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平淡欢乐的生活在线阅读 - 36、北宫博湛的胸襟

36、北宫博湛的胸襟

    雨后之后,总是会有一股淡淡的清香从泥土里蹦出来,而四周的一切就算是秋天的落叶已经开始覆盖了,可依旧会让这片土地充满了生机。

    北宫世家,从汉朝的时候就出现的一个家族,经过了无数年的繁衍生息,现在已经不是那个被人称呼为蛮人的地方了,而是一个庞然大物。因为子孙身上特有的野蛮人的基因,让这些人成为最好的战士,却不是最好的政客,这也是为什么北宫家能够保存到现在的原因,因为任何一个朝代的统治者都喜欢这样的人,只有蛮力的刀子谁都喜欢,因为它需要一个好的主人。

    可是,当一个大家族真的非常庞大了之后,存在的不只是大大的利益和好处,还有的就是数不清楚的麻烦。这些麻烦看似不大,可是任何一个小小的麻烦都会让这个庞大的家族最后死去,原因可能就是一个看不起的乞丐,也有可能是你不小心了某句话,都说在这样的世界里不只是小人物没有安全感,就算是再大的家族也会有这样的问题,所以说,我们的祖先才会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只要是当下看不到的一律不算,不是他们不想谋取千年的世家风范,而是因为根本就不可能。

    北宫世家在国家的北面,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么就是这个家族竟然有一大块的牧场,这个只有那么蒙古人才有的东西,他们竟然有,可见他们受到了多大的荣宠,因为那块牧场有个很有意思的名字:野驴牧场。

    如此庞大的家族,祖地是如何的,就不用说。在北面有一片山,叫做白山,是北宫家的祖坟地,这座不足三百米的山是地地道道的北宫家的产业,是私人拥有的,而这些东西。北宫家用了差不多九百三十条人命堆砌起来了的,所以当初当北宫家的祖先问唐祖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就提笔写了这句话,“堂皇为公满门忠,一片白山照青松。”

    在白山的下面就是一个庞大的建筑群,如果非要说那些所谓的四合院,在这里就是狗屁,这里的任何一点东西都会让无数的人抓狂的。

    在左右房子最北面的地方,有个不大的房子。可是四周却没有任何的房子拱着,这就是北宫家家主的房子,而这座房子的后面就是北宫家的祠堂。

    雨后的草原带着一丝慵懒,虽然有无数的小动物四处乱跑,可是在北宫家这段范围之内,却是没有动物敢过来。

    如果从外面看来,这个地方就是个建筑物很多的地方,没有特别的地方。可是今天这里却显得格外的与众不同,因为来了三个人。一个是瘸着腿的老头子,虽然满头的银发告之别人自己已经年纪不小了,可是脚步依旧厚重,在距离这栋房子五百米的地方就下来了,看着门口堆着的一个窟窿牛头,不由得眼睛里透着几分感伤。这里是自己从小就生活的地方,没有想到这些年过去了,自己还是回来了。

    而跟在他的身后则是一米九还要高的男子,看样子不超过二十岁,肌rou纵横。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几年的时光,将一个笑眯眯的小孩子弄成了一个面瘫。

    在两人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三十来岁的人,一脸的书卷气,如果你在大学的校园里看到这样的人一定会觉得这样的人就是良师啊,可是在这样的地方,一个一头短发的宛如根根倒立的男子,脸上却带着一丝微笑,手里有一把白纸扇,上面却画着三个骷髅,让人看到了之后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这人的左手比右手长差不多二十公分,一身得体的中山装显得格外的精神,眼神里带着淡淡的微笑,似乎看到这里就显得格外的喜爱,似乎没有任何的不适应。

    这三人,自然就是郭疯子北宫博宇、牛蛙刑天,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这个男人是后来跟上来的,具体的身份就连郭疯子都不一定知道。

    三人来到门口,看着远处的房子,北宫博宇是激动和缅怀,那一条大路虽然被无数的人踩出来了,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这条路到底有多少的鲜血呢。而牛蛙则看着四周傻乎乎地看着,似乎不懂得为什么这里空旷的很。而这个陌生的男人则对于这里的房子的布置很感兴趣,似乎打算过去挖掉,然后看看有没有什么宝贝,对了,就是这种眼神。

    郭疯子的手上已经出现了老人斑了,血脉膨大,伸手抚摸着那个牛头就像是抚摸着最喜欢的女人一样,那叫一个温柔啊。

    与此同时,在北宫家的最北面的房间里,一个只有一米六,身材瘦弱,满脸惨白的男子正坐在宽大的椅子上,边上是之前找北宫博宇的东方兰溪,虽然依旧娇嫩,可是脸上却带着一丝死气,因为她知道,如果郭疯子北宫博宇不回来的话,这次的事可就麻烦了。

