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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章:暗夜

    天边吹来了风,风卷过云,云层晦晦的,遮住月亮的光华。从天空上投下一大片阴影,笼罩住偌大的江州城府。

    咚咚!

    打更的声音从街道上传来,二更天了。

    这个时候的江州城府已沉入寂静,大部分的人家都吹灯睡觉——因为灾情泛滥,闭城的缘故,夜市也凋零败落,不成样子,很早就散掉。

    微微的夏风,吹佛着街面上垃圾,发出沙沙的声响。

    就在此时,黑影绰绰,起码十余条影子鬼魅地出现,好像在播放武侠片一样,个个飞檐走壁,悄无声息地朝着同一个方向掠去——

    那个方向,正是街东头的陈家。

    ……

    陈家还亮着灯火,红烛高烧,烛泪如花。

    用喜秤挑了红盖头,喝了合卺酒,接下来的事情,就算傻子都有几分明白。

    陈剑臣不是傻子,然而他并没有马上猴急地动手动脚,去剥脱鲁惜约的衣裳,而是借着烛光,静静地欣赏新娘子的容貌。

    灯下看美人,七分朦胧三分真,何况鲁惜约本就是千娇百媚的美人儿?月牙眉弯弯,睫毛又长又密,微微地扣下来,遮掩住两汪秋水。

    被陈剑臣灼灼地看着,鲁惜约不胜娇羞,螓首低垂,低声道:“相公,时候不早了。”

    ——既然大礼已成,就要改口叫相公了。

    陈剑臣一笑:“不急,长夜漫漫,大把时间。嗯,惜约,不如你来替相公磨墨吧。我忽然有雅兴,要写一幅字。”

    鲁惜约一怔,不过随即释然,相公本为书生出身,在洞房花烛夜诗兴大发,赋诗抒情,算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反而能助兴呢。当下轻盈地走过来,取过砚台墨块,撸起长袖,轻轻地磨起来。

    身上的香气,和那独特的墨香混合在一起,令人闻着,精神为之一爽。

    “红袖添香”,大概出自于此。

    磨着墨,鲁惜约间或侧过脸来,对着陈剑臣露出几分羞涩,几分妩媚的笑靥——举案齐眉,夫唱妻随,在房间中帮相公磨墨,助其奋笔疾书,这正是她一直以来所梦寐以求的一种生活状态。

    眼下得偿夙愿,全身只觉得被那巨大的幸福感给冲刷得酥软起来。

    不多一会,墨成。

    陈剑臣铺开纸张,开始沉思。

    边上鲁惜约看着,觉得有些意外,相公的这副神色,有点怪……但她没有开口问,生怕出声打扰了相公的思路,只是静静地侍立着,等待落笔的时刻到来。

    好在这一刻,她没有等多久。

    陈剑臣右手一搭,纤长的五指已执起笔杆子,一口气在白纸上写了八个大字:祥瑞御免,家宅平安!

    不是即兴诗词,而是悬挂于家中的横幅格式。

    鲁惜约是有才情的女子,立刻就明白了这八个字的意思。意思很好,但在此时此景写出来,就有点不大合拍了。

    换了纸张,陈剑臣再度提笔,这一次写出来的,终成诗句:“天外浮云也,落日青山斜;踏浪东海上,悠然观鱼鳖。”

    这一首诗,抒情言志,意境清新开阔,别有胸怀,该是一首佳句。问题在于,现在可是洞房花烛夜呀,陈剑臣写的这些,到底有何用意?

    鲁惜约迷惑而且担心。

    她所担心的,却是以为陈剑臣书生气太重了。

    说起书呆子,鲁惜约以前在遛鸟楼就听过些笑话。其中一则:说有个啥也不懂的书生在同伴的怂恿下,前来逛青楼,叫了姑娘过夜。但当姑娘脱光光在床上时,这书生就不知该干什么了,干脆捧着一卷书,坐在床边傻傻地盯着人家姑娘看,一整晚过去,屁都没有放一个出来。

    眼下陈剑臣的表现,倒有些朝那书呆子靠拢的意思。

    大喜之夜,本来掀了盖头,喝了交杯酒,就该同床共枕的。岂料他居然说诗兴大发,要写字写诗。这还没啥,关键是写出来的字和诗,与情景完全不配。

    鲁惜约不禁轻轻咬了咬红唇,大感想不通:一直以来,陈剑臣给予她的印象,和书呆子八竿子扯不着,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就这样了呢?

    难道,他嫌弃自己,故而找借口不想和自己圆房?又或者,相公没有什么经验,不知该怎么进行?

    诸种念头纷沓,乱成一团。

    ……

    天上的云层越来越厚,月色越发黯淡,不知不觉间,连风都大了。

    绰绰的黑影,终于来到陈家外面,见四下无人,万籁俱静,只得陈家中一处房间还有灯火亮着。

    这些黑影个个都穿着黑色紧身夜行衣,还裹着面巾。领首者身材高大,目光凶厉,忽而低声道:“进去后,除了新娘子,全部杀了,不留一个活口。”

    众黑衣人立刻点头。

    嗖嗖嗖!

