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规矩
诺顿是个身材高大的黑人,很难想象一个黑人是如何努力才在种族歧视如此严重的国度成为了政府人员,当然他依旧被排挤了——被分配到了这鸟不拉屎的监狱做典狱长,这里出名的没有油水。 他小平头,留着大胡子,眼睛虽然看上去没什么神采,但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容,无论怎么看他都是一个带给人安全感的典狱长。零号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现这个监狱的秩序非常好,而且狱警们待人也并不像其他监狱那样粗暴,这的确是个好监狱。 诺顿在这批新加入的犯人到来后,向他们仔细解释了狱方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表现程度,监狱分成四区,每个月移往不同的区。在T型建筑中,一区也就是最糟糕的区域它位于下方——只有一个巨大的大通铺宿舍罢了。而二区则位于左翼宿舍,三区与四区则在右翼,二区是双人宿舍,三区和四区都是私人房间。 而且第一区是被监狱的老人们戏称为“魔鬼营“。在那儿,每个人都必须听从指挥,头都要剃掉,当然,这里都是那些屡教不改的重刑犯。到了第二区,头可以留长一些;进入第三区,只要完成每天指定的工作,就可以脱下制服,换穿便服;被移往第四区者,被统称为模范犯人,他们在从事完自己每天的工作之后,甚至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他们也通常被认为是即将出狱的人群。 听了这些规定,新进来的犯人中许多都笑了出来。他们竟然必须按照赏罚评分,从第一区依序移往第四区,他们大多人都在心里不屑的嘘了一声,“我可不会这样做。”当然他们在第一区待一段时间后,就会被那些老狱友彻底的‘教育’一番,并且努力表现自己想要离开第一区。 他们被告知每月初每个人都有12o分,若想移往另一区,就必须达到一百三十分。行为良好、有特殊表现者才可以得到加分。相反的,如果触犯了监狱的条例,那么会遭到减分的惩罚。狱方的工作人员或第四区的模范罪犯们,均有权从事评分工作。 诺顿说道这里就直接离开了,随后,警卫队长把他们带到了第一区。他叫特马,五短身材,一双冷冰冰的棕色眼睛,脸上永远带着一种痛苦的微笑,就好像他已经憋不住了、非上厕所不可、却又拉不出来的表情。 新来的犯人中有一个人看着特马的模样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声音在静悄悄的第一区牢房内显得非常刺耳。当然这些新来的家伙们都不在意那个冒失的家伙,而老罪犯们却都默契的颤抖了一下,喉结微微动了下。 “谁Tmd笑的!”特马双眼一瞪,怒声吼道。 那个冒失的家伙块头很大,他毫不畏惧的扬着头站了出来,“就是我!” 特马上下打量了一下他,开心的笑了,示意他可以回去了,新来的罪犯们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还以为警卫队长是个温和的家伙,但是那些老罪犯却明白,这个冒失的新人惨了。当然,不久后所有的新人都清楚了警卫队长是个冷血卑鄙的家伙。 就在那个冒失的家伙入住这里的第一天,他就被狱警请了出来,并且再也没见过他回来——据说是摔倒了,摔了个半身不遂…… 特马继续讲着监狱中的规矩,他大声的强调着:“你们这群人渣给我听好了!如果你们中的某个人,被狱警喊了一声‘嘿!’就会被扣一分!被劝说‘嘿!冷静一点。’就会被扣两分!如果被告诫‘滚去禁闭室!’除了扣三分之外,违反者还得待在禁闭室里七十二个小时!期间只有水和面包!。” “当然!这儿有一大堆活儿要干,希望每个人都有很好的表现。任何人如果认为这里太糟蹋想逃跑,那么很好,狙击手会毫不犹豫的把你的头开一个洞!当然,如果被我们现你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出现,我会和你们好好谈谈的!好了,现在去仓库领取寝具用品,然后到大厅用餐!解散!“ 零号对其他都觉得挺无所谓的,但对这儿的规定有意见,他不喜欢剪掉头,穿上政府所分的制服。当然他更不喜欢的是——他需要与其他三十多名罪犯住在一起,住在大通铺之中。他尤其厌恶这里有人在半夜搞出来的奇怪响动——那是“姊妹”们的运动时间了。
大多数人对监狱中生**早已见怪不怪了,尤其是在这种大通铺的糟糕区域,或许只有一些新进犯人除外,零号显然就不能忍受这东西,因为那些人总是在熄了灯之后做出这些该死的事情,他总是忍不住要去打爆那些同性恋者的头颅。 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也有几百种不同的形式。有的人因为无法忍受无性的生活,因此在狱中转而结交男人,免得自己疯。通常接下来原本是异性恋的两个男人之间就会有某种安排,可是当他们有朝一日回到妻子和女友身边时,是否真能像自己所说的一样恢复为异性恋者还未可知。 也有一些人在狱中“转变”性倾向。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他们变成同性恋者,或是“出柜”了。而这些男同性恋者大多数扮演女性的角色,而且大受欢迎。 于是就有了这群“姊妹”。他们之于监狱这个小型社会,就好像**犯之于墙外的大型社会一样。他们往往是罪大恶极的长期犯,而他们的猎物则是一些年轻、瘦弱和新来的囚犯…… 或者,就像零号这样,看起来很帅的囚犯。淋浴间、洗衣房后面的狭窄通道,有时候甚至医务室,都成为他们的狩猎场。其中不止一次,**案也生于礼堂后面只有衣橱大小的电影放映室中。很多时候,他们其实不必使用暴力也可以得逞,因为入狱后转为同性恋的囚犯似乎总是会迷上其中一位“姊妹”,就好像十来岁的少女迷恋明星或歌星偶像一样。但是对这些姊妹而言,其中的乐趣正在于使用暴力……而这部分永远都不会改变。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