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建造茅草屋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出现在了我之前所住的那个山洞里了。醒来的第一时间,馨儿就走到了我的面前,然后对我紧张的问道:“你醒了啊!感觉怎么样?” 看到馨儿这么好端端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是一阵激动,跟着我攥着她的手对她道:“我没事儿,就是感觉身体乏力没劲儿,倒是馨儿你...你没事儿啊!” “你这话咋说的那么不中听呢!咋滴?你难不成还希望我有事儿?”馨儿一脸俏皮的看着我。 “不是不是,我嘴笨,那什么...后面在我晕死了之后都发生了什么啊?你是怎么从那个大蟒的嘴前逃脱的?”我话锋一转问道。 “这多亏你啊!就在我快要被这个血蟒生吞了的时候,那支山河笔如金色的闪电一般从你那里飞奔而来,然后直接从血蟒的脑袋上穿了过去,直接就把这个血蟒给一笔穿死了。” “啊?你说啥?我昏死之后,被我丢出去的山河笔如闪电一般飞去直接穿死了那个可怕的血蟒?!”我一脸不信的看着馨儿。 “没错!事实上就是这样的!要是没有这支笔,真怕你再也见不到我了。”馨儿一脸肯定的对我道。 “不是,这么玄乎?这笔我只是随手一甩,它咋就......话说,那...那笔呢?”我突然想到了这支山河笔,然后赶忙问道。 “在这儿呢。”在回答我的时候,馨儿从一旁的一个角落里拿起了那支山河笔递给了我。 当这支通体金黄的笔重新回到了我的手里之后,我突然发现,这支笔给我一种特别亲近的感觉,就好像...这笔是我的亲人似的,我不应该没有它,而它,本来就是属于我的...... 由于馨儿没事儿,我是心情大好。在吃了馨儿给我做的好吃的,然后感觉自己身体恢复了一些力气,我就让馨儿带我去看了看那被山河笔穿死的血蟒。 到了血蟒死亡的现场我发现,在血蟒那如木耳一般模样的右耳和左耳上,有一个对穿的血窟窿,血窟窿的大小跟我手里的笔粗差不多,看血蟒死亡的角度,应该是山河笔从它的右耳刺入,然后从左耳穿出来的...... 在血蟒的身下,流淌了大量的血迹。让我恶心的是,就是在这些血迹上,出现了很多蚊蝇。夸张的是,这些蚊蝇都很大,最小的都有手指甲大小,大的跟小龙虾的个头差不多...... 看到了血蟒确实像是被我手里的山河笔给穿死的,我整个都震惊不已,我没想到,我手里的这支笔能爆发出这么惊人的威力来。在低头看着我手里的笔之时,我突然想到了我在昏死前把它甩出去的那种浑身力量像是被抽空的感觉。我现在在想,我的力量突然被抽空是不是这支笔的原因?就是它抽走了我身体里的力量,这才能飞过去发出这致命的一击灭杀了血蟒? 想归想,但毕竟我无法证实...... ...... 接下来,我和馨儿就开始了在林子里一边生活一边寻找枯木的日子。而我手里的这支山河笔,也在日积月累中被我使的是得心应手。面对一般的大家伙,我都能靠着这支笔从容淡定的解决掉。我发现,我越来越离不开这支笔了,有了这支笔,我就感觉,我能够拥有一切似的。但是至于用这支笔能凭空画出实物啥的,我是压根儿摸不到门道。因为摸不到这方面的门道,所以我就认为,这可能压根儿就是不存在的事儿,只是馨儿的父母因为爱屋及乌的关系,故意把这支笔的能力夸大了。 因为这枯木不是我俩一天两天就能找到的,所以我俩肯定要做好长期生活在这里的准备。既然长期生活在这里,总不能天天睡山洞吧,所以在不寻找枯木的时候,我打算盖一个茅草屋。 想要盖一个茅草屋,首先要选好地方。当时我俩选择了一处巨大的树荫下。 定下选址,我就搞来一些木头。用木头搭建好架子,外墙以竹子搭建,然后以籐条捆绑固定。等做好了这些后,再在木架子的周围用茅草围圈好,这么一来,一个简单的茅草屋就算是搭建完成了。 在屋里,我还特别用木头做了一个木床,以后我俩就睡在这个木床上,而这个屋子,可能很长一段儿时间就是我俩的家了。 实际上修建这个茅草屋,除了让自己睡的舒服,我更多的是为馨儿考虑的。 这些日子的相处,我已经很确定,馨儿是怀孕了,而且百分百是我的孩子。本来对于我有孩子这个事儿,我是不大愿意接受的,因为这个村子的特殊风气,我怕馨儿生了孩子之后,属于我的孩子会落到非死即悲的下场。这也是为什么、之前我以为心妍怀孕了,一心想要打掉了她肚子里孩子的原因。 不过让我纠结的是,馨儿对于肚子里的孩子很宝贝,不准许我打歪主意。她告诉我说,要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出现什么意外,不管这个意外跟我有没有关系,她说她都会自缢而死,所以,这直接导致我不敢打她肚子里的孩子的歪主意。 后来我想通了,毕竟我是爱馨儿的,这个孩子有点像是我俩爱情结晶的意思。既然她想要孩子,那就留下孩子。如果孩子出生了之后,老婆婆想对这个孩子不利,那么我哪怕拼了自己的性命,也要保护我的孩子。而制作茅草屋,就是希望馨儿有一个更好的环境养胎...... 这天,我照旧吃完了馨儿为我准备的东西后,就拿着山河笔出去寻找枯木的下落。由于现在的馨儿有孕在身,并且都出怀了,所以为了怕她有个三长两短的,我就不让她去了,让她在茅草屋等着我就是。 在向着林子深处走了好半天之后,突然,一道声音从四面八方传递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