    这个房间不小,可是因为天气等原因,这里显得格外的干燥和阴冷。

    北宫博湛此时有点心凉了,因为自己当初通过很多手段将自己的亲弟弟赶出了家门,可是没有想到最后却要他回来保护北宫家,这是绝大的讽刺。

    本来谋划好的事,竟然被人给知道了,结果,北宫博湛之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而且还因为动手被人打成重伤。

    要是平时,打死他就不会让自己弟弟回来的,可是现在已经没有办法了,因为那些人就是疯子,如果北宫博宇不回来,凭借自己和那些的勾当加上东方雨水那个混蛋的挑拨技巧,到时候可能就完蛋了。

    当一个家族到了一个层次的时候,最后的结果就是毁灭,可是他不甘心啊,当初为了这个目标,家里的无数的人都支持自己,为什么,不是因为自己的智谋无敌,也不是自己的能力无限,而是因为自己竟然是个通灵之人,可以和那些奇怪的人交流,就是这么一个理由,就连东方雨墨最后都放弃了,结果北宫博宇才没有办法,只好离开。

    可是谁能想到呢,这次的事竟然需要郭疯子过来捧场一下,因为人家说了,只认北宫博宇,当然啦,具体什么原因,没人知道。

    北宫博湛因为从小有残疾,脑子里总是觉得别人在嘲讽自己,加上武力不行,这个对于北宫世家来说,还不如死了算了呢,要不是因为上一届的北宫世家的大长老北宫固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自己早就死定了。可是没有想到,最后还是落到这个地步了,虽然自己没有和胡家人发生什么冲突,可是那个一直对自己有帮助的人和胡家似乎也不太对付。对于那些人来说,北宫家是很大,人很多,但是这个不代表就是一切啊。

    当实力达到一定程度,鬼神就变成了唯一的筹码了。

    东方兰溪这些年其实过的也不好,因为北宫博湛的身体问题,他们只有一个孩子,叫做北宫玉,倒是个很帅气的孩子,而且练武读书都是一把好手,可是一个孩子是不行的,大家族里没有孩子那是可怕的。

    当年支持自己的北宫固现在已经快要死了,一听说那件事之后,就果断地将北宫家的势力中的六成都给隐藏了,现在在这里的人也就一些北宫博湛的死忠。如果不是北宫玉已经被隐藏了,现在的北宫博湛都想要跑了。

    “咯吱。”就在两人在这样一个房间里沉湎过去的时候,大门忽然被小心翼翼地推开了,一个年轻的汉子走了进来,虽然很年轻,不过这个身材却是极为的彪悍的,十**岁就有一米九了,而且满身的野蛮气性,一看就知道胡人血统不绝。

    “马儿,什么事?”北宫博湛咳嗽了一声,提醒一边的东方兰溪,忽然问道。

    来人叫北宫马,是个孤儿,被北宫博湛收养的,是把好手,这一辈子最崇拜的人就是北宫博湛,他曾经说过一句话,义父身体不好,练武的事我来就是了,义父的时间不够,我就来保护玉少爷。

    如果说,北宫博湛最相信的人是谁,恐怕就是这个孩子了。

    “门口出现了三个人。”北宫马的话让北宫博湛一阵颤抖啊,怎么会是三个人呢,不是应该是一个人来的吗?

    “是谁?”东方兰溪看着北宫博湛的模样,就知道他有点慌神了,他这段时间受到的背叛太多了。

    “一个瘸子,一个壮汉,一个文人。”北宫马的话让北宫博湛没有光芒的眼神里透出一丝光亮,他知道那个瘸子是谁啊,因为当初北宫博宇的腿就是自己找人打断的。

    “让他们进来。”北宫博湛忽然插话道。

    北宫马看了一眼他,点了点头,就出去了,还好心地关上门。

    “博湛,是博宇回来了,他会不会?”东方兰溪小声地问道,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善变的人就是女人,她们可以为了情人和家族分裂,也会为了自己的小家牺牲掉所有的情人。

    “我这个弟弟别的不行,但是这个胸襟,我这个做大哥的可没有的。”北宫博湛突然大笑起来,这一刻,在这个侏儒一样的男人的,身上竟然一股磅礴大气。

    东方兰溪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根本就话说出来,因为发现嘴巴真的很苦,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爱北宫博宇,还是在意北宫博湛。

    36、北宫博湛的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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