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大律师的惊险
“是,你以前曾经帮助过我,依靠你家族的势力让我的路走得更容易,更顺利一些,但那也是你作为我以前的一个恋人,后来的一个妻子应该做的份内事,有什么可以值得炫耀的嘛。难道这就可以成为你现在想向我提出离婚的理由和傲慢的资本了吗?” 在当时施金木一气之下就想立刻同意她,赶快把协议书下载、打印,然后叫人送去给她签字。 可是当他随后有些冷静下来以后,他想到自己可是一个做律师的人,做上了大律师的人,不能在别人面前显得那么没有理智,那么容易激动,一气之下便失去冷静。 因此他就决定先把qq下了,不再去看那协议书,然后便抽了一根烟,让自己的情绪变得比较平静一些下来。 就在施金木想再去点燃第二根烟来抽的时候,忽然市公安局鉴定科刘科长的电话给他打了过来,问他今天上午去市公安局给见习法医培训班的学员们**制课的事情,有没有忘记。他这才想起,昨天刘科长确实是打过电话给他说过这件事情,当时他也答应了对方的,便回答:“没有忘记,是九点钟吧?现在是八点二十三分钟,还有半个多小时,我一定准时去。” 说完他就离开了家,开车向市公安局的方向驶去。 从施金木的家到市公安局只有十多公里路,有轿车,开得快只需要十分八分钟就行了。 但他刚遇到了文月娥向他发出离婚最后通牒的邮件,即使自己努力让自己的心平静一些,不要去给它搞乱自己的心,他的心还是不能不有比较明显的波动的,脑海里不时想到自己和文月娥之间的过去、现在;谈情说爱的时候,还有结了婚以后的情况等,觉得自己和她之间,从一开始就好像没有很深的感情在那儿,最主要的因素还是他们互相想利用对方,才让他们走在一起的。 “你不想要我跟你离婚,我还想呢。你以为你这一向我发出离婚最后通牒,我就会难过得要死啊?才没可能这样呢!”施金木想着想着,忽然生出了极大的鄙视来。 就在他开了这样一点儿心的时候,蓦然前边离着只十几米远处有一辆越野车,像发了疯一样,由四车道一下变道拐向路中间,朝着他的轿车的这个方向便冲了过来! 这车是失控,还是成心撞向施金木呢? 施金木猛然大吃一惊,觉得这车冲向自己,实在是太令他想象不到了。 他学开车已经有二十多年时间,有时自己亲自开车,有时让司机给自己开车,也遇上过在离自己不远处突然出现的车祸,但是直冲向他的车的这种情况,他至今好像还没有遇上过,今天是第一次。 如果那越野车是失控,无意之中由四车道一下变道冲向三车道的他,那没得说,因为意外有时不是人能够控制得了的。但若那人是有心针对他,想给他制造车祸,叫他受伤或者死于非命,那可就很歹毒,很叫人痛恨了。 文月娥既然向他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只要他能离婚,她就可以全身而退,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和新烦恼,应该不会是她找人这样做的吧?如果是她找人这样做的话,那可就真不是一个什么好女人了! 好在那越野车突然变道的时候,施金木离着它还有十几米远,有时间反应,因此在它冲向他的轿车的时候,他便急忙往右边一打转,让车猛一下拐向了右边去。这样,在那越野车就要冲到他的轿车面前时,他刚好来得及将车开到一边,让对方几乎擦着他的车边开过去,没有撞到他,连一点儿刮碰都没有! 然后,那越野车在施金木的轿车后边停了下来,熄火了,说明那车不是有心要撞向他,而是真的是出了故障等问题,司机一时没法控制,就猛一下向一边变道,向他的轿车冲过来了。 “好险!要是我不是反应快一些,我的轿车肯定会给撞烂,我人也可能会受伤呢!”施金木不能不在心中这样想,摇下一点儿车窗来,对那司机说:“朋友,你那车不应该再上道啊,好危险!如果撞到我的车的话,不仅会叫我的车给撞坏,还耽误我去办事呢!” “那是那是,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啊!”那司机忙向他点头赔礼道。 施金木的轿车没有给撞到,他也不好去找此人的麻烦,叫对方赔偿什么的。而且他这个时候也急着要去市公安局,也就没有再跟此人多说什么话儿,只暗自庆幸自己还是命大,没有给撞伤撞死,连事情也没给耽误,就没去找此人的麻烦了,关上车门后,便迅速离开了这儿。 到了市公安局时,还没有到九点钟,但刘科长却站在一幢办公楼的二楼,见他的轿车开来了,停到大院里的一面墙边以后,他从车内钻出来,刘科长便远远向他打招呼道:“施律师,你来了啊?好,非常好!到这幢楼来,上课在这儿。” 这样他便关上车门,向刘科长微微一笑道:“好的,我去,我现在去。” 一边说着,他一边便向着那幢楼走,上了二楼,然后在刘科长的带领下,走进了一间教室去。 这次来参加市公安局见习法医培训班学习的学员不多,也就只有十一二个而已,再加上旁听的市公安局领导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人员,总人数合起来也就只有十**个。 因为刘科长在早一天就打电话给了施金木,让他今天来这儿讲课,所以他昨晚在家里的时候,就作了一些“备课”准备,而他以前又不是没有给过各种各样单位和学员讲过课,到这儿以后,他自然便胸有成竹,先向学员们和领导们以及其他人员客套了几句话儿,然后他便开口道:“同学们、领导们,以及各位参加一这节法律课听课的朋友们,你们好!在今天我正式给大家上法律课之前,请容许我先说一个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