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翼落(上)
天门,两部人马遥遥对峙。内侧的是十万天军,放眼望去尽是他们金色铠甲的光辉,好不威武耀眼。他们的对手不过千余赤甲駮(《山海经西山经》记载,“(中曲山)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身、黑尾、一角,虎牙爪,音如鼓音,其名曰駮(bó),是食虎豹,可以御兵。”)骑兵。从高处往下看,恰似巨幅金色织锦边缘掐了一道血色绲边。赤甲骑兵阵前,一名身着青色战袍的战将端坐于黑驳之上,手提七尺长枪,冷眼直视天军。少顷,值日军官分开部属走到前列,冲着对面那青袍神将大声呵斥: “翼宿星官,你不知此为何地吗?速速离去! 凡人有俗语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天庭亦有天条为规矩,任谁也不得违背。而赤甲骑兵却试图违背其中两条:一,不经宣召,无论凡人或是仙、圣、神,均不得踏入天门;二,入天门者,步行。擅入天门,在天门内施展神通飞翔、以坐骑代步等,都将被视作对天帝不敬。 不敬者,死! 青袍神将咧嘴冷笑。十万对一千竟不敢言战,天兵也不复昔日之神勇了。 “星君有令,南方七宿各带本部兵马进抵天宫。吾已误了时辰。汝等再不让开,休怪翼宿无情!” “大胆!你、你、反了不成?此处乃天帝……” 青袍神将恍若未闻,长枪一摆,赤甲骑兵便如怒龙般直扑向天门。这些日日与妖魔神怪厮杀拼斗的骁骑战将根本不把千万年来只知巡逻哨戒的天宫卫队放在眼里,一时间真好似饿狼入了羊群,所过处尸横遍野、血流飘橹。 ****** 可惜终究是败了。 夜色中,一男子席地而坐,颇为感伤地想。本来,惟有在各路神、仙来援前胁持天帝方有几分胜算,可南方七宿中竟只有他率军去了九重天庭,结果可想而知。天条酷烈,败的结果便是:朱雀亲卫及驳骑兵将尽皆处以极刑。而魂灵已达“不灭”境地的数位神将则被罚入人界轮回百世——幸运的话,百世之后有可能重新修炼。不然,则坠落“三恶道”难以超生。 认真说来,轮回百世其实也没什么,前世不知,后事不晓,混混沌沌,过了也便过了。然…… “翼宿愚钝,只知有星君,不知天帝。”男子轻声自语,脸上现出几许苦涩。追随星君以千万年计,他早就忘记之上那位才是三界至尊。 “翼宿忠心可嘉,敢为主死。既如此,允你灵识不昧,可于万千凡人中辨认出昔日主君……” 初时,他想不通天帝给自己的惩戒为何如此之轻,可几经生死后他终于恍然明白:记得昔日为天将的强悍,便愈发衬出如今为凡人的虚弱;每一世轮回皆能找到朱雀星君的转世并终生追随,可每一世却又都不得不眼睁睁看着那人众叛亲离——一如昔日南方星宿背叛他们的主君。 “星君……”男子惨然一笑,“眼下,属下该称您一声‘主簿’才对。” 忽地,一颗流星划过天际。见此景象,男子呆了呆,轻轻摇头,起身回了军帐。 翌日清晨,昨夜在营外独自出神的男子便来到主帐前。守卫亲卫见到他便欲向内通报,男子抬手止住他们,一撩门帘,径直步入帐中。 主帐内寂静无声。 男子默立片刻,掀开里间帘幕,立时便看到倒在卧榻旁的尸体。刎颈的剑尚在其手中,血却早已干冷。 这死的不是别人,正是率兵马进京勤王的并州刺史丁原。而这对丁原之死似乎丝毫无所触动的青年男子,却是其麾下校尉之一的高顺高伏义。 盯着尸体,高顺微微苦笑。昨日李肃大张旗鼓带着金珠宝马来见所谓“旧友”,理所当然被拦在营门。