    犹若只只大鸟,飞跃进院子里头。个个动作敏捷精猛,分成三队,朝内堂急冲过去。

    从外院到内堂,迈起大步的话,不过十余步的距离,简直触手可及。施展出轻功,只怕两下就过去了。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一干黑衣人感到匪夷所思,乃至于骇然。

    他们施展开轻功,速度极快。但无论如何的往前冲,都无法到达近在咫尺的内堂门口,就像双方之间,隔着一股无形的力量,让人可望不可即,永远达不到彼方去。

    这,这是怎么回事?

    诸人相顾,大惊失色,心里一个念头不可抑止地涌出来:撞邪了!

    “走!”

    领首者见机不妙,当机立断,下了撤退的命令,然而当他们想原路出去之时,霍然发现身后那堵围墙竟也如同内堂一样,再也无法跳跃过去了。

    怎么办?

    十余人惶惶然,纵然他们都是行走江湖,杀人不眨眼的恶汉,但遇到这等无法用常理来解释的事故时,也不禁慌了手脚。

    “是谁?是谁在装神弄鬼!”

    情形怪异,领首的宋崇再也顾不得隐匿行踪,大声喝出来。

    喝声如雷,可散播出去后便如同水滴滴入大海,半点反应都没有。

    气氛鬼魅,压迫得让人有心惊胆跳的感觉。宋崇冷汗都流淌了出来,忽然觉得这一次带领众兄弟来杀人抢亲是天大的错误。

    “大人,这是法术阵法,可用童子尿破解!”

    此时身边的军师张自然大声叫道。

    宋崇狠狠瞪了他一眼:“你懂得这是道术阵法?”

    张自然苦着脸道:“我曾经听闻过。”

    宋崇顿时道:“那你还不快脱裤子?”

    “啊,不瞒大人,我早不是童子了……”

    宋崇气呼呼道:“连你都不是童子了,那你认为我们还会是吗?还有什么办法,快想。”

    张自然大力吞口口水,心里叫苦不迭:这一趟本想借助宋崇的力量来对付陈剑臣,眼下看来,只怕是借东风反烧到己身……哪里能想到陈剑臣竟有如斯手段?早知道的话,自己自是有多远避多远,岂敢再心怀仇恨?

    搜索枯肠之下,脑海灵光一闪,一拍大腿:“可以用鲜血来破!”

    ——鲜血中蕴含血气,气息刚阳,正是破解法术的一个手段。

    宋崇疑问:“真的行?”

    张自然忙道:“绝对性,如果不行的话,在下任凭大人处置。”

    宋崇狞笑一声:“那好,本官现在就将你处置。”劈胸将他抓住,手起刀落,一截断臂飞出,鲜血喷涌。

    滋滋滋……

    那股新鲜的鲜血激发出来,冲撞到周围上,无形的空气蓦然发生一阵轻微的异响。

    果然有反应!

    宋崇大喜,再度提刀去砍张自然的另一只手臂。

    张自然骇然欲绝,怎么想都没有想到自己会糊里糊涂就折在此处,还来不及呼喊,巨大的痛楚发生,整个人就永远被黑暗所笼罩住。

    鲜血四溅,有些溅到宋崇的身上,脸上,更显狰狞。不过四周的情况变化没有太大,仅仅是能看得更真切些。

    需要更多的鲜血!

    宋崇双目圆睁,看着一干手下。

    那些彪悍的汉子却触电般往后退了开来,生怕下一刀就会砍到自己身上。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他们可不愿意被放血。

    哪怕是老大的命令!

    杀!

    没有过得太久,一场注定会发生的自相残杀就轰轰烈烈的上演了。到最后,身边的人全部都倒在了血泊中,浴血带伤的宋崇终于用鲜血冲出了一条路子,冲破了道术阵法的困缚,他这才耸然发现,己身所在的地方距离那陈家还有整整一条街的距离。

    望着满地的尸首,他忽而很想大笑,笑这荒谬的一切。眼前蓦然出现一抹光芒,莹莹如针,锋锐似剑。

    嗤!

    光芒闪电似的,准确无误地穿过了宋崇的喉咙。

    在倒下的一瞬间,最后一抹意识,属于非常顽固的一个想法:敌人,到底是谁?真得是那个书生陈剑臣吗?

    可从头到尾,宋崇都不曾将对方视为一个匹配的对手,只想着直接用上粗猛的江湖手段,轻易就能将陈剑臣完全抹杀掉的。他天不怕地不怕,会怕这没有官身的读书人?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秀才遇到贼,引颈等死吧。

    明明就应该是这样才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