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节 刀光血影
我给小猫起了一个名字,叫阿花,虽然它是一只白猫。在客厅的茶几旁,我从卧室里腾出最大的收纳箱,然后在里面垫了一条柔软的毛毯。 “阿花乖,晚上就乖乖在这里睡觉哈……”在临睡前,我把它放进收纳盒中。 因为明早要在七点半就要赶到招聘会场进行前期场地布置,所以我决定今晚不看诗集直接睡觉。没想到的是竟然睡不着,一个多小时之后,我又起身坐在卧室窗前的藤椅上开始看海子诗集里的《七月不远》。 窗外的寒风一阵阵的吹来,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于是我起身到衣橱里拿件外套,正当我在衣柜里翻衣服的时候,我突然听到客厅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鬼压床和高跟鞋事件让我总觉得最近有什么人想要迫害自己,所以我立刻警惕起来。我拿起枕头下面藏着的那把匕首,蹑手蹑脚的向客厅走去。 匕首是Jason今天中午送来的,并且吩咐我放在自己的枕头下面。Jason说他自己一直放一把在自己的枕头下面,还说这是他奶奶在的遗言中嘱咐他的。 虽然觉得在枕头下满放一把匕首觉得怪怪的,但是我还是按照Jason说的话做了。我清楚的知道,当我在公寓房的时候,除了我自己外再也没有谁可以救到我。 拿着匕首,我很感谢Jason,因为我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客厅里没有开灯,窗外的光透过窗帘后只能剩下薄弱的光芒,但借着这微亮的光,我看到客厅里是空无一人的。 但是窸窸窣窣的声响还是在源源不断的传来,我蹲在原地仔细听,最后断定声音是从放玩具和工艺品的玻璃柜边传来的。 我小心翼翼的移到玻璃柜旁,猛的站起来,然后拿刀刺向那团在翻东西的黑影。此刻我的心跳的非常的厉害,在我站起来的那一霎那,我觉得接下来就是血光四溅。 但是事实和我脑海中的出现的场景完全不一样。 “喵……” “啊!”我惊声尖叫道。 听到它的叫声,我连忙打开灯,果然是阿花! “天呐,阿花你在干嘛,我有没有伤到你。”我连忙放下匕首,然后抱起阿花。 阿花则傻傻的盯着我,在它的身旁竟然是那个梳妆盒。此时盒子已经被打开了,碟子也已经被拿了出来。 我确信自己是把碟子放在梳妆盒中,并且扣上扣子的。一只猫怎么可以打开梳妆盒,并且取出碟子的呢?太难以置信了! 阿花的身上没有伤痕,但是它好像被我吓到了。它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 我把碟子放回梳妆盒,关上玻璃柜。然后左手抱着阿花,右手拿着收纳箱回到卧室。我把收纳箱放在落地窗前的藤椅边,慢慢的把阿花放了进去。 “喵……”阿花用两只前脚搭在收纳箱的边沿处,抬起头看着坐在藤椅上读书的我。 我合上手中的诗集,摸了摸阿花的前额,然后看着窗外的南山发呆。不久之后,我就觉得身体很累,我的身体不断的往下赖着,但是自己的意识却很清晰。 此刻,我又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了。 “根据你说的病情,可能是属于人格分裂症中的多重人格障碍。”我迷迷糊糊中又看到叶梓敏翻着资料说道。 我一直想不明白,按照叶梓敏的说法,我觉得我并不属于他所说的这种病情。 他说患有双重人格的人,通常其中一种占优势,但两种人格都不进入另一方的记忆,几乎意识不到另一方的存在。可是那个女人的记忆总是莫名其妙的跑到我的脑海中来,我已经意识到有另一个人的存在。 虽然我很满足在很突然的情况下,病人就会从一种人格向另一种的转变的这一点,但是接下来的却又不符合了。叶梓敏说病人在遇到刺激或者发泄、催眠等情况下又发生转换,而我每次都是在被人叫名字或者在自己控制下清醒的。 我不是患有双重人格,肯定没有,我在心里默念道。 和我预料中的一样,那个女人又出现了。这一次,她抱着一只白色的猫坐在山顶上,风吹起她的长发,很漂亮的侧影。 她在唱歌,唱着那首没有歌词只有曲调,听起来既神秘又诡异的歌。这一次,我终于知道我在哪里也听过这首歌了。在淑雯梦游的时候,她在公寓后山的忘情石上唱的歌也是这首。 “你是谁?为什么总是出现在我的记忆里?”我冲着她的侧影说道。 她虽然停止了唱歌,但却没有回答我的话。我慢慢的向她走进,直到快要到达她的身边看清楚她的面容的时候,她舞了一下衣袖,然后抱着那只白猫纵身跳下山崖。 “不要!不要……不要!”我尖叫的醒了过来。 我看看了看手表,凌晨一点十分。阿花蜷缩成一团,已经在收纳箱中睡着了。我站起身轻手轻脚的回到床上,准备睡觉。 闭眼之前,我摸了摸枕头下面的匕首,然后安心的睡了。 2010年9月10号,农历八月十三,我又在清晨五点半醒来。不同的是,这次我是被阿花的叫声吵醒的,我睁开眼的时候,它立在床头柜上看着我。 我后悔没有把它丢掉,害得我这么早醒来。拿着被子蒙着头,我准备继续睡觉,但是阿花却叫个不停。 无奈之下,我只好起床弄吃的给它。在洗漱完毕之后,我就抱着阿花坐在阳台的桌子边。桌子上,摆着我和阿花的牛奶,一人一杯牛奶,看起来有点可笑。 七点的时候,我就把阿花一个人丢在公寓房内,然后去仓库取出我的小甲壳虫,然后赶去招聘会布置现场。 在招聘会上,我意外的遇到了一个熟人,然后知道了一个让我十分震惊的消息,是关于那次户外探险的事,事情还要从招聘会开始不久说起。 招聘会是在半点半开始的,但是刚开始来的人并不多。公司这招的只有五个岗位,与其说是来招聘的,倒不如说是碍于面子不得不来。因为这是企业的维系公共关系的需要,招聘反而成为其次,所以我也只用加今天一天的班。 前来问津的人寥寥无几,我盯着X展架上的招聘广告发呆,突然又两个人出现在我的桌前。
“你好。”我立刻打起精神来。 “可钦?” “常羲!前天晚上发信息给你说今天我要加班不能再到我家玩了,没想到今天我们还是见面了……”我笑着说道。 “咳咳,陈可钦!你不认识我啦?”常羲旁边的男人笑着打断我们的话。 “嗯?” 我这才意识到常羲的旁边站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易凌峰。他是大学旅游社的成员之一,比我和常羲高一届。2010年国庆的去凤凰山的户外探险的时候,他是副队长。 “这么惊讶的看着我干嘛?想起我了没?”易凌峰一边说一边模仿我目瞪口呆的表情。 “易凌峰啊!学长,真的是好久不见了啊……”我连忙笑着回答道。 易凌峰是旅游社的副会长,因为本人长的高大帅气,多才多艺又多金,被美誉为社草,同时也是当年的七大校草之一。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毕业之后就全都杳无音讯了,我怎么也没有料想到会在这短暂的十几天之中会邂逅这么多人。 “哎,还以为你不记得我了呢!” 我仔细看看了他和常羲,从他们的站姿来看,他们给我的感觉有些像情侣。我不好意思直接问,但又想知道这是否属实,所以我开始找话题。 “那个,你们俩今天是来找工作的么?”我笑着问道。 “嗯,我陪他来找工作的。”常羲指了指易凌峰回答道。 “哈哈……差点忘了告诉你,她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易凌峰搂了搂常羲的肩膀说道。 我是后来才知道,常羲当年参加我们去凤凰探险的队伍只是为了接近易凌峰。这是常羲后来自己告诉我的,我听了感到很吃惊,但想想却也觉得合情合理。毕竟当年在学校的时候,易凌峰是叱咤风云,让无数少女倾心的人。 常羲听了这话,脸上有些尴尬的表情,她连忙解释道:“上次见忘记跟你说了。”她说完用手理了理刘海,在她的无名指上带着一个小钻戒。 “订婚了?”我惊讶的问道。 “嗯。”常羲点了点头。 “哇……我得去哦,什么时候结婚?” “今年十月十八号,订的酒店是如归大酒店。”易凌峰抢着回答道。 如归大酒店是N市的一家四星级酒店,虽然不是全国连锁,但是凭借着奢华的硬件设施和周到的服务,再加上候补投资方的权势,这使它顺利跻身到N市酒店的前三甲。 它最特殊的地方,不是酒店所获得的荣耀而是因为酒店的两个董事的儿子都在我们大学。曾子墨和方明宇,也是我们旅游社的成员。 “哇,那找曾子墨和方明宇给你们打个折呗!”我开玩笑道。 “呃……”听到我提起他们两个的名字,常羲和易凌峰突然变了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