经过一番周折,李肃到底还是见着了吕布,并被后者设宴款待。席间,旧情叙过,自然便说起当下情势。 “董贼势大,丁刺史虽有奉先为将帅、万五狼骑为爪牙,只怕亦非八万西凉兵之敌。” 这话看似平常,却戳到了吕布的痛处。他自认文武皆长,然到底更喜武事。可丁原以种种借口将他撂在主簿一职上已数年之久,怎不让他心头烦闷?当下冷哼一声,喝道: “有话直说!” 李肃似受惊吓,半晌才开口应道: “丁刺史忠义,肃历来佩服。但如今……别说他人,就说你我,可会相信那种东西?多半会以为他也与其它诸侯一般,想从中分一瓢羹罢!我有一计,可取董贼性命、平定此乱局,只是……需借、刺史人头一用……” 李肃当然被吕布逐出营寨。但当时在场的可不止吕布与李肃两人。高顺便是从其中一人口中得知了前后经过。 “为何将此事告知于我?” “高校尉,你是好人……可忠义不能当饭吃。若让我选,我宁愿自个儿是西凉兵……” 不知是谁当的刺客,外面那帮蠢货居然没发觉。高顺面露讥诮,缓缓拔出佩刀。寒光一闪,丁原已是身首异地。而后,他扯下帘幕一角裹了头颅,离开帅帐。帐外的卫兵见了虽觉奇怪,但也仅此而已,并未加以阻拦。 两日后,吕布带丁原首级及并州六千军马投了董卓。世人皆称,董卓使李肃以金珠玉石、汗血宝马收买吕布,吕布贪财忘义,杀主降贼。 时光如梭,吕布因功升骑都尉,封都亭侯。董卓爱其英武过人,遂收其为义子。吕布似乎也十分感恩,凡有所差遣必尽心尽力。再后来,董卓赐洛阳豪宅于吕布,后者遂常住城中,少去军营了。唯有高顺因是陷阵主骑,与属下同住府内。 这天,高顺正例行公事的查阅众兵卒轮休日程,一人突然闯了进来,大叫道: “主骑!你一定不知道我看到什么了。简直就是一个人!他娘的真是太像了!” 高顺抬头看着来者,却是手下一名得力干将,姓赵名庶,以前是个街头老大,最是好勇斗狠,但却极重视恩义之道。高顺救过他性命,他便跟着入了军伍,当兵吃皇粮,如今已积功升作假侯。 “子繁,何事惊惶?” 高顺一面放下手中名册,一面沉声问道。他故意曲解对方的情绪,成功地使其镇定下来。而后,赵庶这才将前因后果一一道出。原来就在一刻钟前,华雄手下兵卒追捕一名少年直到都亭侯府门前。也活该那队兵丁倒霉,因少年先前冲撞了他们,他们只想着抓住少年狠狠出气,压根没注意追到了何处,最后竟是一枪将少年撂倒在府门前的台阶上。恰逢吕布回府,一见这情景,还以为是董卓手下哪个不开眼的家伙又到自己府门前寻衅滋事,当即出手将一干兵卒打得落荒而逃。少年不明缘由,还以为吕布是特意援手,虽有伤在身,仍是奋力挣扎起来,恭恭敬敬向吕布道谢。可他俩这一打照面,不光吕布与少年本人,随行亲卫也是惊得目瞪口呆:两个人竟是生得一般模样!相差的仅是年龄与气势而已。吕布见状既惊又喜,三言两语询问少年身世,得知对方竟也是五原郡九原人时,便认定彼此有血缘之亲,遂将少年领进府中,请人给他疗伤治病并安排专人照看。 世间总有相似之人,高顺原也不是很在意,更没兴趣去看一个与自家主公一般容颜的小娃儿。可是,次日亲眼见到少年,高顺却是当场呆住,连他主公宣布认这少年做了义弟的话都未曾听进去。 “……允你灵识不昧,可于万千凡人中辨认出昔日主君……” 若真是灵识不昧,为何他竟分辨不出眼前这两位哪个才是真正的朱雀星君? 同根之木,同源之火。 全无差别。 “……如此……伏义!” 高顺一怔回过神来,躬身应道: “属下在。” “小孩子贪玩,若我不在,便由你负责督促义弟每日练武……” 一旁,少年听到这话,又羞又恼,猛站起身大叫: “义兄,炜不是小孩子!” 