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 格姆林族
诺拉兹位面。 圣克鲁斯说的没错,这个位面确实非常的落后。 诺拉兹没有海洋,气候异常。位面北部多雪山,不适合生存,但仅有的水源就是从几座雪山上面流淌下来形成的河流。位面西部是大片荒凉的戈壁沙漠,白天温度常年保持在四十度以上,而一但到夜间,又瞬间降到零下十几度,除了少数的爬行动物与虫类,也很难见到人烟。最南方有一大片森林沼泽,是这个位面含水量最多的一片土地,好几条大河流都是汇聚在南方沼泽里面,不过,这里也是毒虫猛兽的聚集地,是这个位面物种最丰富的地区,但普通人一进入这里,恐怕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唯有东南一角为平原地区,有几片草原和一些果树林,几条河流也是贯穿而过,比较适合生存。圣克鲁斯见到的那个绿皮族群就是生活在东南一带。 诺拉兹位面地处偏僻,外人不可知,而诺拉兹的本土生物也不知道自己所处之地只是大千世界之一隅,心安理得的过着物竞天择的半原始生活。 不过,平静多年的诺拉兹终究要发生一些改变。 这一天,南部沼泽与东南平原的交界处突然悄无声息的出现了一条一米宽两米高的空间裂缝,一些在附近的动植物瞬间便被强大的空间能量搅成了糜粉,离得稍远一点的动物则惊叫的逃离了这一带,对危险敏感的它们本能的知道这里可能要发生远比天塌地陷还要恐怖的事情。 很快,王宇的身影便从空间通道中跨越出来,仿佛是关押许久的老魔脱困一样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受了一下躁动的元素,自语道:“这里比圣克鲁斯描述的要好得多。”随即,精神力扫过周围,面朝沼泽继续说道:“虽然位面上荒地较多,但光光这里蕴藏的资源就不虚此行,森林沼泽啊,可是算得上一片宝地呢。” 在王宇身后出来的便是三只他极为看重的黑铁骷髅,七杀、破军与贪狼。 看着三只骷髅极其享受的拥抱着空气,王宇笑道:“怎么,你们也觉得这里不错?” 三人同时点头,随后七杀答道:“主人,这里比我们出生的地方要舒服多了,我想要这里。” 王宇哈哈大笑,环顾四周,说道:“别急,既然我们来到了这里,那这里就是我们的,等以后你们实力提高了,主人带你们去更加广阔的天地。要知道,这里只不过是世界偏僻的一角,你们的不光不应该放在这里。” 虽然现在还不懂王宇说的什么意思,但三人本能的认为王宇说的就是对的,恭敬的说道:“是的,主人。” 之后从空间通道出来的便是一只只血红色骷髅,正是王宇的第一批血色骷髅,这一次来诺拉兹,王宇带了一千只过来。 这一次征服诺拉兹位面,关键就是杀掉那只守护兽。所以,真正参与战斗的只是王宇,迪斯和圣克鲁斯三人,其余部队不需要太多。 最后从空间通道走出了便是两位王宇如今的得力手下了。迪斯和圣克鲁斯见识了血骷髅大军的实力后,纷纷放弃了自己的大部分亡灵生物。现在迪斯亡灵空间中携带的亡灵生物只有一百来个死骑,圣克鲁斯也差不多,亡灵空间中只带了三百多个尸巫以及二十来只骨龙,至于以前用来做rou盾的骷髅和僵尸则全部扔掉了,再过一段时间,说不定尸巫都会被完全放弃掉了。 随着迪斯和圣克鲁斯的出现,背后的空间通道也缓缓的合上了,如果没有一只凶神恶煞的大军的话,这空间通道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迪斯和圣克鲁斯一出来,也是极为享受这里的环境。圣克鲁斯还赞叹道:“这里还真不错,感觉过了一百年,这里变得更加好了。” 王宇撩开黑袍,露出已经长了一层薄皮的脑袋,说道:“你们两个不是也到其他位面去转悠过吗?怎么没见有这种舒服的感觉。” 圣克鲁斯摇摇头,感叹了一声,答道:“主上,那不一样,我们到其他位面是作为客人的,做事还要小心翼翼,生怕得罪了一些比我们还要强的人,而且当地的主人对我们这些外来的宗师级强者的防范也是十分严格,几乎时时有人盯着,而我们只能忍着。但现在我们却是站在最高处俯视整个位面,这种感觉简直从所未有的好。” 王宇想努力的翻一翻眼皮,虽然最终还是失败了,但依旧鄙视道:“看来,你们两个在以前也是被压迫惨了吧,嘎嘎,呃,应该呵呵。” 