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泣血之空夏芊芊篇1
芊芊,意思是柔美而娴静的女子。我想,我的父母在给我起这个名字时候肯定是这么想的。可惜的是,我小时候却总以为这个词的意思是“生命力旺盛的青草”。这样的误解来自于我那位糟糕的小学语文老师,当然,这也和我的姓氏有很大关系。我姓夏,夏芊芊——夏天的草坪,旺盛而有活力。听起来好像十分合适,不是么?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误解,我的性格和我父母最初的期望完全背道而驰。我不柔美,也不娴静,瘦小的身体里好像塞满了永远都用不完的活力,只要不动就会憋得难受,就像闷在水里换不了气一样。从我七、八岁的时候开始,我就是周边的孩子王,每天都会带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跑来跑去,四处捣蛋。我会爬树掏鸟窝,会下水抓青蛙,可以和男孩子打架,也可以拿着小棍子去揍吓唬我的大狗。总之,小时候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能够安安静静的坐下来,像别的女孩子一样玩一会儿长相傻傻的布娃娃。直到,我遇见了张阿姨。 张阿姨名叫张瑾,是我的历史老师,也是我的邻居。她样貌柔美,性格娴静,十分符合我父母对女儿的想象。于是,自从她成了我的邻居之后,我的母亲每天都要念叨很多遍“学学你们张老师,那样才是女孩子啊”之类的话,就像是一个没完没了的魔咒。我很不服气,我想知道这样的人到底有什么了不起。于是,我敲开了她家的门,而影响我一生的改变,也就从这扇门打开的那一刻开始了。 张老师喜欢历史。也喜欢古文,尤其喜欢那些读起来哀哀怨怨的词句。比如什么“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之类的句子。说实话,我一直认为她应该去教语文而不是历史,这样的话也许我就不会对我的名字误解那么久了,而她也可以每天都沉浸在那些喜爱的文句之中。这样多好。我和她说过这件事儿,不过张老师却说比起古文来说,她其实更喜欢历史,古文只是喜欢历史的附带产物罢了。 平心而论,张老师确实是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她不像其他的老师那样时刻板着脸,动不动就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架势叫你“好好学习”,不管在什么场合。好像除了这种说教之外,他们就不会聊天了。我很奇怪,难道这些人回到家里也是这样对自己的孩子说话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他们的孩子可真倒霉。如果不是的话,那他们在外面为什么非要这样呢?不论如何,张老师不会这样。她不光很少对我说教,反而还会在我去找她的时候给我讲故事,讲那些她喜欢的历史故事。 我不喜欢那些酸酸的词句,但是。我却十分喜欢她的故事。从她第一次给我讲故事开始,我就喜欢上了那些许多年前发生时事情。从那天起,我的爱好完全变了样。我不再每天在外面疯跑。而是一有时间就去张老师家听故事。慢慢地,我还在她的指导下开始看书,自己去找寻自己感兴趣的故事。 历史事件,民间传奇,帝王将相,贩夫走卒……我对时间留下的脚印越来越感兴趣,简直就是一发而不可收拾。我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拿来看书了,把所有的兴趣全部放在了古人身上。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两个结果,一个是我确实表面上变得柔美娴静了,这让我的父母觉得高兴。另一个是我在大学的时候就选择学了考古。这让他们觉得头疼。 不论如何,我的父母觉得我的性格符合他们的期望最重要,学什么倒是不太重要。反正我的家境还算殷实。也不指望我能学个什么征战商场的学科来发家致富。就这样,我继续徜徉在书海之中,继续和那些古人打交道,不管是看似丰满的平面画像,还是只剩皮包骨的干尸。 这样的生活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其实是残酷的,每天都在和书本打交道,自然也就没时间去谈恋爱。这件事情又开始让我的父母头疼万分,不过除了时不时的唠叨之外,他们倒是没做出什么过度的举动,至少没给我胡乱安排相亲。其实,我的身边倒是有一些追求者的,不过都被我拒绝了。这些人里面不乏条件不错的人,甚至还有小时候就跟在我身后跑来跑去的邻居吴小胖。长大后的他更胖了,当然,这不是我拒绝他的原因。真正拒绝他和其他人的原因是,我对这些人怎么都提不起兴趣,不管他们是不是别人眼中的白马王子。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甚至自嘲的想过“我的爱情需要去历史中挖掘”这种可笑的理由。不过,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理由一点儿都不可笑。 