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也是君子
“冯春玲,你先坐下,我们好好聊一聊。”王宝玉觉得事情有点复杂,重新坐下,指了指身边的另一个沙发,平静地对冯春玲说道。 王宝玉仔细打量着冯春玲,只见她听话的坐下,双膝并拢在一起,眼神看着自己的鞋尖,脸上泛着些许的红晕,看起来很像乖巧的邻家女孩一般。也许自己真的冤枉她了,王宝玉心里这样想着。 “是谁安排你来陪我的?”王宝玉换了种柔和的语气地问道。 “是我自己愿意的。”冯春玲并没有看王宝玉,一边整理着衣襟,一边说道。 “别他娘的放屁了!”王宝玉忽然怒不可遏地骂道。 冯春玲猛不丁被吓了一跳,吃惊地转过头来,说道:“你怎么这么粗俗,为啥骂我?” 王宝玉狠狠摁灭了烟屁股,不屑地说道:“老子就是一个俗人,为啥骂你,你该骂,不跟我说实话。我不相信一个大姑娘,会和刚进宾馆的男人产生感情,主动献身,这一套骗鬼都他娘的不灵!” 冯春玲发出了一声长长地叹息,说道:“我在包房外,隐约听到了你的本事,你应该明白是谁让我来的。” “是侯四吧!”王宝玉冷冷地说道。 “嗯!”冯春玲点了点头,欲言又止地说道:“四爷说你是贵客,还没有对象,想让你尝尝女人的味道,就让我来。”说完,脸红得更厉害了。 王宝玉终于明白了这一切发生的原因,他不知道是应该感谢侯四,还是埋怨侯四。他不解地问冯春玲:“你就这么听侯四的?” “不敢不听,前段时间有一个服务员不听话,让四爷派人给打断了胳膊,又给撵走了,很惨的。”冯春玲小声说着,脸上的表情看起来似乎还是心有余悸。 王宝玉一听,心里也感觉很不舒服,这侯四对人也太狠了点吧!不过转念一想,如果侯四很仁慈,怎么也到不了老大的位置上。 王宝玉对冯春玲说道:“你别怕,回去吧!侯四那边我会交代的。” 冯春玲一听王宝玉这么说,脸上露出了感激的表情,说道:“我能看出来,你是一个好人,如果我不跟你睡的话,我怕四爷回头找我的麻烦。” “没关系,我就说我不喜欢你就是了。”王宝玉说道。 过了半天,冯春玲还是没有起身离开,只是坐在那里摆弄着衣角,王宝玉又来了困意,打了个哈欠,忍不住问道:“冯春玲,你怎么还不走啊?” 冯春玲红着脸小声地说道:“只要在这里工作,早晚一天会被安排给有头有脸的客人陪宿的,王宝玉,我觉得你这个人不错,我想把我的第一次给你。” 如果换做别的男人,这可是求之不得的美事儿,但王宝玉不一样,在他的心灵深处,似乎总在追求一种真正并非只有*的感情,这种感情不是钱美凤和冯春玲能给予的。 一个女孩子能对自己这么说话,王宝玉多少有些感动,他对冯春玲说道:“春玲,我看你也是一个好女孩,不应该作践自己,为什么非要在这里工作呢?” 冯春玲露出一种颇为无奈的表情,说道:“这里赚钱要比别的地方多。” “钱对于你就那么重要吗?干啥不能赚钱,在这里工作,你爹妈能乐意吗?”王宝玉关切的问道。 说到这,冯春玲眼中的泪珠哗哗的落了下来,她把脸扭到一边,雪白的牙齿紧紧咬着下嘴唇,显得十分伤心。 眼前这么一个梨花带雨的可人儿,王宝玉的心不由也颤了下,他上前轻轻拦住她的肩膀,轻声说道:“有啥委屈,跟我说说,看我能不能帮上你的忙。” 冯春玲感激的抬起头来,哭道:“我爹和我娘都不知道我在这里,我还有个哥哥,大我两岁,前年得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也没看好,我大哥死后,我爹和娘也都病倒了,家里东西能卖的都卖了,我实在没有办法才到这里的。” 王宝玉叹了口气,觉得她和钱美凤有相似的地方,都有个哥哥,爹妈也都不能照顾她,心里更是不忍,王宝玉捡起地上的那三百块钱,又从兜里抽出七百,递给她说道:“先拿这些钱用着,其他的以后再说。” 冯春玲窘迫的推脱着,说道:“我不能要你的钱。我自己能赚的。” “咋赚,靠卖rou吗?陪我一次,侯四能给你多少钱?”王宝玉不满意的问道。 “说是一百。”冯春玲小声的说道,她偷偷瞥了眼王宝玉说道:“我知道这点钱对于你不算啥,可毕竟是我自己赚的,我问心无愧。” 王宝玉忽然觉得,冯春玲在他的面前变得更美了,以前上学有句话咋说的来,莲处于淤泥而不染。只是他觉得自己比她还可怜,冯春玲起码还有个亲生爹娘可以孝敬,自己亲生母亲到现在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不过好歹老天对自己不薄,还有干爹干妈疼呢! 王宝玉想了想,对冯春玲说道:“春玲,要不就这样,先委屈一下,我就和侯四说我已经和你睡过了,你是我王宝玉的人,不让他安排给你安排任何人。” 冯春玲一听王宝玉这么说,脸上顿时泛起了喜色,她仰起脸轻声说道:“真的可以吗?太谢谢你了,我都不知道如何回报你。” “做人不能啥事儿都求回报,这也是一种风格。”王宝玉嘿嘿笑着说道,这话说出来他都觉得很伟大,做了这么多年的二流子,这次终于高大了一回。 王宝玉抬头看看墙上的挂表,打了个哈欠,他斜眼看了眼冯春玲,嬉皮笑脸的说道:“天还早呢,要不咱们再上床睡会儿?” “嗯,你说咋就咋。”冯春玲红着脸低头笑着说。 王宝玉和冯春玲重新倒在床上,背对着背。王宝玉只觉得鼻子边不断传来冯春玲的体香,这种味道让他无法再睡着,不做那事儿,抱着睡会应该没事儿吧?应该不算是亵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