吕布却也不分说,只是笑。少年忽地想起什么,脸陡然涨得通红,欲辩无语,最终只得颓然坐下。 总而言之,这名唤作万炜的少年,从此成为吕府一员。他性子爽直,容貌又与吕布相似,很快就融入了原并州军这个小团体中。只一人例外,那便是高顺。 最初,万炜以为是高顺天性冷淡,但过不多久便发现后者是有意回避自己,不解之余也有些不快,于是借着练武为名时时纠缠高顺,搞得高顺有苦难言——此时,高顺倒恨不得灵识泯灭,省得他总觉着是昔日主君元神分裂了。 “高校尉,高校尉!今次我肯定能赢你!” 眼瞅着万炜又纵马闯进校场,高顺就感觉一阵无力。也许真是血缘,亦或是朱雀本性?文武两道,偏武;韬略与战技,偏战技。短短两月,万炜找他单挑的次数怕有二十挂零。若换作旁人,高顺早就懒得理会,然而这位…… 待万炜近前,高顺看见少年手里的武器,不觉扯了扯嘴角,想笑,没笑出来:到底是个孩子,以为有了神兵利器便可所向无敌。尽管不情不愿,陷阵主骑依旧牵了坐骑,上马迎战。 这世间但凡被称作“神兵”的,不仅锻造材质罕见、工艺难得,更兼有所谓“仙阵”赋予武器某种异能。就说王允那柄七宝刀,便是以七彩云石为“眼”布“静心咒”,有安定心神之效。可万炜手里这柄新铸的赤红战戟……绿碧固然是上等绿碧,但以木性仙石来布木属仙阵……铸造者不是完全不懂五行生克,便是别有用心。 高顺这边走神,万炜却已冲到跟前。就见少年手中战戟化作一抹血影,直奔前者颈项要害而去。一般人对此种进攻多是格挡相应,高顺却持枪斜劈戟身,反借对方之力荡开其武器,随后趁其胸口大开之际抖枪突刺,目标正是对方咽喉!万炜也是机敏,迅速还戟横挡,凭蛮力硬生生架住长枪。 可高顺似乎早料到这状况。此刻两人已是近身接触,就见陷阵主骑顺势翻转长枪,以枪尾铁尖为锋,再刺万炜胸腹要害。这一击来势凶猛,饶是少年机变非常立时上身倒仰、直贴马背,那铁尖也依旧扯破他前胸衣衫,拉开半尺多长的裂口。 一股冰寒之气直入少年心头,惊得他一身冷汗。往日在家虽则也常常舞刀弄枪,可家里为安全计,所用武器均无锋锐,哪像现在?尽管万炜相信高顺定能掌握轻重,但仍是忍不住心生惶惑:若自己应变稍迟……丧命自然不会,可十天半月的修养恐怕在所难免。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两匹战马错身而过,各自冲出十余丈后方才缓缓止步。
高顺神情冷然。万炜武技进步之速让他惊诧莫名,以此速度,长短不过三五月功夫,他便只能靠经验才能勉强压住对方。这少年确实也是朱雀。昔日的翼宿不得不正视这一现实。倘若都是朱雀……他不可能效忠两个主君,那么结果不言而喻。 “啊……哟!” 一声惊呼将高顺拉回现实。待看见万炜狼狈地从地上爬起,高顺刚刚兴起的些许杀意顿时消散无踪,忍不住说道: “二爷,骑术乃是……” “我知道我知道,别再说了!”万炜一脸苦相地打断高顺,“你就算每天念我一百次,我的骑术也不会突然就变好起来啊!” “二爷若肯多花些心思……”也不致骑术与戟法、箭法的进步相差如此之大。 万炜到底少年心性,被教训了总有些不耐,皱眉低声嘀咕了一句。高顺隐约辨出有个熟悉的词汇,不由多看了万炜两眼。万炜被看得心慌,但对“那个东西”信心十足,不免又很是得意洋洋。最终,不须高顺追问,他自个儿便xiele底: “我找吴修大匠给我做了副鞍蹬。不是现在这种。马鞍前后有高桥,而且马镫是两个。哼哼,凭我的力气……高校尉,我打赌你以后再没有机会让我摔下马!” 高顺眉头微挑。