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扮猪吃虎
听他话的意思,他是不打算投降了。“你不投降么?”孟凡问道。 时春秋神色惨然地摇了摇头:“我手下的人被他们击毙,我做为一个警队队长,怎么能就这样投降,我以前也是当过兵的,在战场上,就是死也不能投降一直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我虽然不是军人了,可并不代表我不会这样要求自己。” “有种!”听了这翻话,孟凡对他立刻高看了几分,“这样吧,我先假装投降,探探他们的虚实,时队长和梦谣在这里做好战斗准备,如果我那边顺利,你们再冲出去。” “这样做是不是太危险?”时春秋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孟凡。 孟凡也不做作:“说实话,我没什么把握,而且我也不排除真得投降或者扔下你们独自逃跑的可能性。” “那样也好,我们素不相识,没来就没必要生死相托,你要是能逃走就逃走,不用顾忌我。”时春秋也很直白。 “那我和你一起出去。”童梦谣立刻道。 “你不能去!”孟凡立刻反对。 “为什么?” “因为你是女人,而且还是很好看的女人,我出去投降没事,可如果你出去,嘿嘿!当然,你要是喜欢被男人cao除外。” “你!”童梦谣咬了咬嘴唇,气得说不出话来。 “小孟说得对。”时春秋又开始说话了,“女人不比男人,尤其长得漂亮的女人,你要是出去,唉!那种事情是很难避免的。” 童梦谣只能沉默了,孟凡轻声说:“时队长,你跟那谭警官联系一下,别我一站出去,她就把我给毙了,那我就死得太亏了。” 孟凡已经看到时春秋的耳边塞着对讲机,所以才会这么说。时春秋点了一下头,立即向谭雅下达了命令。 “时队长,你怎么能相信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的话!” “谭副队长,我们是警察,不能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本身就是一种失职,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陪我们一起拼命送死,好了,听我的命令做事吧!” 谭雅虽然并不赞同时春秋的一些观点,但仍然表示了服从,孟凡相信这谭雅虽然是死脑筋,但死脑筋也有死脑筋的好处,那就是原则性强,至少不会答应了以后又背后打别人的黑枪。 孟凡开始大声喊道:“史师长,别开枪,我愿意投降,我愿意加入你们。” 说完孟凡高举双手作投降状从吉普车前走了出来,当看清对方的阵容以后,孟凡不禁又在心里骂开了:“****他妈的,就只有二十几个人,就敢自称一个装甲师,还自封什么师长。” 史在金笑了,孟凡也笑了,对战时对手轻敌绝对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就在这时,孟凡的后面又响起了一声很好听的女人的声音:“别开枪,我也投降!” 接着童梦谣也和孟凡一样高举双手走了出来,“死女人!净给老子添乱。”孟凡在轻声骂道。 “哼!你别想丢下我不管!”童梦谣似乎也摸准了孟凡的脉,表面上孟凡凶巴巴的,可关键时候却表现英勇,从来没有真得对她置之不理。 “唉!”孟凡叹口气说:“老子是为了你好,你这是在鼓舞对方士气呢!” 不过这样一好,这样一来他们对孟凡就会更加放松警惕,孟凡要偷袭他们成功的可能性自然也就更大了。 当孟凡看到史在金身后那两辆阻住道路的卡车的时候,他的脸色立刻变了,因为他发现,这两辆卡车的其中一辆的车牌号,正是龙赛飞等人回北山县车队中一辆卡车的车牌号,当然另一辆也可能是,不过孟凡记不得另一辆卡车的车牌号了。 本来孟凡的记性不是很好,只是这个车牌号的后三位是五一六,在龙赛飞走之前孟凡就笑着说:“都说卡车车牌没好号,这辆车还真是个意外,五一六,我要顺,很好,赛飞,祝你们一路顺风。” 可是,五一六的车牌看来并没有给龙赛飞他们带来好的运气,只是就凭这二十多号污合之众,难道真得能打败龙赛飞他们。 其他人立刻将枪对准了童梦谣,童梦谣一点也不示弱,反而怒目对视:“死猪头,连老娘的便宜也占,活得不耐烦了。” 气氛有些紧张,就连孟凡也为童梦谣捏了一把汗,这时史在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有个性,我喜欢,这个女人归我了。” “呵呵呵呵!大哥,说实话这婆娘就是厉害,我和她都已经定了亲了,可现在连嘴都没亲过,既然大哥有兴趣,那她就是大哥的人了,一看大哥就知道是个江湖豪杰,性子再烈的女人也能调教得跟小绵羊一样。” 这马屁拍得史在金十分舒服,他哈哈笑着说:“你小子还算识时务,行,以后你就跟着老子混吧,这车里面什么情况,你现在跟我们说一说吧!” 史在金虽然听说张冰冰在里面也十分兴奋,不过他真正想听的并不是这些没用的消息,而是车里持有武器的人有几个,还有他们的武器装备。 不过他一看到孟凡说起张冰冰时的样子,便更加轻视孟凡,觉得他就是一个有些猥琐却又有心没胆的小人物。
“小子,你别说这些没用的,我问你,车里有几个警察,都拿得什么武器” “不多,一共四个,二个在前面吉普车里,一个被你们打死了,另一个躲在车后面不敢露头了,武器吗?好像有一支微冲,几支手枪,具体是什么,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我本来是在后边车上的,听司机说桥断了,才出来瞧瞧,后来就遇到你们了。” “这么说中巴车里一个警察也没有。” “是的,中巴车里现在没警察。” 童梦谣对孟凡怒目而视,她不理解为什么孟凡要将真实的情况告诉对方。 史在金一撇嘴,十余个持枪的男人便慢慢向中巴车和吉普车围了过去,这时时春秋等人立刻开始了反击,他们的枪法远比这群人高明,几声枪响便有两个男人倒了下去。 孟凡一看便觉得机会来了,史在金身边的人大都只有刀没有枪,而孟凡相距史在金本来就不足五米,以孟凡的速度,只需要零点几秒就能掠到他身边。 挽弓当挽强,擒贼当擒王,孟凡第一个要拿下的,当然是这个史在金。 快如风,急如电用来形容孟凡此时的速度最为恰当,当史在金警觉的时候,孟凡已经绕到他的后面,左手激出的弯刀勾入了他的脖子。 一股寒气渗尽了史在金的皮肤里,一抹血痕从他的脖颈处出现。史在金冷冷地说:“真没想到,一个只有一只手的残废,一个说起女人就流口水的猥琐男,居然会是一个不露痕迹的高手。” 孟凡微微一笑:“过奖了,现在你在我的手里,想活命的话,就让你的弟兄们把武器全都放下吧!” 令孟凡没想到的是,这个史在金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很镇定,而且思维清晰:“兄弟,你以为我傻么!如果我的弟兄们把枪都放下了,那我就真得没命了。” 孟凡先是一怔,接着哈哈大笑:“说得好,没想到史师长还真是英雄本色,临危不乱,佩服佩服!” “应该是我佩服你才对,因为你才是真得临危不乱!” 史在金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虽然孟凡制住了史在金,可他手下近二十人全都围在孟凡周围,所以就处境而言,孟凡绝对占不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