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男人的天堂在线阅读 - (六)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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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小老头说,提及读书,我要给兄弟们讲的是一种或许未必是真的感觉——人骨子里都有好斗与血腥,即使木讷本分者,而且尤以木讷本分者为最。

    不知你是否有这样的感觉,如果没有或者尚没有意识到,不妨认真地且毫不讳言地审视一番自己的喜好,相信必定会从这些或许经常会被自己疏忽的喜好中找到一点儿或许仍甚为模糊的影子。

    我的任务,便是与大家一起去寻找并判别这种感觉的真伪。

    关于这种感觉的寻找,不妨从童年开始,因为人一生不少习惯都与这个年龄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我们且不必啰嗦太多,单说阅读。完全可以说,童年的我阅读量是极其有限的,因为那个时候的农村除了为数不多的小人书之外别无他书可读,即使小人书,对我来说,也是难得的奢侈品,我的父母根本不舍得用耗掉十几个工分的钱给我去买,十几个工分可是一个正劳力一天或者一个妇女老人之类的副劳力两天才能挣来的。

    所以,偶尔才能借来一度的小人书,也多是那些极其重视教育的家长思量再三宁肯少吃一点儿rou才下定决心买来的,别人也极其珍爱,央求再三而且必须舍弃自己的某一极为珍视的为数不多的玩具或者难得一见的食物诸如一块糖一块四分之一大小的月饼或者一块白面馒头并答应人家绝不弄脏人家才终于肯借。

    其实也没有必要去做太多的要求,如此费尽了心思才借来的东西,必要珍爱异常:常常是先用衣袖抹去沾染到用来代替书桌的水泥板上的灰尘,这已经成为一个习惯动作,即使没有灰尘,必也要先去抹的。

    这种水泥板夏天还可以,一到了冬天,便会刺骨地冻手,必须要用人的体温首先将其捂热,后来大人们才发现,越粗糙,冻手的感觉越轻,便把其做得甚为粗糙,这样冻手的感觉倒是轻了,却总象沾染了灰尘似的,唯恐弄脏了书,便常用衣袖去抹。

    我想,这里面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出于孩子的无知,尚不知用纸或者抹布去擦;一是那时候的纸和抹布甚为金贵根本不舍得用。

    纸的种类远不如现在这样丰富,而且多是那种黑纸,用这样的纸订一个本子,必也要炫耀三两天,自然反正面都要用,尽管字写下去通常是模糊的,却没人舍得用来抹桌。

    布则更不用提了,凭布票才能买来,仅缝补衣物尚且难找,而且越这样,衣裳越容易碎,尤其小孩子,大概因了这个原因,最先碎的总是衣袖,也大概还是这个原因,那个时候逢到冬天小孩子必要冻手,村里人称之为冻疮,麻痒地疼。

    这种冻病,现在的孩子已不多见了,真的比起来,那时候的孩子比现在的孩子更顽强,因为这种病通常不需要医治,只要过了冬天,自可不治而愈,又有哪个家长肯去花这样的钱呢?至多就是做一只对孩子来说因为嫌影响手的灵活性而经常弃之不用而无多大实际效果的棉手套防冻,哪里象现在的孩子这样怕热怕冻?

    现在只说无论是否有灰尘,只有用衣袖抹过之后,才肯把书小心翼翼地放到桌上,费好长的时间去端量书的封面,而后才会小心翼翼地翻开来一遍一遍地读,一般不会少于十遍,通常书里的图画和说明已能够倒背如流。

    对于书的占有,哪怕只有一天,也绝对是自豪的。倘若有了在孩子看来已算得上高昂的付出,即使能够倒背如流,必也要尽可能多时间地占有。

    问题却又随之而来,对于孩子来说,即使再仔细,也有而且总有不注意的时候,便常常会弄脏了书,惹得书主哭闹不已非要给赔新的不可。

    逢此时,必要挨父母一顿揍,因为父母当然舍不得给人家赔新的,便会低三下四地去给人家的大人赔不是,终能不了了之。

    然而,我却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赔给人家新的就是了,何苦要这样低三下四?在我的眼里,父母实在太小气了。父母的小气难免要伤及我的自尊,我必要去赚回来。

