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又见秦渭阳
时间变得更加忙碌,在枪毙了第十幅草图的时候,刘美丽变得心浮气躁:“未晞,要不我们这次就不要参加了吧?” 眼看比赛时间临近,可是她们的设计稿还没有定型,她的底气越来越弱。 “还有时间。”白未晞仍然拿着笔在素描簿上勾勒着图形,也许只是无意识的,也许只是想在点和线中间,再寻找灵感。总之,她的线条,似乎带着几分漫不经心。 “至少,我们的目的很明确,我打算采用黄金比例原则,来设计上衣和下装的比例。”白未晞揉了揉眼睛,“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要轻言放弃。也许成功就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一步之遥,就会令我们成败逆转。” 刘美丽苦笑:“我可没有你这么乐观。你说的黄金比例,是不是1和0.618的黄金分割比例?这不是数学问题吗?” “黄金比例原则可以在更广泛的方面运用,一比一的组合是最失败的,就像我今天刚画的一款民族服饰,怎么看都觉得不协调。如果上衣及臀,下装用长裙,拉长下身的比例,整体的效果会好得多。” “咚咚咚!”敲门声不轻不重地响起,一颗脑袋探了进来,是陆羽。 “没看到我们正忙着吗?你上来干什么!”刘美丽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明显把他列作不受欢迎人等。 陆羽苦笑:“我是想来问问你们,今天要不要回学校住?” “不回!”刘美丽像个火药筒似的,口气很冲。 “又不回去啊!”陆羽叫了起来,“你们已经在这里连住了两天,难道要我们又翻校门回宿舍?” “反正你们也不是第一天翻校门,不翻校门的男生,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男生。”刘美丽面无表情地说,“好了,你的问题我已经回答,我和未晞还忙着呢,不要打扰我们!” 陆羽苦着脸,以手抚额。 白未晞抬起头,脸上露出疲惫的神色:“今天早一点收工吧,再勉强下去,也不会有什么进展。美丽,我们散步回北大,今天你住我们宿舍吧!沈歆儿家里有事,请了两天假,你可以睡她的床。” 陆羽连连点头:“是啊,说不定还能找以灵感呢!” 自从补考过关以后,他又一头扎进了游戏,不知道旷了多少堂课。白未晞觉得,恐怕这个学期,某人又要当课了。 两人收拾了桌子上的素描簿,才并肩下楼。走过蓝天科技门口的时候,刘美丽眼睛一亮:“未晞,未晞,快看!” “什么?”白未晞疑惑地顺着她的手指,朝玻璃门看去。 里面站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因为侧着脸,她很轻易地认出了他——秦渭阳。 “他怎么会在这里?”她喃喃低问。 刘美丽拍了一下脑袋:“啊,上次他不是在我们这里买了一台苹果吗?会不会是那台笔记本出了什么问题……快,我们进去看看,陈语新和阎仲卿那两个一旦进入游戏,可是诸事不管,估计都懒得答理人家。” 白未晞还没有想到怎样再度面对秦渭阳,已经被被刘美丽拽了进去。 “请问秦先生,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吗?”一向大大咧咧的刘美丽,在面对秦渭阳的时候,也忍不住放缓了声调。 他转过脸来,看到白未晞的时候,目光似乎闪了一下,但仅仅是刹那之间,谁都没有注意到。 “我是想来配一款台式机的。”他脸色平静。 其实,这些琐事,他完全可以让助理替他办得妥妥帖帖。可是在他叫住助理的时候,忽然想起了蓝天科技,就突然改变了主意,决定亲自登门。 看到白未晞的那一刻,他才忽然明白,原来他愿意过来的原因,就是想见到她。明明是那样的熟悉,记忆里却分明没有她的印象。 是缘份,还是他和她曾经有过不算陌生的交往?他想要寻求一个答案,却又无法捕捉哪怕一个线头。 他交往的女孩子,多是名门淑媛。可她还只是一个学生,着装随意。或者是他的同行,可她既然经营一间电脑公司,专业似乎应该与计算机有关。更何况,据他所知,北大并没有服装设计这个专业。 刘美丽有点心虚,更加小声地问:“上次卖的那台笔记本,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如果在软件上遇到什么问题,可以拿过来,我们会有专人替你安装软件的。” “没有,很好。”秦渭阳的回答,可以说简洁之至。 “那就好,你要一台什么样的台式机呢?你说一说自己的要求,我们可以根据需要推荐几款。” “我习惯用苹果机,最新的那款就行了。”秦渭阳很直接地给出了答案。 刘美丽连忙点头:“好的!” 当然,这些事情都是陈语新和阎仲卿的事,跟她不相干。 “你们这间店似乎开了并不太久?”虽然刘美丽站在他的身边,但秦渭阳还是看向白未晞的方向。 “是的,去年快到年底的时候才开的。”白未晞微笑点头。 “你们都还是学生,不会影响你们的学业吗?” “不会的。”白未晞摇头,“我们还是以学业为重,这里只是兴趣外加志向而已。” 秦渭阳点头:“那就好。” 白未晞心中浮起一种古怪的感觉,秦渭阳似乎不记得她,又似乎隐约记得她。难道他的忘性有这么大吗? 刘美丽低着头,不知道在抽屉里翻找着什么。而白未晞和秦渭阳也陷入了冷场,两人面对面站着,眼睛却似乎都落在一侧的电脑桌上。 “请问,秦先生,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刘美丽终于找出一本软面抄,翻到最后的空白页,递上签字笔,“我是北服时装设计系的学生,看过你的好几期节目,说得真好。” 白未晞无语。 什么时候,服装设计师还能成为电影明星般的人物,居然有人当场求签字? 秦渭阳似乎并不意外,只是沉默地接过笔,随手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难道他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