某年某月的某个时候,我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而决定去找个工作。也许是在书海中游了太久,担心自己和社会脱节;也许是因为想要自食其力,为自己赚些零花钱;也许,只是因为想要去工作。谁知道呢,女孩子就是这样,很多想法有时候连自己都弄不清楚。 后来我发现,命运其实比想法更加莫测,因为你的想法事实上只是命运的一部分而已。我的想法才刚刚出现没多久,一个和我十分熟识的学姐就向我说起了自己的工作,说是自己要回老家,只能辞职,但她的老板人挺不错,就这样把工作扔下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听到这些话,我就跟她说自己正好想找个工作,能不能代替她去上班呢?学姐听到之后十分高兴,马上就拿起电话和她的老板联系,随后就告诉我明天就可以去公司看看。 可能是因为在书堆里埋得太久了,我多少变得有些迷糊。不是因为反应不过来,而是因为我习惯了在脑子里同时想好几件事情,结果反映在行为上就有些顾此失彼。直到我到了学姐公司的时候,我才知道她的工作是一间商务咨询公司的秘书。这么重要的问题我之前竟然忘了问,可见我能迷糊到什么程度了。 秘书这个工作让我心里多少有些打鼓,毕竟,在现在的社会里,这个词对于女性来说似乎变成了情人的代名词。也不知道是社会变得太快了,还是人们对词意的理解改变了。虽然如此,但是本着对学姐人品的信任。我还是决定先工作几天看看,如果有问题的话就马上辞职。就这样,我遇见了他。 牧七生,这是一个带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总让人联想到海边的小渔村。事实上,他就是来自南海边的一个小渔村的。不过那里不是他真正的家,他的家到底在哪里,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这是一个没有过去记忆的人,很奇怪吧。我最开始的时候也是这么觉得的。我原本只在影视剧中见过失忆的角色,从来没在现实生活中遇见过。所以,最开始的时候都是带着极度好奇的眼光偷偷看他的,就像在看一个稀有动物。
他确实很稀有,至少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来说算得上是个稀有男人。他沉默寡言,但待人却不冷漠;做起事儿来雷厉风行。但却不会让人觉得有压力。在他的身上我可以看见男人的坦荡和担当,也能看见原本应该属于女人的细腻和柔和。总之,他是一个十分有吸引力的男人。对于很多女性来说都如是。这一点,从那些女顾客看他的眼神中就能看得出来——那几乎就是想把他吞进去的黑洞。 不过,这家伙有一点十分不好。他几乎不会笑的,浑身上下总是透着一股子隐隐的忧郁。可是,我知道这不是他在故作气质,我能感觉得到,这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悲伤。每当他独自看着窗外的时候,这种感觉就会变得强烈,仿佛他脚下站着的地方不是繁华都市中的高楼大厦,而是一片生命绝迹的荒漠。而每到这种时候。我的心里就会觉得十分难受,就像针扎一样。所以,我总是会在这种时刻故意弄出一些响动去打破他的沉默。就算让他苦笑着说我两句,叫我“小叮当”,我觉得也比看着他在那里落寞强得多。 好吧,我承认。我恋爱了,对象是他。 爱情的路其实很窄,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也是狭路相逢。勇敢的人总要在适当的时候说出自己的心绪,用自己的爱意去俘虏心上人,否则的话,就很可能被别人捷足先登。我不勇敢,所以我没说。但我也不太担心被别人横刀夺爱,因为这家伙的情感就像榆木疙瘩一样顽固,很难有人能够走进他的视线,想要走进他的心里显然更难。 我不敢说,可是,我敢行动。我给他做饭,为他洗衣服,帮他处理数据,还帮他打扫房间。我所做的一切早就超过了秘书的本职工作,进入了女朋友的范围。我相信这一切他都会看得到,他那颗聪明的脑袋也会想明白这是为什么。我等着他说,可是,他却始终不说。 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其实并不糟糕,对于这种没有责任的人根本不必挂心,直接离开就好。爱上一个不知道家在哪里的人才是真的糟糕,因为他的迷茫会让他想回应又不敢回应,想接受又不敢接受,只能像只小松鼠一样躲来躲去。犹豫的样子引人发笑,更让人心生怜惜。 好吧,我等着,不过也不会永远等下去。如果再过个一年半载他还不开口,那本姑娘就不得不拿出当年和大狼狗搏斗的勇气,好好敲一敲这块儿“大木头”了! 如果没有任何意外的话,我们的生活就会这样继续下去,直到他开口,或者我逼他开口。可惜的是,意外偏偏就出现了。 我的情敌突然间闯入了我们的生活。这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我和我的情敌竟然成了朋友,还是生死与共的姐妹。而此刻,她正在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