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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又一具尸体(求月票)

    因为时间有些紧迫。

    所以陈旭一路上山的速度都是有意加快的,但即使如此,因为要注意脚下那些烦人的石子以及随时可能偷袭的毒蛇,他的速度还是没有在平原赶路那么快。

    半个小时之后,他突然停下身,指着身旁一颗植物,松了口气,“呼……还好我一直都有注意周围的环境,手臂差点被它刮伤了。”

    “这是毒芹,又名野芹菜、毒人参,多分布在北温带,但中部地区也有生长,它是剧毒植物之一,毒性接近毒箭木,能瞬间麻痹人类的运动神经,抑制延髓中枢,只需要120毫克,就可致死!”

    “我小时候,老家村子里的人经常会去山里采水芹菜,结果因为分辨不清,误食了这种毒芹,结果全家老小四口当晚全部丧命,根本来不及救治,所以,大家千万千万要记住它的形状,避免在野外误食丧命!”

    直播间的观众顿时吓了一大跳,因为旭爷眼前这颗毒芹,明明就长得很像家里经常吃的水芹菜!

    “我滴妈呀,这也太TM太吓人了吧?”

    “旭爷所有的嘲讽小故事中,这个真心吓到我了!”

    “加1,旭爷这个故事我第一次笑不出来,那家人死的太惨了!”

    “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吃芹菜了!”

    为了强调事情的严重性,陈旭又解释了一句:“如果大家仔细观察,水芹菜和毒芹还是有明显分别的,你们看它的茎上,全是毛茸茸的一片,而水芹菜我们都知道,是不长绒毛的。”

    “而且,毒芹整棵都会散发着一股恶臭味儿,当你一靠近,就会明显的感觉到,好了,我们赶紧避开,寻找其他食物!”

    说完,陈旭便绕开了毒芹,继续朝着山上走着。

    大概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后,他再次在前方发现了一头尸体。

    不过,这具尸体明显要比之前那只羚羊要大太多了。

    “这是一头雄性麋鹿,大型食草动物,至少在一百公斤以上,能猎杀这种体型级别的动物,只有华南虎跟花豹,但华南虎全国只有50到80只,可以说野外已经基本灭绝了,花豹的可能性更大。”

    一边说着,他一边绕到了另一边。

    与那头羚羊类似,这头麋鹿的身体也全部被掏空了,但也许是花豹没吃了的关系,上面还残存着不少血rou。

    陈旭凑过去一闻,摆了摆手,咳嗽两声:“咳咳……这尸体已经产生恶臭了,这rou已经不能吃了!”

    “不过,麋鹿不同于羚羊,它的骨架非常大,也许我们可以从它的后腿里找到不错的食物!”

    于是,他走到麋鹿的身后,掏出石斧,对着它的大腿骨一阵狂砍。

    几下过后,大腿骨掉下来。

    然后陈旭又找到了一块儿大石头,猛砸骨头,外骨碎裂后,里面暴露出来一层白油油,有些发黄的膏状物。

    许多观众立刻感觉有些反胃:

    “旭爷,你该不会是要吃麋鹿的骨髓吧?”

    “为什么不能吃?我们家吃火锅我就喜欢点猪骨髓吃,老香了!”

    “旭野不是说这麋鹿已经死了好久,rou已经变质了么,那骨髓还可以食用么?”

    陈旭开口解释道:“这没什么不能吃的,野兽在成年以后,对造血能力的要求下降,所以骨头内的红骨髓会转变为黄骨髓。”

    “黄骨髓百分之九十的成分全都是脂肪,属于油脂,而且还被密封在骨头内,不容易接触空气,相比于rou类,会更不容易变质。”

    “虽然我从没生吃过骨髓,但理论上来说,生rou能吃,它也一样!”

    下一秒,他用手挖出一块儿骨髓,塞入嘴中,咀嚼了两下后,他抿了抿嘴:

    “跟我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竟然没有脂肪的油腻感,味道很清淡,口感有些像碎豆腐,可能是跟生吃有关系。”

    随后,他把整条大腿骨的骨髓全部吃完。

    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另一条腿骨的骨髓也吃光了。

    “吃了这么多黄骨髓,摄入的能量应该非常恐怖,足够顶过今晚了,如果我现在就躺在床上不运动,说不定还会发胖。”

    陈旭对着镜头,开了句玩笑。

    “这头麋鹿身上全是宝贝,你们看这鹿皮,厚实而且很大,足够我做一件上衣,毕竟我身上这件树皮袍子还是有些太厚重了。”

    “还有这鹿角,雄鹿的鹿角非常坚硬,而且异常锋利,是连狮子跟老虎都害怕的天然武器,我要想办法带走一根,这可比石斧好用多了!”

    接下来,陈旭开始掏出黑曜石刀,小心地将整张鹿皮切割下来。

    相比于羚羊皮,麋鹿的皮更加厚实,虽然黑曜石刀很锋利,但跟真正的匕首比起来,还是要差很多。

    花费了将近二十分钟,他才把整张麋鹿皮完整地剥下来。

    撑开后,整张皮都是油量的棕黄色,异常美丽。

    “怪不得这么多偷猎者肯敢冒着犯法的危险猎杀它,相信它会变成一间非常漂亮的外衣!”

    陈旭嘿嘿一笑。

    剩下的鹿角,他用的方法就比较简单粗暴了。

    挑了一根形状比较好的右角,他就拿起一块儿巨石,对着角根就是一顿猛砸。

    鹿角的骨密度明显要比腿骨大很多,非常结实。

    陈旭足足砸了十几下,才把它弄断。

    它通体呈灰黑色,长约二十多厘米,有两根手指粗细,在角尖三分之一处,还有一根略细的分叉。

    两根尖角都非常尖锐,反手一握,角尖冲下,弧度跟尼泊尔军刀差不多。

    “666,我头上有犄角,犄角~”

    “麋鹿:尼玛,生前被吃,死后还要被分尸!”

    “卧槽,要用这角暴菊,那可就爽歪歪了!”

    弄完了鹿角,陈旭看了看周围的天色,“已经傍晚了,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我们得赶快抓紧时间下山!”

    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神农架的山上全是石子,非常滑,一不小心,很容易摔倒滚下去。

    为此,他特意找了一根枯木,当做登山仗,用来随时刹住步伐。

    就这样,一路下山,天色越来越黑,他立刻开启了夜视模式。

    就在陈旭刚穿过一片丛林的时候,前方,灌木丛内,两团明亮的蓝光,一下令他背脊一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