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香煎蓝刀鱼
想到这一层,袁本初把剩余的几粒蓝莓揣进了口袋,等回去之后再播种下去。水果、蔬菜、鱼rou,天台上都有供给,已经形成了小规模稳定生产的趋势。 不仅改善了自身的生活水平,收入也愈日俱增,这是原先做梦都不会相信的事情,却真真切切摆在眼前。 在他床底下藏着用鞋盒装着的百元大钞,每晚睡觉前袁本初都会拿出来摸一摸,感受老人头的质感,并不是说他是一个财迷。 相反这种行为只是暗示自己,一切都是真实的,不是虚幻的假象,一叠叠的老人头就是最好的证明。 小婷花店忙着热火朝天,马桂香也加入了招待客人的行列,没空理会袁本初了。 为了不影响马桂香、马小绿做生意,他又心系种植蓝莓,不再多待,跟她们说了之后就往出租房前去。 马小绿正在为一对情侣介绍新到的月季花与猩红奶酪玫瑰花,并没有注意到袁本初离开了小婷花店,当转过头来后,不免失落万分。 质朴的马小绿对中国式的情节人没什么概念,只是觉得这些日子花店里的生意忙碌了不少,不过看着城里人出双入对,亲昵的样子,说不羡慕是假的。 而且马小绿这个年纪在农村,都结婚生子了!如果不是马桂香带着他进城务工闯荡事业,也许没机会碰到袁本初。 相处几天下来,马小绿打心眼里觉得袁本初是一个靠谱的人,隐隐有些好感,两人都来自农村,算得上是门当户对吧。 虽然是这样想,马小绿还是有自知之明,出生贫寒的她,总会伴随着自卑的想法。不善言辞,表达不了内心的真实想法。 马桂香瞥了一眼失魂落魄的马小绿,暗自忧心,她何尝不希望马小绿找到一个好归宿,袁本初怎么说都只是一个打工的,跟着他有幸福可言?还不如在村子里找个老实本分的男人,过着安稳的农妇生活。 城里面没钱寸步难行啊!马桂香以为袁本初是一个跑腿的,月季花、蔬菜的货源来自某个老板,他不可能有这么多本钱进,无非是赚点辛苦费。 得了便宜的马桂香却懒得去细想,为什么袁本初不抬高月季花的单价,稳定在10块一枝,只是认为他人厚道而已。 随遇而安吧!或许不久马小绿的缘分就到了呢?白马王子可能是某个大老板?她作为小姨也能沾沾光…… 马桂香来到城里数十载,见惯了社会上种种不公平的现象,女人嫁的好不好,完全要看对方是否有钱的思想根深蒂固。 穷怕了,可以理解,袁本初可没那么多复杂的心思,依然固我,回来出租房立马赶到了天台把原先种植月季花的自制花盆埋下了蓝莓。 查看了河边鱼的发育状况,效果还是显著的,依次在三个塑料水缸投入了神土饲料,弄了一尾现阶段最大的一尾2斤的蓝刀鱼。 蓝刀鱼的学名叫“餐条”,俗称白条、餐条、浮鲢。因其在水中嬉游时背部呈隐约的蓝色娇小的鱼身与刀相似,得“蓝刀”一名,十分有趣的淡水鱼。三月至六月的蓝刀鱼最为鲜美,而吃食了神土的蓝刀鱼,滋味更是妙不可言。 这次袁本初要做的是“香煎蓝刀鱼”,麻溜地宰杀了蓝刀鱼,洗净,进行简单的腌制,开火放油,等油稍微冒出烟后,把蓝刀鱼放入锅内,嗤嗤,热油和鱼身亲密接触,引起一阵异响。 再把准备好的姜片放进去,除去鱼腥味,控制火候,煎至两面金黄即可出锅。 其实这道香煎蓝刀鱼已经可以吃了,不过袁本初的口味重了些,喜欢味道浓厚,所以再炒了一个汁,爆炒青椒、西红柿勾芡淋上了香煎蓝刀鱼。 作为一个资深吃货,袁本初的厨艺不高不低,虽然没有专业大厨的水准,掌握好咸淡、出锅时机、火候等方面还做得不错。 至少有模有样,而且在极品食材的衬托下,厨艺的水平倒显得不是很重要了。 这一餐很尽兴,袁本初恨不得连鱼骨头都吞进去,吃饱喝足后,洗刷了碗筷,把整条鱼骨头连带鱼头端上了天台,打算扔给宠物小紫吃。 又是一口吞下,小紫的身长已经达到了50公分左右,目测体表的刚毛全部转换为了角质层,有生长出鳞片的趋势。 头部明显有两处凹陷,似乎要长出眼睛了…… “不会要往蛇方面进化吧?”袁本初好像在村子里听老人们闲聊的时候,曾今听闻过一则传说,地龙化神龙!大概意思就是蚯蚓在吸收了天地灵气之后,有可能进化为呼风唤雨的真龙! 龙的传说在民间有许多故事,后人只是当奇闻异事来听,谁也没见过,难保不是唬人的。 不过袁本初似乎有些期待了,小紫既然往蛇方面发展,那么是不是有可能化龙呢?有一头龙,多么拉风啊! 甩了甩脑中无稽的想法,盖上水桶,离开了天台,下去上网去了!离戴晓芬约定的时间还有个把小时,找一找《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歌词再说。
“无言到面前,与君分杯水……”袁本初只听了一遍就全部记住了,不得不说无名气团的作用对于唱歌还是有极有用处的嘛。 模仿了几次曲调,基本上没有出现走音的情况,这是前段时间袁本初不敢相信的,人称“鬼哭狼嚎”的他,在大学聚会的几次KTV里,只要到他唱歌,必定会有人借故上厕所,纷纷逃离,免得被他的音波功打出内伤。 好在曹基德舍命陪君子,两人一起合作了一首《小情歌》,真是不堪入耳啊!不愧是死党,走音的风范都如此相近。 而不知为何,这次唱《梁山伯与祝英台》却声情并茂,连他自己都被感动了。 “难道说无名气团还有治疗鸭公嗓子的妙用?”袁本初不信邪,继续找了几首流行歌曲,试一试是不是真的改变了KTV杀手的称号。 《十年》没问题,继续悲情路线,《爱你一万年》更是让袁本初自己都泪洒当场,连续换了几首不同风格的歌曲,一路凯歌! “我不会以后去KTV成麦霸了?”每首歌曲的旋律、歌词,只听一遍就记忆犹新,张口就唱,没有脑袋短路的情况。 “那敢情好,没事去参加什么唱歌比赛,装装实力派加偶像派歌手也行啊!”仔细看袁本初的样貌,棱角分明,四肢修长结实,小麦色肤色十分健康,身高也达到了1米75,在全国来说算是中等程度了。 是耐看型的模板,再加上经过气团洗髓后的般的嗓音,秒杀电视上的所谓的偶像派歌手…… 卖菜哥改行唱歌?有钱途吗? 袁本初可没闲得蛋疼,去趟娱乐圈的浑水,哥不会去潜规则的!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袁本初的衣柜内,除了阿迪王之外就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衣服了。 现在有了钱,是时候买几套应酬的服饰,看了看超级本的电子表,晚上9点20,时间紧迫,立刻下楼去最近的百货大厦,逛一圈再说,三万多的老人头被袁本初放在一个挎包里,随同拿了出去。 人有了钱,胆子自然就大! 不能落了戴晓芬的面子嘛,在他学生面前,穿得太寒酸,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