    于是,某一日,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诸如他走路踩了我的脚或者手靠了我的胳膊之类的自觉名正言顺的理由与之大干一仗。

    我原是要教训他的,可是由于自己体魄的原因,经常两败俱伤,而且多以弄破了鼻子见了血而告终。即使这样的结局,也必要遭我父亲一顿暴打,至少也是一通训斥。

    我父亲打人有一套,最害人的是麻绳沾了水。对于父亲的“暴行”,我那时是瞧之不起的:只会冲向自家弟兄,有本事朝敌人开火。

    我愤愤地想着,自觉有上千个理由不能屈服,所以从不告饶,直至父亲打累了自动罢手,而且每当此时竟然有一股凛然正气在涌动,仿佛自己才是真正的胜利者——**员是打不垮杀不尽的,胜利永远属于人民。心里这样想着,最不该的却是不该这样想着随口就说了出来。

    我父亲怒极反笑,显然我惹恼了他又让他无可奈何,但他还是严令我不得再借别人的书。

    孩子永远是没有记性的,于是便常有类似的“斗争”发生。

    孩子是天才的模仿者,这样的话当然都来自于小人书,不仅如此,就连平日里的游戏也都是小人书的模仿——自然而然地要分成****和****两方,但****都是英勇无畏的,必要先争论扮演权,争执不下,只能靠剪子包袱锤来决定。

    而一旦演了****,即使被飞来的通常用土块来代替的“炮弹”打破了鼻子、头,也是不肯哭的甚至边包扎着仍在喊着“**员跟我来”。

    这几乎已是所有小人书的全部情节和内容,当然还有电影。但电影象美梦成真一样少见,一年当中有那么三五次就算得上少见的奢侈了,而且常要跑片。

    所谓的“跑片”,即是一部影片要在一个晚上到两三个村放映,或者先到我们村之后再到别的村,或者便是我们村在等待其他村放映结束。

    这丝毫影响不到我的痴迷,我就象村里人常讨厌的馋丫头一样馋电影。不要说观看,单是早早地到放映场地去占据有利的放映场地又叫做“占场”就足以让我幸福不已。

    若是遇到跑片,通常要分成两拨,一拨在“占场”叫做坚守阵地,而另一拨则必要不远夜路跟去观看叫做“跟踪追击”。

    其实,以当时的年龄,“看”的成分肯定多不过贪图热闹,因为常有禁不住睏而睡过去的现象。

    其时,父母因为习惯了我的痴迷已从总不停地呼喊着找孩子转为置之不理,少了这种令人生厌的寻找,我有好几次睁开眼都发现,电影早已散场,天已蒙蒙亮,无疑地成为我赖以吹嘘并令所有玩伴垂涎三尺的事情,因为我竟能拥有如此在孩子们中间并不多见的自由和因此能够熟练地复述电影的情节:伟大领袖教导我们……终于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敌人。

    这几乎是当时所有电影的过程与结果,对于孩子来说,这样的过程与结果反不如那些程式化的语言更有诱惑力,譬如****一般是“同志们,为了革命的胜利,冲啊”,而****则经常是“弟兄们,冲啊,冲上去,三个小娘们儿,四两大烟土”。

    这些语言很快就成了孩子们中间的流行,自是要被拿到游戏中模仿。

    除了模仿,便是讲,这是我另外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只要有人问及,虽然大人们出于逗孩子的心理必会有人问及,但即使无人问及,我也必会找理由讲说一番,否则就无法抑制自己的兴奋与冲动。

    其实,以我的表达能力,自是含混不清的,但绝对能够让人听清****打败****的结果,说着总还要模仿其中的某些大人物的语言与动作,令大人们引以为奇,便常要逗我,问:到底谁胜了?

