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叶落红茶,结义幼时(上)
第二章 小红本名其实并不叫小红,虽与狗蛋、若叶等穷苦人家孩子整日一起玩耍,却是当地有名大户甄家,甄员外的独子甄红茶。要说这小子,来历倒也神奇。相传: 十年前。 瑶山脚下,枫树秀美。每逢秋收,叶片火红,似与晚霞争奇斗艳。晚秋时节,甄员外邀贤妻携凉茶美酒于林中,席地而坐。林间软而蓬松,叶落蝶舞翻飞,似与游者相乐。甄员外爱之,赞之,叹之。 恰一红叶飘落于茶碗之中,碗中水清泠,一扁舟悬于湖面之上。潇洒自在,逍遥不沾尘。酒杯窄,叶触之不入,或覆叶其上,掩之。员外顿有所感,指妇腹叹曰:“老朽年六旬,十八娶妻,未贰其行。然上苍不眷,未曾有一儿半女,若能得一子嗣百年之后堂下侍奉,定感天恩浩荡。” 话音刚落,只见一道流光自天而降。员外夫妇大惊,恐妖魔来袭,起身欲速避之。只听一阵婴儿啼哭之声传来,甄员外目光一定,妖魔未见却见一白胖小子置于满地深红之上。顿感天恩,取茶水喂之,止哭,故取名甄红茶。 天外来子,加之自幼聪慧过人,活泼可爱。乡里乡间都称赞有加,自是年少得志。可惜(这里指值得珍惜),胜而不娇,败之不止。常与若叶等心思单纯之人厮混,不予三心二意者真性情。 —— 狗蛋原名石头,普通农户家庭孩童,生性木讷,但为人善良。看似愚笨,实则心中自有一杆黄铜小天秤,谁好,谁坏,一切都倒影在他的心中。故只与若叶、甄红茶交好。 若叶,幼时遭匪贼劫掠,父母双亡,孤苦伶仃。村中有良善夫妇,怜之,收膝下。有恐他日得子被欺,妇遂不孕,娇宠倾注之,幸甚。同村人虽感良善,不解,殃及子女。孩童遇若叶,蔑之。故若叶唯与木讷孩童石头相伴,后续甄员外独子红茶。 —— 三人结桃园之义,相约永世交好。 何曾想过,这一结拜,一句儿戏般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决定了他们三人这一生一世的爱恨情仇。 若叶自幼父母双亡,年龄姑且10岁。石头生辰八字倒是非常清楚,润2月28日,堪堪卡在这个月的最后一天,现满9岁。红茶也是生辰八字不详,以从天而降那天开始计算,这个秋季一过便满9岁。 所以若叶自然为三人之首,石头次之,红茶排行老三。以前还好,若叶就跟个调皮的小meimei一样在石头和红茶的羽翼下快乐的玩耍。自从若叶做了这老大的位置之后,一切都反了过来,和其他孩子逞凶斗勇,每次都是若叶第一个冲上去。偷鸡摸狗的事情也往往都是若叶起的头。 从那一天开始,就好像理所当然的,若叶再没有哭哭啼啼的过来告诉石头与红茶:有坏孩子欺负她、今天不小心摔倒摔痛了、娘亲因为她不吃饭揍她……代替这些的是:若叶每天就像一个野小子般带着石头、红茶东奔西窜,如果不是那两束乌黑可爱的小麻花辫,真就是一活脱脱的野小子。 在金色的阳光下,那天真无邪的岁月,想必日后回忆起来也是非常温暖的吧。
—— 那日因为小狐狸逃走的缘故,若叶气鼓鼓的回到家里,倒不是因为她不想理会红叶才转身离去,而是已经到了做饭的时间,父亲和娘亲都在田间劳作,所以这做饭的担子就落在了年仅10岁的若叶身上。农家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说的一点不错。 炊烟袅袅,自烟囱飘入云霄,水烧开后的雾气弥漫在这个小小的厨房中,不一会儿,饭菜的香味就四处弥漫。 “唏唏!呼!好香啊!” 若叶家的篱笆外,蹲着两个小小的身影,皆身穿青布衣,一个皮肤黝黑,一个面若冠玉。就像张飞与周瑜,正是石头、红茶二人。石头使劲吸了吸鼻子,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若叶做饭还是这么香,好久都没有吃到若叶做的饭了!” 说着,咽了咽口水,满脸都是向往之色。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红茶脸上焦急万分,虽然,那饭菜的香味的确很诱人就是了。 不过,今天如果不把若叶哄高兴了,往后三四天,若叶就真的不再理会自己。到时候别说饭菜了,就连说句话都难入登天。唉~!摊上这么一个“大哥”,命途多舛呐。 (PS:关于瑶山,甭应该是招瑶山,招瑶同招摇,但是摇山这个名字怪怪的,所以便继承古字,名为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