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目无法纪
原来这是吴不凡武功中的一个致命破绽,与高手交手,如果被对方识破,对方就能料敌先机,抢先出手,从而占据主动。吴不凡自从进入太乙门之后,屡建奇功,深的独孤烟的信任,修习太乙真经上的武功。独孤烟是武学宗匠,一眼就看出了吴不凡武功中的缺陷,便指导他修复这武功上的破绽。吴不凡便遵照独孤烟的指示,慢慢的矫正修复。然而自从他修炼太乙真经上的武功以来,武功大增,与人交手,往往不出三十招,便将对方击败,对方即使明知道他武功中的缺陷,也无法趁机击败他,渐渐的吴不凡便以为即使自己武功中有这缺陷,别人也无可奈何。 而今日吴不凡竟然与凌霄城拆了近三百余招,仍无法击败凌霄城,这是自从修炼太乙真经以来从未遇到过的情况,心下也暗自心惊。凌霄城长剑斜刺,刺向吴不凡右胸,这是一试探的招招式,因为之前每次凌霄城刺向他右胸的时候,吴不凡必定左掌击向凌霄城右臂,迫使凌霄城回剑自保。 果然只见吴不凡右肩微抖,凌霄城知道吴不凡必定出左掌攻来,当下剑锋一转,长剑摆在他出掌的方位,只听的“嘿”的一声,吴不凡左掌竟直接送到了凌霄城的剑锋上,总算是他应变能力奇快,掌心刚碰到凌霄城的冰冷剑尖,便立即回撤,凌霄城只需将长剑急送向前,便可将吴不凡的左掌刺穿,好在凌霄城意在脱身,不在伤人,但即使如此,吴不凡手掌仍然被凌霄城刺中,吴不凡大惊,好在手掌只是伤到了皮rou,并无大碍,但刚才那一刻实在是惊心动魄,令他冷汗直冒。田坚和闵昆明明看到是吴不凡自己将手掌往凌霄城剑上送了过去,并不知道这其中的玄奥,叫道:“这小子好jian诈”。 凌霄城趁机翻身上马,绝尘而去,田坚和闵昆说道:“我们追”,吴不凡双手拦住他们,说道:“凌霄城的内力雄厚,剑法精湛,我们即使追上了他也无多大用处。他既然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计划,那么他此时赶着要去的必定是寒剑山庄,那里有燕少侠坐镇,那岂不是自投罗网”。 田坚说道:“没想到他的剑法竟如此厉害,大大超乎了我的想象,我担心燕大哥一人对付不来。我得及早赶回去,好叫燕大哥做好准备”,吴不凡笑道:“凌霄城剑法虽然厉害,但是江湖经验不足,嘿嘿,只怕他还没回到山庄,便会丢了性命”,田坚和闵昆问道:“吴场主的意思是?”,吴不凡笑而不答。 凌霄城抢过一匹马,生怕吴不凡等人追上来,拼命的鞭打坐骑,好在那匹马体魄甚是强健,狂奔了一炷香时刻,仍是气不喘,马步如飞。又过了半柱香时刻,那匹马终于渐渐支撑不住了,慢了下来。凌霄城见没人追了过来,这才长舒了一口气,任凭那马在山岭间缓缓前行。 凌霄城脑中一直在想着刚才吴不凡的武功招式,似乎在哪里见过,却一时想不起来,仰头望着满天繁星,感慨良多,又想到云水瑶去了寒剑山庄找自己,不知会遇到什么事,只好拍了拍马头说道:“马儿,马儿只好辛苦你了”,纵身上马,猛踢了一下马腹,那马吃痛,虽长途奔袭有些劳累,但仍是往前奔跑,只是速度不如之前那般健步如飞了。 经过一夜奔跑,待的到了天明,已是人乏马困,那马累的嘴边直冒白沫,凌霄城瞧的心痛,只好放开缰绳,任马自个儿招吃的去了。见到前面有个酒楼,酒楼里飘香四溢,凌霄城肚中饿的咕咕直叫,进去买了酒菜充饥,待的酒足饭饱之后,却没有了坐骑,又想道:“那吴场主将附近除了官府所有的马匹都掳去了落日马场,这附近哪里找马去”,不觉暗暗发愁,心想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找附近的官府下手了。 这是忽听的街上一阵喧哗之声,锣鼓震天,喇叭震耳,却是街上有人正在办喜事,新郎官从新娘家来接新娘子出家,骑着高头大马,笑脸盈盈,随从高举打牌,上写着什么“湖南巡抚袁府大人”。凌霄城见新郎官座下那匹马,威风凛凛,好不气派,心想:“落日马场的人不敢动官府的马,真是天助我也”。便慢慢跟在人群后面,伺机将新郎官的坐骑给牵走。 一路人浩浩荡荡,擂鼓吹箫,袁府的人不断的给旁人派发饼,坚果,沾沾喜气,凌霄城耐着性子混在人群中,只盼迎亲的人能快快回府,好将那马匹给牵走。来到一官道上,忽听得前面人声鼎沸,叫嚷声不断,并伴着“哎哟”,“打死人了,出人命了”的叫喊声,不知道前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见人群四处散开,混乱不堪。 这时一个仆人模样的人急忙跑到新郎官身旁说道:“少爷,不好了,柳府的公子不知道哪里找来了一群人,要来劫走夫人”。那新郎官一听,随即翻身下马,说道:“光天化日之下,还敢来劫人,他们还有没有王法了”。凌霄城见新郎官下了马,心下欢喜,慢慢走了过去,想趁机牵走那匹马。 那仆人说道:“少爷,柳府公子带的那些人个个手持长剑大刀,凶神恶煞,只怕...只怕这次是来真的了”。那新郎官怒道:“那些柳府的人什么时候对我们假过了,今天是我和娘子大喜的日子,我如果连我娘子都保护不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跟他们拼了”。凌霄城见新郎官肯为了新娘子拼命,颇有一番骨气,心下佩服,心想:“我若帮他们打发了这群人,他们感激我定然就会送我这匹马了,我又何必干这偷偷摸摸的事呢?”,随即跟在新郎官后面,一瞧究竟。 新郎快步走了上去,喝道:“敢情是柳府柳公子大驾光临,请恕袁某失迎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