他的损友们,感情那叫一个与日俱增啊,颇有点洛阳城四大花花才子,已然成型的架势! “傲然,哥的斗狗场咋样?还有这些獒犬,都是今春我特意遣人从唐羌(藏区)弄来的番狗。它们可是被羌人称之为‘天狗’,有着狗中之王高贵的气质。为此,可是花费我不少钱财,光伺候这些番狗的仆人,我就购买了足有五十人之多。” 看到刘良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哪几条番狗,袁术很是得意,毕竟能让这个哥们吃惊不已,可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有喜欢的没?喜欢尽管说,哥的大方可是世人皆知,只要你喜欢,尽管拿去!” 你妹呀!这还是藏獒吗?后世可没有这种大如牛犊,哦不,这家伙比牛犊可大多了…… 袁术,可以说是根正苗红,以他的四世三公的家族背景和袁家家主司空袁逢嫡子的身份,绝对是属于洛阳城甚至整个大汉最有能量的纨绔子弟。 正因为身份奇高,袁术并没有几个真心朋友,他也意识到自己不可能交到知心朋友,即便关系不错、没事在一起常喝花酒的曹cao,他也骄傲的认为曹cao的出身不足以成为自己的知己。 但,自从东莱刘无的出现,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先是那些负气仗义、朝气蓬勃的词赋歌曲震撼到他,再是刘良一出现便在洛阳城里搞出如此大的动静震动到他,然后对方入狱后视死如归、不畏生死的精神鼓动了他,最后就是对方的潇洒写意、超然不群的性格,更是深深的吸引了他。 就是因为这些个心灵底层的触动,让袁术打心眼里佩服刘无这种“率性而为”的秉性,而这种“真性情”,则是他向往的,奢望的,也是他永远无法触及,永远不可能涉猎的地方。 当袁术有意接触刘良时,刘良的言行举止、生活方式、处世原则,一切的一切,再一次让袁术为之迷恋,他觉得自己活的远不如刘良过的痛快惬意,自己根本就和人家没得比较,他有种失落感,第一次有了自叹不如的感觉。 即便是引以为傲的家世,人家刘无也是汉室宗亲,而且还是当今皇帝的叔叔辈,虽然这种身份根本就不算什么,但却是被世人认可,真实存在,不可置疑的。 袁术没有一点瞧不起眼下这个东莱刘无,甚至愿意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与他亲近,这不,就连最喜爱的东西都愿意与他分享。 “哥们,傻了?说话呀……”刘良越是表现吃惊,袁术越是感到此行不虚,越是想要把自己喜爱之物强塞出去。 刘良终于从震撼中醒来,他很清楚这些藏獒的价值,以后世网上流传的那些天价藏獒的照片相比,眼前的藏獒绝对会甩那些破杂种狗几条街。 妹的,这玩意都可以当战马骑了,要是用于战场威慑或者是防御警报所用,绝对是对付冷兵器作战最佳的大杀器! 不行,小爷就是豁出这张老脸,也要淘弄来几条,哪怕是几条狗崽子也行。 “呵呵,我说公路大老板呀,那个啥,虽说君子不夺人所爱,但小弟我的确喜爱这些獒犬。要不然这样吧,我只要几只幼崽和一条种狗,你看怎么样?”刘良没有提钱不钱的事情,连日来的接触,他很清楚袁术的品性。 袁术白了刘良一眼,“少来跟我整这哩咯儿楞,鄙视你!哥又不是全给你……” 现如今刘良的口头禅和交流方式什么的,算是被袁术活学活用的那叫说的一个遛,说他袁术是刘良头号粉丝,一点也不过分。 “看到没,那个最大的,下巴、腿上有金边的,就是最好的种狗,还有他旁边的哪三只都是母獒,眼看就要发情了,嗯,它们现在都是你的了!哦,还有,你要是不嫌弃那两只变种的鬼脸獒,模样长得粗鄙丑陋,它们也是你的了。另外,为了怕你把我这些心爱之物玩死了,那些羌人奴才也分你三十个。” 刘良不得不佩服袁术的大方,几乎一多半的藏獒都给了自己,最主要的是那些驯养藏敖的专业人士,他们才是最大的财富。 “哈哈,行。长兄赐,不可辞!小弟可是不客气啦!”刘良没有客气,照单全收。至于找补什么的,他有一万种办法回馈于袁术,只是对于好面子的袁术,他绝不会傻的当面说出来。 礼物送出去了,袁术的心情那是相当的愉快,笑骂道:“少来这套!不知底细的,还真当你刘傲然是个客气之人,我算看出来了,你刘无就是个典型的善于占便宜的市井刁民!” “不错!他刘无整日里骗吃骗喝,游手好闲,我都怀疑他的那些精彩绝伦的诗作,都是花钱买来的,绝不是出自他手!”曹cao不停的刷存在感,以免这两个激情四起的哥们忘记他的存在。 “孟德老哥,你挺有门路吗?要是便宜的话,我跟你买!呵呵,你是不是羡慕嫉妒恨啊,还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你呀,档次太低,爷都懒得理你!” “哈哈,怎么样?小人,绝对是小人!被戳到痛处了,学会顾左右而言他了,哈哈哈……” 三人有说有笑打成一片,只有袁绍默不作声。好似他和其他的几位纨绔子弟一样都只是个跑龙套的死配角,不需溜须拍马的时候,只是一旁默默相陪。 三人早已经习惯袁绍没事时缄默的作风,自然没人在意他的举动,就当他和那些小纨绔一般的不存在。 说实在的,连袁术都佩服这个大哥,不管什么时候,总是会第一时间出现在面前,就如同跟屁虫一样,还好袁绍并没有总是拿出一副大哥的派头,而且对自己呵护有加,袁术这才默认了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