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饴果(上)
第一百一十四章饴果 带着小孩子、尤其是活动能力超强的小孩子出门其实并不容易,所以南宫咏思借题发挥讲了狴犴与金沙国的故事,借以教育两只小兔子。 末了他还总结:“小孩子是不能乱跑的,你们看狴犴够厉害吧,但他再厉害还是小孩子,所以才…” 所以才什么他并没有能说下去,因为上空突然一道闪雷打下来,正中他的脚边 南宫咏思和郝苗苗他们都吓了一跳,幸亏这道雷只是警告,不然还真不好说。 郝苗苗低头安慰受惊吓的两只小兔子,自己也是心有余悸,看来在金沙国议论狴犴也不行,幸亏南宫咏思并没说狴犴的坏话。 经过了这个事,他们赶快离开了金沙国,真要是天雷打下来他们还能对付一二,可两只小兔子怎么办。 …… 两只小兔子是赛大王次子的长子的长孙子,他次子入赘女方,说好了头胎孩子随女方姓,所以女方姓雷,这长子长孙也就姓雷。 两只小兔子还是双胞胎,白的是哥哥叫雷动风,灰的是弟弟叫雷静云,雷家在西牛贺洲兔子家族中地位也是数一数二的。 这些都是郝苗苗和南宫咏思带雷家兄弟赶路,其中闲话家常,兄弟俩说的。 等进了白鸟国的边城,这里完全做的都是人类的生意了,郝苗苗挑选了一个精致的提篮,最底层放上干草,上面铺上软缎,还弄了两个小小的枕头,一床小小的棉被,这才把两只小兔子放进去。 这样养兔子也是小女孩的游戏之一,郝苗苗小时候也羡慕过邻家有钱人家的小姑娘可以给兔子搭个小家,可她家穷得唯一长毛的东西是耗子。 小时候的梦想现在以这种方式得到了满足,还是会说话善解人意的两只小可爱,郝苗苗一时童心大起,兴冲冲的布置兔子窝。 反倒是雷家两兄弟心事重重的。 “怎么,不喜欢这个,那你们喜欢什么样的住处?”郝苗苗耐心的问道。 两兄弟互看一眼,然后由当哥哥的小白兔雷动风开口:“姑奶奶,那个王厨子是不是就住在这里啊?” 他们还惦记着王义?郝苗苗和南宫咏思面面相觑,为难了。 “我们不是想带他回去,只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他的儿子还欺不欺负他,他能不能看见孙子了?”弟弟小灰兔雷静云解释。 “真的只是看看,不会哭着带他回去?”南宫咏思不放心。 “不会,我们答应了太爷爷的。”两兄弟齐摇头。 那就好,郝苗苗把兄弟俩装进篮子里,带他们去看王义。 …… 王义的事在这不大的小城里知道的人可不少,毕竟一个失踪两年的人突然回来了,还带着不少钱,在小城里可算是大新闻。 郝苗苗根本不用费劲打听,光听人议论就清楚了。 原来当年王义突然失踪,就有好心人上报了官府,这虽然没有王义两个儿子忤逆不孝的直接证据,但好好的人突然不见了,官差负责的隔三岔五上门查问是职责所在。 可邻间传的消息就夸张了,甚至有说王义是被两个儿子谋财害命并毁尸灭迹的,受这个传说,两个儿子的生意都门前冷落车马稀,不到两年时间就只能将酒楼都转让出去,自己做点小生意糊口。 所以王义突然又回来了,两个儿子相当于看到了救星,而王义只说是出门又找了份工,去某个外地大户人家帮厨。 真要出门工作还不通知家人?官差心知肚明他为什么走的,但人家当父亲的不上告儿子不孝,他们也不能抓人,于是销了案。 不过王义这回还是学精了点,两个儿子只知道他这回又赚了钱,但不知道他手头究竟有多少钱,王义也单独租了个小院独处,只允许孙子上门看看他。 …… 听了这些传言,南宫咏思和郝苗苗看向雷家兄弟,两兄弟对视一眼,心有灵犀:“我们悄悄看看他,确定他真的好就走。” 王义的住处也好打听,郝苗苗他们隐身进去,正好王义在家,而且是在他居室内上着香,那室内的墙壁钉着个小龛,里面立着个长生牌位还摆着个小香炉,长生牌位上没有写名字,只画着一只小兔子。 看到这个,雷家兄弟在篮子里不安静了,有些要出来的意思。 南宫咏思眼明手快用法术定住他们,然后接过篮子,示意郝苗苗出面。 郝苗苗点点头,她先穿墙出去再敲门——如果那么凭空现身,王义只怕当时就被她吓死了。 但王义开门看见是她仍是吓得倒退回屋里,还自己绊自己一跤摔倒在地:“你你…是来抓我回去的?” 