    答:****又胜了。

    通常的便是一阵捧腹大笑,而我则甚为自得。

    或许出于对家长的恭维,人们便会故意啧啧感叹:这孩子与众不同,日后必有大处。

    尽管这只是一些劳作之余的玩笑话,刚教训过我的父亲脸上居然也会因此泛起一丝幸福的笑,我便以为自己为父亲挣得了荣誉而更加得意妄形。

    玩笑话对于不知天高地厚自尊心必极强的孩子来说,也是一种鼓励,因为象我这种只顾贪玩且痴迷于大人和老师都不屑的小人书和电影的孩子,很难找到鼓励,即使这样的鼓励,也是从自我感觉中找到的,倘不这样,必会有更多的不快乐。

    ——善于从自我感觉中找到鼓励,也算是我的一点与众不同的长处吧,正是这点儿长处让我快乐地度过了童年,也正是因为这种自我感觉的鼓励让我更加痴迷小人书和电影。

    且不说这段痴迷对我的后来到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只说这段痴迷无疑是短暂和值得留恋的,因为它很快就在不知不觉中被为学业而拼搏所取代:

    起先不可避免地要靠师长的重压和荣誉的引诱,后来才渐渐地明白了“有所得必有所失”的道理,大概直到高中的时候才突然有了责任意识,尽管这个所谓的责任不过是要改变由我父母创造的明显落后于其他人家的家庭现状,却成了我用功的唯一理由和动力。

    在我看来,始终保持着优异成绩直至考取大学是我对这个家庭的最大的责任。

    因此,我强迫自己几乎摒弃了所有的欲望而把精力全部用到了学业上,却总以为自己是清心寡欲毫无所好的,更不会去顾及小时候的那段痴迷,偶尔念起,也认为不过是小孩子贪图玩耍的心理在作怪,尽管我仍常会把解决难题比作“攻克碉堡”。

    人的心理总在因时因境地变化,必要有一番经历之后才能变得客观起来,到现在虽说心理还没有达到我们所说的客观的程度,不少问题却已明确清晰起来:

    再去看自己,已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无疑地,尽管无论生理还是心理,人总在不停地变化,但有一点儿东西却是不会变的,那便是人骨子里的东西,即使在我努力地摒弃欲望的时候也没有变。

    ——尽管我按照多数人“学理较学文更容易找工作”的观点选择了学理,但我的文科成绩明显优于理科便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从小学到高中,我最喜欢语文,因为那些关于战争的课文,就不能不说是小时候的那段痴迷或许已变成了残存对我的影响。

    逢有这样的课文,我常有一股难以掩饰的冲动,往往不需要老师的讲解就能倒背如流,我曾经把这种现象归结为自己玩心太重定力不足而深深地自责过。

    如果说及至进了大学我把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用在了去图书馆翻阅关于战争的书籍或者宁肯失去正课时间去观看电影或电视剧是因为压力的骤然减轻而放任了自己的爱好的话,那么至今仍对那些拥有残酷杀戮场面的影片百看不厌便不能不引起我的注意了:

    我显然给人留下了极深的安详稳重的印象,可为什么偏要嗜好这些狂热的东西——血腥与好斗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小时候的那段痴迷的影响?难道我的骨子里居然有这么一些东西?我不想给自己下这样的结论,难免要惴惴不安了。

    人最难的便是认识自己,除了不敢正视自己的原因之外,就是无法面对认识的结果。

    我敢断定,除非有我们的聚会,便不会有这样的发现。我曾经认为,有谁能够清醒地认识自己,此人必定可称之为英雄,因为这个认识的结果必能够让人勇往直前。

    然而,这个认识往往要滞后于人的发展,只有到人的性格到达某个转变的临界点之后,才会因为某个偶然的事件触动突然发现。

    这么说并不等于否定认识自我的重要性,相反地,足可以证明这个认识过程的逐步累积性,也就是说,认识自我是一个从不间断的过程,这个过程隐藏于人的清醒意识之外,我们姑且称之为模糊认识,这个模糊认识在不停地扣打着自我并不断地累积,待累积到一定程度便会导致人的突然发现,也就是人的观念将要发生重大转变的征兆。

