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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诱饵

    天上的云似饱蘸墨汁,笔走龙蛇。云团积重,又如烤焦的番薯,显是有大雨将近。阴郁的海面,一艘客轮行驶在通往水瓶岛的航道上。

    船内,消逝独坐窗台,品尝咖啡;

    其他伙伴全聚在甲板上,观赏这风云变色的景象:看浪花激扬,感受海风粘稠,品味大海雄壮宏伟的气魄!它就像一位饱经磨砺的渔夫,风和日丽时,可以容纳蔚蓝海水,同海鸥嬉戏;乌云密布,它能够承载暗灰色的云天气象,奔流不改;电闪雷鸣,大风暴雨侵袭,它反倒加快脚步,冲过风吹雨打,兀自将重担扛在肩头,直奔世界的尽头。

    一脉跟海洋作伴多年,比谁都熟悉、热爱大海。他学习汪洋的心胸,包容乾坤。他酷爱站在风口浪尖,因他不甘寂寞。多年来,他用这腔豪情气概,谱写一份生命的广阔,管它世界一遍遍风雨飘落,照样胸怀理想,执着男儿本色。

    迎着动荡海风,无名烈联合韦斯特应时应景地奉献豪情高歌一首,直唱到声嘶力竭:

    大男人不好做,再辛苦也不说,躺下自己把忧伤抚摸。大男人不好做,风险中依然执着,儿女情长都藏在心窝。任它一路坎坷……

    蓦地,风向一转,云层落下黄豆大的滂沱大雨。哗啦啦……雨水淋得人们湿哒哒的,什么万丈雄心、热情似火全给冲散了。

    “躲先!”小酒头一个跑回船舱。

    “下雨地滑,当心摔死!”无名烈跟了上去。

    韦斯特追在大哥屁股后面,囔囔:“烈哥‘休蛋A’(地方话:等等我)!”

    剩下的伙伴不遑多让,皆鱼贯而入舱中。脱离雨区,他们发觉队伍里少了一个人——查尔斯迎难而上,竟然纵身跳入海中,施展轻功水上漂。

    “快看!”小酒急道,“查尔斯疯啦?”

    “不,他是要去救人。”一脉眼尖,远观前方三点钟方向、据此数海里外,有条渔船遭受一头怪鲨袭击。

    查尔斯争分夺秒,正是为此而来!只见他飞身而起,跋浪涉水与鲨鱼搏斗厮杀。此鱼乃周边海域一霸,别说区区五尺少年,就是渔船它也能整艘吞掉。

    查尔斯自然也非省油的灯——他外表看上去文文弱弱,内在功底却深厚扎实。其腿功虎爪双管齐下,立刻拨乱反正,逼得鲨鱼遁入水下。

    海面上,高耸的背鳍时隐时现,倏地长尾作乱,重拍朝下——啪啦!卷起五个成人那么高的大浪,波涛使得渔船船身几欲翻覆!

    好在查尔斯出手力挽狂澜,护住船只,确保一船渔民平安无事。他又跳上浪头,即见鲨鱼原形毕露:其状黑底白班,身长和一架空中巴士相差无几,体型似轮船般庞大,白森森的锯齿扩张,食道深不见底!因其尾部生长一颗闪烁幽灵红光的骷髅头,故名“骷髅鲨”。

    怪物越是凶恶,查尔斯越做等闲看。他脚尖点触浪花,优雅地翻越长尾,跃过重重大浪,身形闪逝于阴暗的天空。

    眨眼,他又临近怪鲨头顶,金鸡独立:“雀栖梧桐!”少年背后骤现朱雀气影,身边气流登时刮摩出声,音色若笛,仿佛南神降世,引颈声声啼鸣亢奋!脚下的鲨鱼受这独一无二的真气所制,久久未能移动半寸。

    “梧桐落!”查尔斯右脚踝浮现一团红色光球,像已经装填炮弹的炮口,发劲下蹬,宛如一柄船锚下水,贯穿鲨鱼头部。绝技得手,他后空翻开——哗地,鱼头创口血如井喷,染红了大雨!

    “英雄!英雄!英雄……”渔船上的渔民见查尔斯替他们除去大害,莫不朗声喝彩!

    这些人长年栉风沐雨,在海上讨生活,论打渔本领已算斫轮老手。今日,他们明知天候恶劣,却甘愿冒险出海,只为捕杀此鱼。是否他们亲手捕捞不重要,有了收获大伙就该谢天谢地!

    查尔斯胜而不骄,踏水立身雨中,端详口口声声喊他英雄的渔夫。

    他们头插羽毛、手执钢叉,肩上皆立有飞禽,貌似这一带某个岛屿的土著。看上去,对方好像对查尔斯先前展现的气功形影颇感兴趣:“你们有没有看到?他屠鲨时体外象是有南神朱雀的影像……我也看到了……我也有……搞不好他是南神派来帮助我们的使者……”

    船上的渔民群起热议这位三分炙手可热、七分平易近人的侠客。一名老者鼓起勇气,朝查尔斯喊道:“英雄,可否登船一叙?”

