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末章 女魔头,那绽开的鲜血之花
“架!”老七纵身上马,追着琳琅而身影而去。 小六犹豫一下,也紧紧随着琳琅而去。 赵毅和****,苦笑一下,也追随而去。 罗汉摸摸后背的伤口,依旧是刺骨的疼痛,他喃喃说道:“头儿,这是最后一次,陪你疯一把,最后一次……” 一匹匹马疾驰而去,只留下云荷香一人。她跳下马车,将一辆辆马车连接起来,然后调转车队,向着小镇,缓缓而去。对于云荷香来说,回到小镇到底有什么危险,会遭遇怎样的苦难,她从来都不关心。 小镇上,此刻,早已血流成河。 琳琅跃马疾驰入小镇的刹那,便有杀红了眼的土匪,将枪口举向她。琳琅抬手便是一枪,打爆了一地鲜血。顿时,街上疯狂抢掠的土匪,化为鸟兽散。 琳琅身后,一匹匹怒马,疾驰而入,状若杀神。在街道上肆虐的土匪,很快就被扫荡一空。 琳琅正纵马疾驰在遍布尸首的街道上,忽然一处木屋突然传来女子凄厉的惨叫。琳琅从马背上飞身,踹开了窗户滚入屋内,旋即,屋内多了几个赤身裸体的土匪尸首。当初那个带头反抗她的女学生,衣衫不整,缩在炕上,又惊又惧又喜,泣不成声,望向琳琅的目光,分外期盼。 琳琅没有理会她,她简单的问了其他女学生的去处,立刻上马,狠狠一鞭抽在马背上,向着一处大院疾驰而去。 琳琅踹开院门,顿时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满院子的人,也被她的突然闯入惊动,纷纷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那些挣扎已久的女学生,虚弱无力的倒在地上。 满地的衣服碎片。 陶知行被人狠狠踩在地上,浑身鲜血淋漓,他被人揪起头发,逼迫他看着眼前的一幕。他的双手,只有六七根手指还算完整,上面皮rou绽开。 琳琅闭上眼睛,然后睁开,双方,几乎同时动手。有的土匪突然抓向身侧长枪,有人突然捡起地上的马刀。 琳琅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动手的,不知道这些子弹怎样打光,不知道自己怎样闯入人群,不知道怎样把自己的身体,自己的手肘,自己的指甲,化为了绞rou机。 等她冷静下来,满院子的女学生,早已忘记了哭泣。 陶知行突然放声痛哭起来,他用残缺不全的手指,扣着地面,一寸寸向前爬去,前方,那个挚爱着他,却总是不停唠叨他的中年妇女,默默陪伴他走过十多年的中年妇女,那个谈不上温柔,也说不上贤惠的中年妇女,就静静的躺在前方的土地上。 没有了气息。 陶知行搬开她的身体,她依旧紧紧搂着自己的孩子,那个瘦瘦弱弱,脑袋很大的小男孩,她,就像活着时候一样,护着自己的孩子,不想让孩子看到眼前的一幕。 点点,这个曾经天真可爱的男孩,和他的母亲一样,无声无息。他被母亲搂的太紧,太紧,忘记了哭泣,忘记了呼吸。 琳琅缓缓走过去,伸出手,想要抱起点点,一滴滴鲜血,顺着她苍白的手,一股股滴下去,滴在点点青白色的脸上。 “jiejie,你是最美的女魔头。” 琳琅还记得,还记得这句话。 她轻轻抱起点点,用这双沾满鲜血的手,抱起点点,轻轻将脸贴上点点的脸庞,这稚嫩的尚未长大的脸庞。 “点点,jiejie对不起你。”琳琅没有带一点点哭腔,眼泪,却溢出眼眶,止不住,将脸上的鲜血与尘土冲开,冲出一道道红白相间的沟壑。 这是最好的时代,没有规矩,没有束缚,你可以做你任何想做的事,这是琳琅,曾经的看法,她也确实走在自己的路上。 这是最坏的时代,没有规矩,没有束缚。 琳琅的指甲,狠狠嵌入自己的手掌中,鲜血淋漓。 ———————————————————————————————— 镇子中的枪声,很快奚落了很多,而后渐渐平息。 老七押着一队土匪俘虏,站在大院门口,眯着眼睛,看着院内。虽然琳琅为女学生们重新找来了衣服,但所有的人,都知道这里曾经发生了什么。 琳琅抱着点点,看着他身后,长长一串土匪,淡淡说道,“怎么还有活口?” “这些都是不肯抢劫,被穆丹绑起来,准备处决的。”老七犹豫了一下,说道,“镇子上的人,商队的人,刚刚被咱们救了,就想要杀了这些人泄愤。” “找个地方关起来,等我一会去处理”,琳琅冷冷说道,“不管是谁,不管残余的土匪,还是那些获救的商人,谁敢不守咱们的规矩,立地枪决!” “是,头儿!”老七转身,准备出门,忽然扭头对琳琅说道: “头儿,点点睡着了,别让他着凉了。” 琳琅低头看向点点,被琳琅捂在怀里,他的脸色,居然红润起来。 “点点,点点,”琳琅惊喜的摇晃着他,将手伸进点点的小衣服,使劲抚摸点点干瘦的小胸脯。 “咳咳咳”,点点一阵咳嗽,缓缓睁开了眼睛,一双天真可爱的眼睛看着琳琅,“jiejie,jiejie,是你来救我了么?” 琳琅抱着点点,泣不成声。 点点缓缓伸手,一双稚嫩的小手,轻轻抹去琳琅眼角的泪水和血水,“jiejie,谢谢你,你是最美的女魔头。” 太阳渐渐西斜,琳琅孤身一人,静静坐在镇子外面,看着那抹血红的夕阳。 小镇之外,一天之内,堆起了许多座新坟。陶知行带着点点,带着二十多个女学生,静静站在五座新坟之前。一天之内,这支北上逃亡的队伍,永远的失去了五个同伴,有的,被杀,有的,自杀。 最前的一座坟茔,竖着一面木牌,上面颤颤巍巍的写着,“吾妻李彩儿之墓——负心人陶知行立”。陶知行在坟前,深深跪倒,“百无一用是书生,娘子,我对不起你!我保护不了你!” “点点,你长大以后,别像爹一样,做个软弱无力的教书匠!” 太阳渐渐沉没,夜幕即将降临,身后流窜的残兵,身前上万的土匪,并没有立即进攻这早已疲倦不堪的小镇。琳琅从望远镜中,远远看着那些驰骋在暮色的探马和哨兵,一种明悟升上心头。这些土匪和残兵,只怕早就勾连,要不紧不慢的吃掉这瓮中之鳖。 琳琅从冷眼看着这些土匪,看着这些残兵。 一列列残破的马车,缓缓驶出小镇,马车两侧,是无数面容冷酷的人,男人,女人,还有孩子。 这些人,曾经贪恋着小镇的温暖舒适,曾经无法舍弃自己的店铺和生意,而今,这残破的小镇,为他们上了活生生的一课。 商队,那些曾经的豪门大户,那些绫罗绸缎,那些华美的皮草,那些奢华的首饰,让他们成为第一轮目标,这支三千人的队伍,如今,早已连一千都不到了。那些他们曾经视若生命的金银,如今,夺取了他们的生命。那些曾经为她们带来无数荣誉地位和尊严的金银,如今,轻易的将他们的荣誉抹掉,地位摘掉,将他们的尊严,践踏在地上。
这是最凄惨的队伍,所有的人,都像是被抽取了灵魂。金银,这个他们信仰的神物,这一次,带来的,是残忍的灾难。 没有人知道,到底有什么事情,发生在这些人身上,发生在这些人的家眷身上。 五十多个土匪,早已被琳琅释放,依旧没有给予他们任何的枪支,郭胖子孤独的带领着这支队伍,走在琳琅身前。琳琅,已经无法让这支队伍,走在自己身后。 队伍最后,是长长的马车车队,足有一百多辆。 前面二十多辆,安置的,都是那些受伤的人,那些已经失去活下去意愿的人。陶知行,不断的再各个马车间奔走,他的眼泪,早已流干,只有自责,深深的刻在心里。 后面八十多辆马车,慢慢的堆载着各式金银玉器,堆载着绫罗绸缎,堆载着世上稀有的古董。 “倒金银财宝!”琳琅一声令下,无数金银珠宝玉器,都被倾斜在小镇外面的田野中,堆起了一座座金碧辉煌的金山,落日的余晖照耀着,让这金山,放射出金红的光。 这是黄金和鲜血的颜色。这一座座金山,和小镇外新起的坟茔一样,在落日的余晖下,金红,金红。 这些金银财宝,远超琳琅的估计,总价达到两百多万两。这笔足以让任何人发疯的财富,被毫不怜惜的倾倒在大地上。 小镇四周,树丛深处,丘陵背后,那些黑暗的所在,顿时响起一阵阵呼啸声,显然,这些躲藏在阴暗处的土匪和残兵,被这金山银海,深深的打动了。 琳琅没有去看一眼这些金银,虽然,她早已身无分文。她从土匪山寨打劫的金银,也一同倾倒在这片土地上。 商队中,更是没有一个人,去看着他们昔日为之奋斗,为之哭过笑过心狠过卑鄙过的金银。 马背上的土匪,高举着步枪,从这支死气沉沉的队伍两侧,呼啸而过,没有一个土匪,愿意停留下来。 两支原本会生死相搏的队伍,就这样,擦肩而过。 琳琅坐在最后一批马车上,眺望着那座孤独的小镇。 “四平,四平镇,我会再回到这里!” 夜幕,降临! 这是最黑暗的时代。 —————————————————————————————— 从下午六点多,一直写到现在,这三千字,写的很艰难。 收藏一直在掉,大河知道写这些冷酷的东西,在女频是同时挑战读者和编辑的耐心。 为什么要写?为什么一定要写?是因为,这些文字,这些蘸着眼泪和胆汁来写的文字,首先感动了大河我。 为什么不写点温柔缠绵暧昧的小故事?因为虽然这本是穿越异界,但民国的历史,就是这样一个无可回避的黑暗时代。 大河和你们一样,希望琳琅能过上快乐的日子,就像前传抢婚篇写的那样,开心,活泼。我喜欢这样的琳琅,也衷心希望琳琅能过上这样的日子。 有些语无伦次以及十分的祥林嫂了。 最后,原谅大河的任性,感谢399位包容大河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