    这或许便是人每逢有重大变故或重大决定之前总会觉得似乎有个声音在跟自己对话却又遍寻不见的原因吧。

    2

    虽说这样的发现难免要让自己惴惴不安,但毕竟这是骨子里不易改变的东西,或许应该称作意志力吧,一种生命力最直接最干脆地体现。

    只要有了这个认识,倘若能够对自己的经历再作认真地审视,我居然发现一个有生命的人居然无法脱离这种东西,除非人自甘堕落或彻底丧失了生命。

    我认为,这无论如何也能算作一个科学事实。所以,人完全没有必要悲观,无论怎样艰难,只要尚存在生命,就会有生命力;无论如何窝囊怎样失败或者总是失败的人,他总有闪光的一个点儿,至多这个闪光点儿远不如人家那么辉煌,却毕竟也是一个闪光点儿,正是这种骨子里的东西的闪现。

    只要有可能的东西,骨子里的这种东西就会有实现它的追求。这是它的本性,绝非简单的血腥与好斗。

    这种果真存在的东西虽不易被发现却毕竟真实地存在着,必须要靠艰难的困境的激发。

    我们都不会忽视这样的现实:人都有追求享乐的愿望,没有谁会为了这样一个简单的其实根本用不着证明的证明去自蹈那样的困境。

    所以,现实中少有这样的足以去激活它的因素,却并不等于说就绝对不存在这样的因素。

    只要它一旦被激活,就会无时无刻地不存在着,无论是出于高峰,还是陷入低谷,尽管你仍无法意识得到,却毕竟还是存在着,只不过待人介与高峰与低谷的平稳期时,它的作用就会变弱甚至让人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反之则会迅速凸现。

    为了更加清楚地说明它,我们还是要回到过去。应该说,快乐的时光总会飞快地过去,转眼便到了大学毕业的时候。

    前面的讲述已有提及,传统的择业观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明显把我推向了绝境。——我虽是学农的,却从未想到过自己要做一个地道的农民。当初之所以选择学农,主要还是高考成绩不太理想出于录取保险的考虑。

    我绝不甘心做一个农民,尽管在我的观念中农民不单纯就是要跟我父亲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但只要沾了这两个字,就会让我自卑不已,这毕竟是事关脸面的大事,虽然这个时候已无法顾及到振兴家业的豪言壮志,但我仍有十分的自信,我毕竟还是要超过我父亲的。

    我不得不放下自己高贵的自尊,四处联系同学企图通过他们为自己谋到一份脱离农民这两个字的职业。

    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才真正感觉到自己的任性并为之深深后悔——正是因为自己太过注意保持自己的性格,我与同学之间的联系并不多,勉强联系到了三五位,除了两位靠家里的关系谋到两份到银行和邮局做临时工的差事外,其他的与我的境遇竟相差无几,即使谋到职业的两位,也是关系托关系,根本无暇顾及到我。

    人只有经过一番无望的折腾之后,才会彻底绝望,倘若存有哪怕一丝光亮,就不会让正踌躇满志的人自蹈黑暗。

    其实,准确地说,这个时候尚算不得绝望,至多能是过度的失望,只有面对生存危机的时候,才能真正称之为绝望,因为我还没有到那样的绝境,靠着软弱的父母,我还能勉强维持着与我想象中相差甚远的最起码的一日三餐。

    说是维持,却无疑是在消磨我的自尊——一个具备了大学学历的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空抱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壮志,却还要靠自己无论如何都瞧之不起的父母养活。

    一切都是夸张的虚假,只有喂饱了自己的胃肠才是最真实的,除此之外就是父母的感叹与无奈和对我的表现的越来越不耐烦。

    不要过多地说我父母的表现,单是越来越虚弱的自尊已然把我推向了绝境,他们的表现只不过加快了这个过程的进度。

    根据咱们现在的研究,该是骨子里的东西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这更多的还只是一种封闭的自我感受,必须回到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真实中才能得以完整地检验。

