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猛将召唤之我在三国在线阅读 - 第九十一章 李白吟诗。

第九十一章 李白吟诗。

      第九十一章李白吟诗。

      “报!门外有一儿童投靠......”清晨,王一飞正在坐着美梦,却突然被吵醒了。

      “儿童?哦,懂了,把他叫进来吧。”王一飞本想拒绝,但一想到儿童二字,他便想到了之后十二岁的文鸯,于是,他二话不说立马更衣出去见文鸯。

      迎面走来了一名身高六七尺的男孩,王一飞惊讶的很,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孩子居然这么高,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之后,王一飞又发现他手中拿的银枪,王一飞看了几眼,便肯定的说那银枪不可能低于八十斤。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身高六七尺,手里拿着个不会低于八十斤的银枪......他想“这古代会不会要疯?现代一两岁的孩子在吃奶,古代一两岁的孩子学跑步,现代四五岁的孩子学跑步、自己吃饭、学说话等,古代孩子学骑马,现代七八岁孩子学习,古代七八岁的孩子习武,现代十二岁的孩子努力学习考初中,古代的孩子手拿银枪上战场......”想到这里,他突然发现古代孩子都是神,他们都不是人,他们是神(经病)。

      让刘基给文鸯安排了住处之后,宇文成都便来找文鸯了,二人先是比武,后来是一起跑步,一起骑马,文鸯还大喊要做他师傅......看到这里,王一飞简直是要一口老血喷出来了。

      快到午时的时候,王一飞便出去散步,走着走着,王一飞便遇到了李白这位老哥。

      他只听到李白嘴中念叨着“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听到这,王一飞想起了这首诗的名字名为《侠客行》。

      王一飞走了过去,看到李白满脸忧愁,便问道“太白有何忧愁之事?”

      “啊?主公午安,在下只是在想为诗词起名而已。”李白看到了王一飞,便恭敬地说道。

      “为刚才那首诗起名吗?”

      “是的。”

      “我看不如叫侠客行,太白你这首诗就是写的侠客,大概的意思是燕赵的侠士,头上系着侠士的武缨,腰佩吴越闪亮的弯刀,骑着银玻白马,像流星一样在大街上弛骋。他们的武艺盖世,十步可斩杀一人,干里之行,无人可挡。他们为人仗义行侠,事成之后,连个姓名也不肯留下。想当年,侯嬴、朱亥与信陵君结交,与之脱剑横膝,交相欢饮。三杯热酒下肚,便慷概许诺,愿为知己两助擂刀。一诺重于泰山;眼花且热之后,胸中之意气,可贯长虹。朱亥为信陵君救赵,挥起了金椎。此一壮举,使赵都邯郸上下,都先为之震惊。二壮士的豪举,干秋之后仍然在大梁城传为美谈。他们纵死而侠骨犹香,不魄为是盖世之英豪。要做人就要像他们这样的侠士一样,传名百代,为人称颂。谁能愿像扬雄那样,白首著书,老死窗下。你诗中多出描写侠客,并且很多都是走的意思,所以我给它命名为,侠客行。(我就瞎蒙一下不说话......)”

      “侠客行?好名......果然好名!多谢主公。”

      听到李白说完,王一飞便走了,王一飞走了很久,心中便不由得想起了他最喜欢李白的那首诗!《将进酒》。

      将进酒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ps:这章完全不是为了应付,而是为了赞李白,因为在下极其喜欢李白,本身这章是攻打杨广去了,但是由于在下喜欢李白,所以就弄了个这么一章,所以下一章才是攻打杨广,好了,废话不多说,希望书友们多多评论,多多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