王宇想笑几声,但奈何声带长得不完全,只能发出一点奇怪的声音。 好在迪斯和圣克鲁斯两人已经习惯了,不以为意,问道:“主上,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做?” 王宇凝望了一下远处,指着东方说道:“那里充斥着凶杀之气,如果我猜想的不错的话,应该是有两只军队在发生大战。” 圣克鲁斯想了一下,说道:“主上,这些绿皮矮子应该也是分好几个部落的,而且每一个部落之间的关系貌似也不是很好,发生战争也在所难免。” 王宇点点头,说道:“未开化的族群就该如此,如果能够和平相处那才叫奇怪。走,迪斯和圣克鲁斯随我过去。”转头对三只七杀等三只骷髅命令道:“你们三个,带好你们的小弟跟着我们。” “是,主上。” “是,主人。” 几人同时接令。 王宇几人口中的绿皮矮子们自称为‘格姆林’族,他们是这个位面自然诞生的智慧种族。 格姆林总体上分为三个部落,发源地也不同。一支是诞生于北部雪山附近的高山格姆林身强力壮,有一米五的高度,类似矮人,浑身肌rou纠结,一看就知道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种。一支是诞生在靠近西部荒漠的沙土格姆林,身形是三种格姆林中最矮小的,只有七十厘米左右,力量不算出众,但拥有钻土和控制一点沙土的能力。最后一支格姆林是诞生在东南平原的草原格姆林。如果把高山格姆林比作兽人,沙土格姆林比作精灵,那么草原格姆林就相当于是人类了。草原格姆林身高一米,但比较瘦弱,论力量也就和一只沙土格姆林相当,不过没有沙土格姆林的特殊能力。不过,草原格姆林也有其优势,他们是三支格姆林中最聪明的,能够自主发明一些简单的工具,还能够学习野兽锻炼自己,常常不把另外两只格姆林放在眼里。久而久之,双方的仇恨便结下了。
按理说高山格姆林和沙土格姆林联手完全能够摧枯拉朽般的干掉草原格姆林,事实也是如此。但凡是总有意外,一千多年前两支格姆林联手攻入草原格姆林的部落,正要大肆屠杀时,草原格姆林部落附近的大河中突然窜出了一只怪物,对着所有人展开了屠杀,待到吃饱喝足后便退回了河底。原本已经要被灭族的草原格姆林幸运的躲过一劫,从此便视这只怪物为保护神,月月供上足够的rou食,不够的时节甚至直接供上族里的小孩。而那怪物仿佛也默认了这种好事,一直守护在草原格姆林部落附近的河流里面。 消息传回另外两个部落后,依旧组织了数次进攻,每次都被怪物打了回来,损失惨重。不过那怪物也不进攻,心安理得的过着土皇帝的生活。 自从几次大战过后,草原格姆林更加不把另外两支族群放在眼里,总认为高人一等。而高山格姆林和沙土格姆林也学乖了,不去进攻草原格姆林的大本营,而是将目标放在了草原格姆林外出打猎捕鱼的部队上面。无论那支族群的捕猎队和草原格姆林的捕猎队相遇,总会爆发一场大战。 如此一千年下来,双方结下了无法和解的仇恨。 此时王宇三人都是飞在半空中,下面就是沙土格姆林和草原格姆林两只捕猎队的战争。 双方人数都差不多,两边各百人左右。草原格姆林手持简陋的弓箭和削尖了的树枝,依靠武器的优势占据了一点上风。而沙土格姆林能力有限,穿梭地下时,地表也能见到一个个小土包在移动,很轻易的就能辨别出敌人在哪里,而控制沙土的能力更加可笑,最多只能阻挡一下视线罢了,其中倒是有一个高级职业者级别的沙土格姆林能够控制脑袋大小的石头造成不菲的伤害。不过,沙土格姆林的阻挡视线和地下移动能力相结合也能造成不错的效果,很多草原格姆林在看不见前方的情况下被突然出现在脚下的沙土格姆林干掉了。 两百人的战争只能算小打小闹,很快的,两边丢下几十具尸体后默契的撤退了,再打下去谁也受不了。 王宇见已经完事,便对身边两人说道:“走,跟上那些会钻土的家伙。” 圣克鲁斯疑惑,问道:“我们不是应该去另外一边吗?” 王宇摇摇头,淡淡的说道:“结果是一样的,但过程却不一定要相同。有一招叫驱狼吞虎,还有一招叫引蛇出洞,如此,那怪物率先出现,我们也不怕他跑了。否则这只怪兽看见我们不可战胜一直躲在河底,也是一个麻烦,怎么说也是史诗级的。” 迪斯和圣克鲁斯怪异的看了王宇一眼,赞叹道:“主上,你真是天生是个做坏事的人,我们自愧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