    按照我父亲的说法,我或许果真已变得混蛋之极,根本无法与人进行正常的交流,便只能回避。

    难道见不得还避不得吗?我执拗地想。

    有一个人,却是无法回避的,就是我的后妻夏雨。

    现在回想起来,她大概是我毕业回村后第一个正面接触过的人。

    不是我要接触她,而是她要接触我,因为她经常往我们家跑。

    这发生在她爹正式向我提亲之前,但绝对在我四处找工作之后。

    我不知她怎样了解了我在绝对秘密状态下所进行的工作,也不知她是否真的了解了真相,但我还是认为她必定是了解的。

    要不然,她为什么偏偏会选择这个当口儿,而不在我刚毕业回村那会儿,或许这只是一个意外的巧合,也或许她最终才下了决心偏偏赶到了这个当口儿。

    要知道,农村人的观念虽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一个女孩子,而尤其是象她这种我们村里的第一公主,总往男孩子的家里跑,尽管或许她自觉有多么名正言顺的理由,村里人还是很快就已议论纷纷,让她本已明显的只是仍在故意做作的意图更加凸现了出来。

    这或许也是她爹后来提亲的真正原因之一,事实上她爹的提亲让人想起来总有那么点儿勉强和迫不得已的意味。

    至于我们后来的故事,前面的讲述已有详尽交待,在这里只提这一段,也算是拾漏补缺吧。

    说实在的,即使在当时,我也并不讨厌这个笨女人,尽管她只有初中文化,但我仔细地端量过她,其内在的气质并不逊于我不少的大学女同学。

    这让我想到了大学时男生之间的一句戏言:凡是漂亮的女人必浪,浪肯定耽误学习,必考不了大学。

    我们没有必要去辩驳这句戏言的真伪,只说她绝对不是一个丑陋的女人,而且她的用意是明显的,却总是做作地东扯西拉地说些安慰的话,似乎非要别人觉得她的目的就是在安慰我。

    这只能更加证明了她确是一个笨女人,岂不知人在这个时候是受不得安慰的,任何善意的安慰都会被当成讥讽来对待,尤其是她居然吞吞吐吐地说了她尽可以挣钱养家的话,之后又大谈特谈她的挣钱经。

    一个高学历的男人居然要靠女人来养活?这无疑是对我莫大的讽刺。好男不跟女斗,我懒得跟她争,实已反感到了极点,最后竟连偶尔的接上句无下句的应答也没有了。

    此时,村里却是谣传大盛。在这种桃色的谣传中,吃亏的总是女人,更何况压根儿就是她直往我家里跑,我竟然感到一阵阵快感。

    说心里话,我也不是没有动过那方面的念头,我猜想以她爹刘老蔫儿当时的威望给我安排一个工作应该绝对不成问题。

    笨女人却从未提过这方面的片言只语,虽然我后来也曾了解到这也是笨女人决不依靠她爹的独立意识的具体体现或者说她同样压根儿就瞧不起她爹,但当时她这样做恰如她日后所说也是有私心的,她不是没有往这方面想,而是怕伤害了我,更重要的是在她看来,男人就象放风的鸽子总有迷路的时候,最安全的还是把他锁进笼里,更何况是象我们这种之间有太大差距的。

    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却远远比不了她心目中的差距,即使这样,仍无法阻挡她自己所说的那种中了邪似的莫名其妙的冲动。

    她总在试图讨我的好,所以每一句话都是谨慎的小心翼翼的,反而更伤到了我。

    笨女人同样会自私,无论她的心底是如何的善良,或许正因为她的善良,更显得笨手笨脚,连善良的自私也成了笨的。

    这里面又有个如何看待事情的问题,人一生总会经历数不清的事情,“拿得起放得下”应该比总深陷其中更恰当,因为深陷其中是一种极端,凡极端的最容易损害人的幸福感。

    但人偏偏就容易走极端,当时,我就走了极端,因为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她这种善意的伤害。