一听万炜这说法,他便明白万炜所指何物——那种东西早在千万年前就是驳骑必备品之一。 非凡人不得以非凡力干涉凡人凡事。 兴许,这一点点不算罢?高顺忽地心生侥幸。若是此种鞍蹬遍及骑军……单是想想便让人难抑兴奋。 那边万炜又是另一番感受。当日他将高桥马鞍、双马镫的形式作用跟吴修大匠讲述时,那个和军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人可是当场惊得得目瞪口呆的!然而眼前这位,这位是骑军出身,理应更明白那东西的作用,可怎么反应如此平淡? “高校尉,我不是我义兄,你不用对我这么恭敬。” 高顺淡笑摇头,其隐含之意不言自明。万炜见状禁不住翻了个白眼,但也知趣地转了话题: “我听义兄说,伏义极善练兵,手底下出来的个个都是好手。” “二爷谬赞了。” “太谦虚就是虚伪。”万炜说这话时,满眼恶作剧的笑意,“高校尉,你该学学义兄,别人夸他好,他就全盘受下,绝不打折扣!” 高顺哭笑不得,唯有沉默以对。他这一不出声,整个人都冷了下来。万炜抵受不住,故作不悦地问道: “高校尉,你难道对着义兄也是这副表情吗?就跟戴着*……” 话还没讲完,少年陡然想到什么,慌忙住嘴。高顺挑了挑眉,也不作声,只盯着他看。万炜下意识吐了下舌头,解释道: “那是我从东夷商人那里听说的。有些细作把别人的面皮剥下来制作成面具伪装他人,万一暴露就找个暗处把面具毁掉,再以本人真面目出现,这样追兵就失去目标了。我没别的意思,我……唔,*终究不是本人的脸皮,所以表情会比较呆板……呃……反正,我真的没别的意思!” 明白少年话中含义,高顺哑然失笑。这小子倒也有趣,若非其身蕴火精……一念至此,陷阵主骑顿感心情恶劣,沉声说道: “天将午时,二爷该去木翁那处了。” “啊?啊……”万炜抬头看看天,又看看不愿正眼看自己的高顺,以为自己这次是彻底惹人厌了。本想拉近关系却适得其反,少年极为丧气,恨恨地应了声“知道了”,随即策马飞奔而去。 之后,万炜大约是放弃了,不再找高顺的“麻烦”。后者也因另一事而转移注意,暂时丢开“两位朱雀”这个麻烦不管,埋首整军cao练。 其时,王匡兵屯河阳津,意图攻打董卓。董卓派樊稠率三万人马前往平县,在平阴渡与王匡军隔黄河对峙。数日来双方几次交锋,士兵人数方面王匡占上风,士兵战力方面却是西凉军占上风,结果陷入僵持。董卓召众将属议事,最终定下破敌之计。 别人不提,吕布领命从西凉、西院两军中挑出五千精锐组建飞熊军。并州骑原应编入飞熊军,吕布私心,从中挑了两百余给了义弟作部曲,号为“狂狮”。而余下的,则占据了飞熊军中下层士官的位置。 旬日,诸军集结。董卓调兵四万,对外宣称十万,浩浩荡荡往平县而去。而飞熊因新近成军,留驻洛阳。但事实并非如此。大军开拔当晚吕布便乔装返回军营,率飞熊军出发。第三日入夜赶到小平山下游渡口。早已等候于此的樊稠军卒用船将这五千人送过黄河。为隐蔽计,竟足足花了三个时辰。而平阴渡那边却打得是热火朝天,隔着十数里也清晰可见。待天明时分董卓率大军抵达,樊稠才鸣金收兵,迎接主公。 修整了大半日,董卓便急迫地展开连番强渡。王匡看穿董卓的疲兵之计,仗着己方人多,一边命士卒全力迎战,一边又派出心腹大将方悦四处搜寻董卓伏兵。然而,吕布又在其中玩了个相似的花招,命高顺于入夜后领陷阵营自飞熊军渡河处上岸,以“吕”字旗为饵,诱使王匡再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