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野兽(求收藏)
走出了王韵儿的家,林霄快步搜寻整个别墅区域,果然看到了周围几家的大门也都被打开,心中更是断定了自己的猜测。 因为王家住的可以说很幽静,一般小型的抢劫团队这么巧就能摸到这里有人居住,而这伙人显然人多势众,一家一家的摸索抢劫,这种手法必是较大的团体所为。 在别墅区的另一头林霄发现了一处隐蔽的火光,“砰”的一声砸开大门,林霄举着火把向里望去,是一对中年夫妻蜷缩在小小的篝火旁边。 “大哥我们已经加入会了,交出了所有存粮,你们还要怎么样。” 林霄没有解释什么,只是把枪口指向他们说道:“之前来的人是谁?” “别别开枪,说是什么复生会,我们也是被迫的!”中年男看出了此人貌似像是寻仇的目光,连忙摆脱关系。 “什么特征。” “是几个年轻男人,没太看清……”火光炸开,砰的一声枪响惊得两人一个哆嗦。 “哦哦……我想起来了,有……一个三十多岁的,有留着八字胡,小寸头带着眼睛,其他人都是管他叫老大,还有几个蛮壮实的,其他的真没注意……” “几天了。” “额,好久了有几天了吧,这天都是黑的我真不清楚……” 林霄收起枪转身离去。 “平湖路!”林霄知道复生会的地址,平湖路那里原本就很混乱,属于市政的重点管制地区,距离这里有八条街区,虽然也不近,但是水金路这块地方是静安市的中心区,不管如何扩张都会经过这个地方,而目前能够有这种势力的他只知道这个强大的自发团体有能力做到。 林霄回到母亲的藏身之处,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陪着母亲吃了一点饭,收拾了背包便又翻身出来了。 他带齐了所有的攻击武器,手枪子弹、自制标枪、三柄尖刀,因为他知道现在这个新时代只有武力才能让别人尊重你的思想。 这注定是一场杀戮的对话。 道路上因为寒冷已经很少见到人留下的痕迹了,林霄裹紧了身上的衣物,独自举着火把前行。 走了很久,在穿过了一栋地标性的大厦后,林霄终于转角进入了平湖路。 平湖路这一片已经是有些陌生的地区,这边属于新区,人口本来就不多,林霄上学时也很少到这边来,而且如今这里的变化也很大,许多路边的绿化树长得又高又大,上面缠绕着一些藤蔓类植物,有的都垂到了地面上,仿佛这里已经被抛弃几十年的样子。 但是这里唯一有别与其他地方的就是篝火数量明显多了不少,道路上总算是勉强可见,可以看出这里应该住有许多人。 路口处的商场,有几支火把插在那里,里面传来了几个男人的交谈声音。 林霄见到有守卫在外围,立即熄灭了火把,不过还是被人发现了。 “喂!那边的是谁!” 这几人占据的位置非常好,商场三面玻璃墙可以将外围的一切尽收眼底,而火光异常的熄灭果然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那就拿你们几个开刀好了。”林霄此时的内心经过了多次的历练已经更能适应这个黑暗时代的生存规则了,何时保留人性、何时产生野性是这个新时代智慧人类必须要学会的生存意识。 如今的林霄就做的很好,他没有使用方便的手枪,因为那样的枪响会吸引更多的人前来,而是利用黑暗做掩护,无声的开始徒步接近几人。 “看错了吧,哪有人?”有人提出质疑。 先前喊话的人否定道:“不可能,在岔路口那边刚才确实有个火光。” “我们去看看。”几人商议的一下,决定还是前去查看。 而此时的林霄借助他们火光所带来的指引,已经接近到商场的十米处,俯身准备开始攻击。 商场门打开,三个男人都是清一色短发,身上穿着许多层衣服,显然夏季里突然来到的灾难是打得所有人措手不及。 林霄通过他们高举着的火把观察他们,前面一人身材最为高大,超过了180公分,长得非常壮实,手里握着一把真正的开山砍刀。 另外两人气色也还不错,一个拿着棒球棍子,另一个居然手中拿着一面警用的防弹盾牌,联想到他从痞子男手中获得的警用手枪,林霄似乎知道了这伙人起家的秘密。 三人在黑暗中摸不清刚才火光出现的距离,只能靠着对附近的熟悉估摸着位置。 双目逐渐变得赤红起来,周围的一切也变得有些清晰,林霄似乎都能看到地面上的有一本被寒风吹得不断翻页的杂志。 此时他的理智仍旧没有受到影响,林霄自己似乎也感觉到了身体的异能。 “今晚我就做一次野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