    就在我自觉受了伤害的那天中午,习惯于睡午觉的我居然做了一个梦,梦里尽是我曾经读过或看过的那些血腥的杀戮的镜头,或者应该说,那不是梦,梦没有那么真实,而且我居然参与了其中,尽是血腥,我就是一个勇猛无比的斗士。

    那一段,我很少做梦,我曾以为自己已没有了梦。恰于此时,我居然做了梦,而且梦醒时仍疑心在梦中。

    或许这便是咱们所研究的骨子里的东西的闪现,反正,已记不清当时是否尚在梦中,我下床洗了脸,自毕业后第一次肯昂首挺胸地行走于村里了。

    依迷信人的说法,也是活该有事儿。我出门第一个碰见的人,竟然便是狂追夏雨的她的一个远房亲戚。

    这小子个不高,小学毕业就从了商,这几年着实挣了几个钱儿,挣了钱也不该这么狂,我最看不惯就是他的这一点儿。

    此时,小子显已喝了酒,满脸紫红,见了我,也是一脸地讨好,忙不迭地掏烟欲敬。

    小子发狂!累积的印象让我不由自主地这样想,也不仅因为印象,他总把村里人难得一见的高级烟装到透明的上衣兜里,岂不是在炫耀?!越想越恨,于是在我经过了认真地估量算计具备了有把握取胜的自信后,莫名其妙地突然窜起了怒火,几乎与他边嘴里说着“到支书家里喝了几盅”边向我敬烟时,我竟一拳捣向了他的前胸……

    那一刻,我无疑是勇猛的,唯一的念想就是打架。

    事后想起来,我曾找过无数个理由,唯一能站得住脚的便是我关于他必是知道了我与夏雨之间关系的猜测,因为正当谣传盛行,他没有不知道的理由。

    即便如此,我也是无理的,或许我那时根本不需要理由只需要打架。岂不是好斗?!

    却不料,小子竟比我有经验,待我一拳打了他个趔趄之后,他猛然清醒,勇猛地冲上来,让我措手不及,一个跳高就弄破了我的鼻子:血,我的眼前尽是血。

    血最能激发人的疯狂,我不顾仍在淌的已沾满了衣襟的血,疯一样往上冲,而他却逃了,显然已是十分地慌乱,连脚踩到了雨后沟中的水里泥里也顾不上。

    我应该说是狼狈的,但更关注的却是他的狼狈,比我更狼狈的狼狈。

    我狼一样阴惨惨地笑着,就在这样的笑里,我居然迅速地做出了决定——就做农民,地道的农民,但决不娶那个笨女人为妻。

    这就是当时的我,居然充满了仇恨,仇恨让我顽固地认为:只要具备了知识,就必定是一个强者。

    没有想到,就这样一个荒唐的决定,居然偏有奇遇相助。关于此段,前面已有详尽的讲述,便不再赘述。

    按照事情发展的顺序,我们不妨再回到现实。勿容置疑,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是人改变的最现实的条件。

    由于屡获成功逐步给我找回自信而带来的我的明显变化,终于连我自己也感受到了:平面柔和的我越发温和了,而且不带有任何掺杂使假的成分,标志便是即使再巨大的变化,也不会产生象往日那样的震颤,我甚至能够理解了父亲的软弱,只觉得这软弱竟也是一种品格。

    我不知道自己的变化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变化,原以为年龄使然,却不料突然又冒出了这样的感觉——莫非这便是骨子里的表现为血腥与好斗的生命力吗?

    为了验证它,我只好再去关注自己的爱好,这种东西只有通过爱好才能得到最完整的检验。

    现实是,我已有好久不再读书或者观看影视片,但绝不是不想。

    某一夜,我又做了那个梦,尽是血腥与杀戮的那个梦,有了第一次便一直未停止过的那个梦。

    此时,恰是我的颓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