郝苗苗叹口气:“你在兰山好歹往了两年,赛大王是说话不算的吗?” 王义稍微松口气:“那你来…” “我是路过,看你这里…”郝苗苗指指那长生牌位,“你要是在这里生活的不好,我还可以送你回兰山。” “不不不…”王义急得双手乱摆,就怕郝苗苗误会,“我不回去,我在这里非常好,非常非常好” “那你为什么?”郝苗苗又指了指长生牌位上画的兔子,替雷家兄弟问道。 “我…我不是不知道感恩的人…”王义低头,眼中有羞愧,但多得还是畏惧,“我知道他们对我不错,甚至走的时候还给了我不少钱,他们应该是好妖怪,但妖怪就是妖怪,姑娘你难道就不怕会说人话的兔子?” “我?”郝苗苗一怔,兔子会说人话不是更好吗?她们还可以聊天。 “你…”王义倒是了然,“你就算是人类也不是普通人…” 这倒是真的,她的确不是普通人,从小就不是,所以可能她一直没有真正了解人类吧?郝苗苗摇摇头:“你放心吧,赛大王言出必行,他不会来找你了,我也不会再过来了,你…安心做个普通人吧。” …… 离开了白鸟国一路往西行,雷家小兄弟都很安静,再一次听见王义的真心话,他们的确又受了一次打击。 把这样发蔫的小兔子交给他们的亲人,估计会更让他们的亲人担心,而且郝苗苗是真的喜欢会说话的小兔子的,所以一路上想尽办法逗他们开心。 “喜鹊?”雷动风突然抬起头来,看的却是天空。 天空中一排排的喜鹊飞向天的那一边,南宫咏思算了算:“今天是七夕呢。” “是不是喜鹊去给牛郎织女搭桥了?”雷动风来了精神。 雷静云还是无精打采:“可为什么牛郎就不害怕织女?他也是凡人啊?还是因为织女是仙女我们是妖怪?” “就算织女是仙女,牛郎也是勇气可嘉呢,毕竟有几个人愿意一年才见妻子一次面,而且还坚持了数千年?”不过郝苗苗不想给小孩子讲述太多的男女之情,而且还是这种仙凡恋的,所以她转移他们注意力,“知道七月七还是什么日子吗?” 两只小兔子摇摇头。 “七月七又是尝新节,因为七月初秋正是庄稼成熟的时候,所以人们会在这一天端出新谷、新果、新酒庆丰收。”南宫咏思解释道。 新谷、新果、新酒两只小兔子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 郝苗苗和南宫咏思相视一笑:“要不我们今天也参加人类的尝新节,然后再赶路?” …… 郝苗苗他们降云落下的是东胜神洲最西边的西邑国,为了体现最热闹的集市,他们进了西邑国的国都邑城。 京城就是不一般,这天还没黑就已经彩灯高挂,灯上绘了大多都是牛郎织女的故事,而街上无数的妙龄女子三两成群的走过。 “七夕还有个名字叫做女儿节,凡人的女子、尤其是还没有出阁的女子,平常是不出门的,只有乞巧的今天才可以名正言顺的抛头露面,所以这天她们都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约上女伴一起出来。”郝苗苗讲给雷家兄弟听。 “难怪今天这么多女的,我们以前上街都看不到这么多。”两只小兔子恍然。 “因为今天是乞巧的日子,谁在规定的时间穿过的针最多,就代表谁得到了织女娘娘的赐福。”郝苗苗不由得回忆起自己小时候过女儿节了,那时候她也有几个一起比赛穿针引线的女伴,不过自她逃出青峰镇后就再见过,沧海桑田,她们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轮回了? 小兔子对穿针引线并不感兴趣,他们关心的是尝新节:“新谷新果在哪儿,这街上卖得都是吗?” “有不少呢,”南宫咏思拎了串大葡萄放进兔子篮,“这不就是新摘下的。”在郝苗苗介绍女儿节的时候他就去采购了。 “好香”“果然是新鲜的”两只小兔子用爪子捧起葡萄粒送进嘴里。 他们的吃像吸引了不少年轻女孩,至少有六七个彩衣女子围了上来,有的伸手就想摸:“好可爱的小兔子” 郝苗苗侧了侧身,手里的提篮正好不着痕迹的避开了:“不好意思,小兔子不喜欢陌生人,别吓着他们。” “这兔子多少钱,我们和你买。”有个领头的女子随手就拿出一锭金子递上前,可这近了看清郝苗苗的样子,她却是一怔,“原来你…你们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