    “谢老人家好意。”查尔斯鞋尖撩拨水面,飞身登上渔船。渔民们盛情邀请查尔斯进入船舱。较为懂事的渔夫端来一碗姜汤,给他驱寒:“英雄喝汤。”他唯唯诺诺,“您的驾临,令小船蓬荜生辉。”

    查尔斯不适应溢美之词,忙拱拱手致谢,恭敬地双手接过汤碗,以礼相待。渔夫劝酒似的要英雄喝汤,借机同他攀谈叙事……

    查尔斯从渔民那得知,他们来自水瓶岛,该岛居民大多以捕鱼为生。近期,正值朱雀还巢,大队渔民集体出海,望能捕捞一条大鱼为南神献祭。可不少渔民却也为此惨遭骷髅鲨吞噬。

    渔民们义愤填膺,遂组织了这帮勇士出海屠鲨,怎奈能力不足、时运不济,险些丧身鱼腹。幸亏查尔斯挺身而出,挽救这一船渔民于危难之中。

    “敢问英雄可是南神的使者?”老者问,“要不刚刚怎会演示出这般神奇的风貌?”

    “您误会了。”查尔斯谦逊低头,放下手中汤碗,道出个中原因……渔民们听后仍一知半解,悟出的结论不外乎神灵鬼怪。

    他们长篇大论地讲述神迹时,一脉等人迟迟不见伙伴归来,便要求客轮开往渔船边上,陆续跳上该船甲板,欲探明同伴安危?

    两方人相见于船舱,彼此互作介绍,又侃侃闲聊了好一阵子。眼看就餐时间已到,老者立马吩咐一渔民出舱,从巨鲨身上切下一大盘鲜美的生鱼片,端进里头供客人享用。

    大伙也不客气,学着海上男儿的豪迈姿态,用手抓起来就吃。叫人意想不到的是,一贯嗜酒rou如性命的无名烈,此番却一闻到生鱼片的味道,就呕吐不止……

    众人均不明所以?更奇怪的是,无论他们如何追问,阿烈始终一言不发。他象是亏欠良心债,默默地走到船首吹风沐雨,望能洗尽心头愧疚……

    众人饱餐过后,渔船拖着硕大的骷髅鲨驶回水瓶岛,其时已值傍晚。

    回岛的航程中,渔民同一脉他们叙述了关于南神朱雀归巢一事。

    查尔斯事先耳闻,有了心理准备;不知情的伙伴,仿佛获知自家的鸡窝行将飞出金凤凰,莫不头脑发热!与之有着莫大机缘的无名烈,心脏便如装了只马猴,激烈蹦跶着!

    “待你与南神朱雀再会之时,一切自会明了……”烈阳吼的预言言犹在耳,阿烈超级期待这次得以解开自己身世之谜的邂逅。

    一脉的冒险团兴冲冲地登岛观望:这的山水保留原始的生态风貌,人工破坏痕迹甚少,给动植物特别是鸟类提供了舒适宜居的美好环境。

    传说,室女岛的居民原先是居住在水瓶岛上的。当时岛上住着五百户人家,他们不闻佛法,捕鸟为食。

    一天,数千条大鱼游近该岛,一齐唱念“南无阿弥陀佛”。

    岛上的人不认识这种鱼,便根据它们发出地声音叫它们阿弥陀鱼。如果有人学着鱼的声音唱念阿弥陀佛,鱼就会游到岸边;如果一直唱着佛号,捕这些鱼,它们也不逃走;如果好几个人一起唱念很久,捕到的鱼的味道就很鲜美;唱念的少的人捕到的鱼,味道就比较差。

    全岛的人都非常喜欢吃这种鱼,为了捕到它们,他们经常唱念阿弥陀佛名号。

    第一个捕鱼的人寿命尽了,命终三个月后重返海岛,乘着紫云,放着光明,告知民众:“我是为首捕阿弥陀鱼的人,命终之后生到极乐世界。

    “那些大鱼,都是阿弥陀佛变化所作的。阿弥陀佛哀愍我们愚痴,变作大鱼,劝我们念佛。如果大家不信,可以看看鱼骨,全都是莲花状。”

    众人找到以前丢弃的鱼骨,果真全都呈莲花状!见者皆生感悟,从此不再杀生,一心念佛。

    时过境迁,这些“念佛求鱼”的人放弃这座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海岛,迁徙至遥远的林木丰茂的室女岛上居住;而喜好鸟类的室女岛人,则搬到水瓶岛定居。两个岛屿的百姓交换对调后,均相安无事,岁岁年年,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居住室女人的水瓶岛,别名“鸟岛”,是一个丛林环抱的鸟类乐土。岛上栖息着多种奇异鸟类,大伙刚踏上码头即有五彩斑斓的鸟群飞来,拥簇欢迎,声声鸣叫如歌曲般美妙动听。

    “这是什么鸟?”韦斯特挤出一副怪相恐吓,“敢跟小爷的叫嚣!不怕我们吃了它吗?”

    “它们是‘乐团鸟’,属燕科,声如。领头的那几只是上届‘森林鸟声音’的十六强!外界多少富裕商贾争破头求购,却千金难买,在本岛就不请自来。”渔民里的老者讲述,“我们岛上的鸟概不怕人,岛民都把它们当家人看待。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图的无非是个真诚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