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枪无敌剧场版猛虎日记
作者:白沙洲 (霞飞告示:如果您看不懂这篇文章在说什么,请看一下最后的简写版,呵呵!) 雄鹿年,公牛月,蜥蜴周,胡蜂日。 天气:睛! 今天,天气格外睛朗。 我与一众团员被一万三千位领导,也就是金币大人们带到了市集中。当然,无论有没有任务,能够引领佣兵团的,始终只有金币这种至高无上的领导人了。 我们在一家佣兵店停下来之后,一个独前去交涉的领导人,为我们打开了大门。当然,它交涉完之后,并没有回来。 进到店铺之后,我们差劲的衣装甲胄让我们得到一份免费的卑视目光。但是,很快的,保护我们领导人的盗贼永贝里改变了这种情况。 他,发生了一丝小意外。 这些金币大人们,不知为了何事,发生的争吵。尽管它们的争吵的声音不大,但却把店铺里的伙计与店长都吓到了。 当然,对于衣装差劲的我们,他们能够表示无视。但我们高贵的领导人,他们却不能表示半点不满。所以,他们一点也不反对这些金币大人的争吵。尽管它们有些影响到安静的店子,但宽容的主人很快就表示理解了。 可能因为我们领导人们的争吵,店主人的精神很快就集中到我们的头上了。 尽管他已看出来,我就这个团体的老大,但他的注意力并没有落在我的头上。就算了正在保护金币大人们的永贝里,也没有赢得店长的注意。他整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团里几个美女的的身上了。 自然,在无耻的店长领导下,他店里的家伙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了。首先,一位名叫‘疾风法杖’的高杆儿,吻上了风暴女纱萝的手。从它闪烁着快乐劲儿的面色看来,它也不打算放开那双玉手了。 作为一位合格的魔法使用者,它粘人的魔力是惊人的。就这样,它离开了用笑脸欢送它的老主人:店长。来到了风暴女纱萝的手中,加入我们的队伍中来。 如果说它是无耻的专家,那另一位‘暴风法袍’简直就是无耻的宗师了。在刚见面的时候,它就整个抱住了纱萝,紧紧的把纱萝搂在自己的怀里。 各位想想看,抱着纱萝温暖而柔软的身体,这个无耻的‘暴风法袍’还会离开吗?不,这不用想也知道。就这样,又一位无耻的伙计背叛它的主人,投到了我们的行列中来。 您不得不承认,美女的吸引力是惊人的。在我不注意的当儿,一位长相秀美的‘骑士长剑’为栗发女剑士红那美丽的双手倾倒了。我不得不承认,红的双手的确很美,白皙,修长,柔软。 作为一位绅士,直接表达爱意是正常的。但连我的意见都没问过,就擅自进入我们的团队,还是一件很没礼貌的事。最可恶的是,它在刚加入我们的同时,就霸占了最令人火大的位置:栗发女剑士红那美丽而柔软的腰肢。 虽然说这种无耻的家伙到处都有,但事实上‘正常过头’的家伙还是有的。比如,一位‘镔铁双手剑’同志,就有点让我意外了。它竟然看上了欧佩克那双满是老茧的手,的确是让我大吃一惊。 在店长详细的说明下,我们的猛虎团又多了几位新成员。一位‘单手长剑’和一位‘精铁盾’站到我们中间,安安稳稳的爬到拉夫的背上。一位‘精钢长剑’也加入队伍,不过它的品味有点怪,它像个粘人的小孩一样,缠挂在黑衣酷男的腰间。 当然,也有虚有其表的家伙。比如,这位‘精美细身剑’同志,就彻底粘上花花公子菲尼克斯·安杜路。这两个家伙站到一齐时,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物以类聚’。 作为团长,当然不会没人支持。店长亲自从保险柜,找来‘屠戮之剑’。很快的,这位真正的勇士承认了我,站到了我的身边。 对于团队里的增员,团员们并未表示什么。但我们可敬的领导人,金币大人们却发生严重的分岐。它们激列的争吵着,就连店长也忍不住加入了舌战。 最终,这种分岐并未得到解决。五千八百四十位金币大人在舌战中败阵了,它们离开了我们,加入了这个笑容可掬店长中去了。其中,本来还有六位金币大人犹豫不决,但在纱萝的微笑中,店长决定不再接纳它们。于是,这人数少得可怜的小队回到我们中间。 不过,这一次的领导人们视察行动,并没有就此结束。虽然它们一大部分表示了支持,但还有一部分离开了我们。作为团长,我不能表示什么反对意见。
但,我这个团长不表示什么,并不是说正在保护领导人的盗贼永贝里也不表示什么。为了对那个可恶的店长表代敬意,永贝里诱拐了他的小宝贝‘精灵宝石匕首’。 这位可人的‘精灵宝石匕首’,像约好私奔的小情人一样,偷偷的离开了宠爱她的主人店长,来到了永贝里的身边。 从她那种粘劲看到,几乎让我错以为她是永贝里多年的伴侣。如果不是店长很小心的打开保险柜让我认出了她,我一定会有这种的误会。 对于永贝里诱拐良人的行为,我是不表意见的。只是,最让我不明的是,这位可人儿为什么会看到永贝里这种小盗贼。 就这样,领导者金币大人们的视察结束了。我们猛虎团得到了大部份领导的支持,实力与士气也提高了不少。当然,众团员对于永贝里的诱拐良人手段,还是很有兴趣的。因为,大家完全可以想像到那家店主人的脸色,会是多么的好看。 完。 札记者:泰戈·金·亚里斯图腾 ********************* 某年,其月,某周,某日。 天气,晴。 猛虎团长带着一万三千金币逛市集,走到一家装备店时,他花了一金币给门口的人才能进去。 因为团员的装备太差,不像有钱人,所以没有理他们。盗贼永贝里故意摇响钱袋,吸引了店长。 在采购时,纱萝买了一件暴风法袍和一支疾风法杖,红买了骑士长剑,欧佩克买了镔铁双手剑,拉夫买了单手长剑和精铁盾,黑衣酷男买了精钢长剑,花花公子买了精美细身剑,金买了屠戮之剑。 一共花了五千八百四六个金币,不过店长看在纱萝的面子上少收了六个。 出门时,永贝里偷走了店长的精灵宝石匕首。 整个故事就是这样!! 我想说得是,那个时代金钱的重要性,所以把钱当头领,把人当手下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