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活人和狗
搜查组、法医科的人员陆续赶到石板店村里。 这块被人遗忘了的穷乡僻壤,此时却不合时宜地热闹起来。 负责侦查这件凶杀案的搜查一科的警察,面对这惨绝入寰的作案现场,也不忍正视。 围在死尸周围的野狗被赶跑了,可是,死尸上已经爬满了蛆虫,臭气笼罩着整个村里子。 尸臭拓来的乌鸦,有的振着双翅。 让那不祥的黑色身影在天空中盘旋,有的落在附近的树权上,窥视着地上的情景。 “好臭! 有年轻警察背过脸去,抽动着鼻子。 “死尸成堆嘛! “不,不!不光是死尸的恶臭,还有一股怪味,一种植物腐烂的怪味。 “噢!怪味儿原来在这儿哪! 一名警察指着旁边的菜他说。 “那是白菜吗? “是白菜。” “白菜怎么啦? “是啊!颜色跟普通的白菜有点不一样,这叫腐虫病,是白菜特有的一种病害,只要一染上这种病,白菜叶子就变色,出窟窿,实际上是烂掉了,听说这是一种什么霉菌搞的鬼,我有个亲戚种高原莱,他的菜闹过这种病,因而我略知一二,这么个穷村子种点菜居然也闹起了腐虫病,可真是雪上加霜啊! “什么!一个全村人被杀害的村子,还有腐虫病?” 警察们面对着这个被全国遗忘了的山村,所遭受的双重打击,不禁黯然相觑。 乡派出所和巴山公安局联合调查的结果,断定受害者大约已经死去十七到二十二个小时。 也就是说,凶手是在昨天下午五点、到晚上十点左右作的案。 在宋老六家和李大头家之间、那座桥下的小河中发现了凶器,是把斧头,可能是当地人使用的一种农具,斧柄上沾满了血迹,辨别不出可以对照的指纹。 在查勘尸体和现场时,又发现了新情况。 “队长,真怪!少了一具尸体。 警察向派出所担任现场指挥的刑警队长提出一个奇怪的报告。 “尸体少了?人数不是正好吗?” 村长刑警队长一时茫然,显出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样子。 这位队长对待工作历来都很严肃认真,他为人质朴、沉默寡言,但于起破案工作,却有一种超人的毅力。 “尸体确实是十三具,和村里的村民数相符,不过其中一具死尸不是本村里人。 “不是本村里人?这么说,还有外来的?” “对!因为数目相符就一时疏忽了,有一具尸体的服装显然与村里人不同。 “我看看! 队长跟着手下的警察来到那具尸体跟前。 刚才只是大致看了一下,由于现场太凄惨,目不忍睹,所以没有注意死者身上的服装。 那是具女尸,倒在宋老六家附近的田地里,最初搜查人员认为是宋桂枝,鉴别小组正围在那里验尸。 “由于尸体沾满了腥臭的泥血,我们满以为她是本地人,后来才弄清楚,她是外地来的, 经过仔细查验,发现她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女子。 女子穿着白毛衣、棕色夹克和牛仔裤。 看样子是在逃跑时,被人从背后砍死的,后脑勺已被打碎,肩膀和背上裂着几道血口子,凝聚着血浆。 尸体脸朝下倒在地上,身上沾满了血和泥土,正因为这样,才一时没辨别出她不是村里人。 “好像是来徒步旅行的,这地方人迹稀少,居民也不多,生态保护的很好,很吸引徒步旅行的人,经过这里。” “莫非旅行者也被一股脑儿干掉啦?” 如果真是个旅行者的话,也该带点行装吧! “有这么个玩艺儿,掉在河边发现凶器的田里了。 一个警察拿来一个满是泥污的旅行袋,里面塞着盥洗用具,还有一团换洗的内衣。 “看来已经被翻弄过了,包口开着。 “好像光把吃的拿走了,没有什么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吗?” “裤兜儿里装着钱包和公交卡。” “那就满可以把死者身份查明,赶快发个通报,如果是来旅行的,怎么连个伴儿也没有?” “是一个人来的。 “如果连累了一个外来的旅行者,那么,村里的人就少了一个,这个人是谁呢?” “刚才查看了一下,没有发现那个名叫宋小茗的八岁小女孩。 昨天从学校回来了吗?“ “正在和学校联系,马上就会知道的。” “哪怕有一个活着的也好办些。 石板店村里距雷山乡有二十里山路,村里的学龄儿童每天到雷山乡的学校走读。 眼下,雷山乡学校的学生也减少了。 而石板店村里一带的道路很坏,学校的班车开不进来。 孩子们上学,不得不步行往返二十里崎岖的山路。 冬季雪厚,走读更是困难,有时大雪封山,道路也会堵塞。 孩子们上学有时遇上变天,就回不了家,只好在雷山乡的亲戚和同学家里住上一宿。 最近这一星期,天气一直很好,道路也没有堵塞,宋小茗或许是由于身体不舒服住在乡里了吧。 如果宋小茗确实由于这种情况,昨晚没有回村,那可真是“塞翁失马”,侥幸捡了一条小命。 不管什么原因,少死一个人总是好事。 这个凶手确实残忍至极,简直是个恶魔,他不管妇女小孩,一概一斧头劈下,如果宋小茗在场的活,也决免不了惨遭这个恶魔的毒手。 但是,与雷山乡学校联系的结果,说是宋小茗昨天下午两点左右,和石板店村里走读的赵大宝、王晓芯两个孩子一起放学回家了。 他们三个人的年级、班次虽然不同,但是由于路途遥远,不论上学下学,三人总在一块儿。 可是,赵大宝和王晓芯已经死于非命,唯有宋小茗杏无踪迹。 作为一种假设,也许是宋小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与伙伴们分手,到别的地方去了,或者凶手单单把她拐走了。 三十孩子中,宋小茗的年龄最小,很难想象在放学回家的途中独自一人到别的地方去,看来被凶手拐走的可能性最大。 那么,为什么只把宋小茗拐走,这还是个谜,只要没有发现她的尸体,总归还有一线活着的希望。 尸体检查过后,为了进行解剖便统统运走了。 由搜查人员再次深入搜查了现场,结果又发现了另一个可怜的受害者:一条黄色土狗。 狗的头盖骨被打得粉碎,死在村北大约五百米远的乱树林里,看来凶器笨重,和屠杀村里人所用的钝器一样。 搜查人员推测情况可能是这样:这条狗勇敢地追逐杀人犯到了此地,但未能复仇反遭其害。 法医科的工作人员详细检查了狗的死骸,从血rou模糊的狗嘴里发现了人的指甲,其形状很像是食指或中指的。 指甲根上粘着rou皮,呈现出撕咬的痕迹。 指甲根上还有清晰的白月牙,指甲厚实坚硬,看来是狗追上罪犯后,在被杀死之前咬住了罪犯的手指,把这块指甲咬了下来。 这块指甲是罪犯唯一的遗留物,也确确实实是件难得的遗留物,它是忠诚的家犬为报主人惨遭杀害之仇而拼死咬下来的。 罪犯屠杀了十几个人之后,又被狗咬掉了指甲,浑身必定己是血迹斑斑了。 警察为这条狗的殉难而大为感动,他们珍重地保存起指甲,心中暗暗发誓,决不辜负它用性命换来的这件宝贵证据。 由于这一带出现了空前的大屠杀案件,全县同时布下了搜查网,但警察们心头却行出,事件已经过了整整一天,罪犯完全有时间远走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