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了
秦朗已经在附近转悠了两天,却实在想不起这是哪儿。依稀记得在别墅里看《生活大爆炸》,结果身边真就炸了。双眼都来不及一黑,转瞬就到了这里。 更恐怖的是,现在的身躯还不是自己的。莫名其妙的拿到了主导权,莫名其妙的另一个灵魂重合了,然后就开始漫无目的行走。 “累死我了,再也走不动,这到底是哪儿?” 原来的家伙肯定是个糊涂蛋,信了他的邪才瞎转悠。两天就没有遇到一个人,现在肚子饿得咕咕乱叫,能做的只有把腰间的麻绳再勒紧一点。 “西村。” 脑海里蹦出两个字来,要在前天肯定吓得半死,现在却早麻木了。 好在身边有条小溪,吃不着东西还能混个水饱。只是看着溪水里的倒影,秦朗却一阵愣。 年轻了不少,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披头散的,像个摇滚乐队的贝斯手。随手拔了根草,把头束成马尾后,秦朗四仰块石头上。 这身体的原主人也叫秦朗,进山据说是修行的,也不知道这倒霉催的修什么,反正进入这具的身体时,“他”正在垂死挣扎。 “误服毒草。” 脑海里又多了句话。 误服毒草?都成年人了,还拿生命开玩笑? 东西是能乱吃么? 曾经的那个世界,虽然人人都把元素周期表吃个大概,可要吞了毒鼠强,还不得通知家属抬走。这货看到了红色的蘑菇,居然想都不想就吞了! 本来吃蘑菇中毒嘛,每年都能闹几出。看见小人的、不穿衣服街上乱跑的、也少不了呜呼哀哉的。这倒霉催的偏偏是最后一种,要不是自己也遇着爆炸,恐怕要落个死无葬身之地。 “还以为是灵芝!” 灵芝啥时候长在粪堆边上?洗都不洗就吞下去,这是人该做的?还有挣命的时候,你到是离粪堆远点,那一通乱滚……。 “哪个没菊花的王八蛋,随意大小便。” 秦朗想到这儿是一阵恶心,看身边的溪水还算干净,二话不多就跳进去。洗衣服顺带洗澡,可惜没有香皂肥皂的,老觉得不干净。 也不知道现在是啥年月,不过看原主人的打扮,应该不是遥远的古代。不过脑袋上的头半长不短的,总让人想到“我大金”啥的,让人老忐忑了。 “咱会点啥呢?早知道有今天,小太爷当年就该勤奋好学。” 穿越,不是请客吃饭,饿死冻死也是有可能的。可一个代表学渣风貌的三本狗,实在想不起会点啥。读书的时候就仗着家里有点钱,胡作非为了。现在猛地换了环境,才知道自己就一废物。 这两天,一遍遍的回想“大爆炸“的前后的细节,肯定是烧开水的时候水太满,自己又忙着看视频。就在掏出烟的时候……。 “我特娘的连烧开水都不会啊,还有吸烟真特娘害死人!” 树枝上的衣服还没干,但是秦朗已经泡的眼冒金星,今天不吃点东西恐怕是活不下去了。 将湿哒哒的衣服胡乱的套在身上,埋头顺着溪水就往下走。另一半目前是万不敢再相信了,不然早晚到茄子地里溜达。到时候误认为是偷菜的,被谁黑打一顿,还真没地方说理去。 果然,抱着脑袋一通乱走,不多时就觉得天高地阔,可算是走出……。 “慢着……。” 困了自己两天的山包,也就后世五六层楼那么高。合着这几天就在原地瞎转圈啊!要不是刚才一咬牙关,指不定得饿死里头。 “你狠!” 秦朗又一次觉得欲哭无泪,谁听说过穿越还有后遗症? 可就在这时,不远处冲出一个男子来,虽然倒背着手,可跑动的度着实不慢。 秦朗泪都来了,总算是见到一个人,刚打算上前打个招呼。那个男子却几步跳到一个水塘里,然后蹲身潜伏在岸边的芦苇下面。 就在诧异的时候,又冲出七八个人来。为的身上穿着件黑色的土布衣服,头上还带着一顶毡帽。其余的人穿得五花八门,有几个还用肮脏的布包着脑袋。那伙人手里提着梭镖、大刀,一个个横眉立目的,看上去就不像什么好人。 “站住,站住。再跑老子放枪了!” “别让前面的乱匪跑了,抓住重重有赏啊!” “怎么不见了,一定躲在附近,抓到直接砍头。” 秦朗吓得心头咯噔一下。 “这是遇上劫道的土匪了!” 看这伙人的打扮,就知道自己处于清末民国的某个时间点。那年月是华夏最混乱的时代之一,大城市还算好些,乡下出门就像走钢丝。如果不是当地的人,指不定啥时候脑袋就搬了家。 一瞬间,从大饼侠到葫芦娃,最后定下来的却是个“跑”字。脑子思考的时间略长了一点,那群土匪已经注意到自己,并且用最快的度围上来。 “伢子,看到一个乱匪跑过去没有?” 那群人的领是个满脸胡须的汉子,手里提着的长枪还对着自己脑袋瞎比划。秦朗真怕他手一抖这脑袋就多了两眼。可是他的话落在耳朵里,心中却翻起更大的波澜。 “乱匪?” 这两个字在华夏近代出现的极为频繁,与之相对的就是哪位常姓的委员长。只要这些名词上了报纸,那必然是腥风血雨啊! “往那边跑了,是个穿白色褂子的,跑的挺快。” 秦朗深吸了口气,脸上立刻露出憨笑来。刚才在溪水哪儿,算是把相貌照了个明白,总的讲能打个笑起来,就是只活脱脱的招财猫。 “伢子,敢乱说回头砍了你脑袋。” 那个汉子用枪戳了一下秦朗的肚子,然后招呼手下准备离开。 “等等。” 秦朗却上前拦住他们,然后伸出拇指在食指中指上来回搓动。肚子饿的没法,要点钱买个包子天经地义吧! “还敢要赏钱,老子崩了你个小崽子。” 汉子气势汹汹的说完,反手就要摘下刚背好的枪。 “队长,队长。这小子就是山包上那个傻小道,今天洗干净脸到认不出来了。咱们抓乱匪要紧,别跟这傻小子一般见识。” 这时队伍里,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笑着说道。 “滚!今天抓了乱匪,咱们去城里玩耍玩耍,都拿出劲头来。” 那个队长一把推开秦朗。 在这儿已经耽误不少时间,要是刚才追的人跑到哪儿藏起来,到手的赏钱可不是泡了汤。没工夫和这个傻小子计较,呼喝了几声就领着人风风火火的走了。 秦朗等他们走远,才慢吞吞的来到水塘边上。和那群人要不着饭钱,来跟这位躲猫猫的要就顺理成章了。看四下里没有别人,小声的喊道:
“出来吧!那些人走了。” 话音未落,只见草丛中站起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来,瞬间秦朗就觉得金光刺得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太……,太祖。” 今儿个是穿越的黄道吉日,出门就碰上贵人!? 记得历史上太祖爷就落难过一次,一九二七年去动起义的时候,被几个团丁抓个正着,要不是想法逃脱,恐怕历史就要被改写了。 帮,还是不帮? 这几乎都不用考虑,民党自我大金垮台后。并没有担起应有的责任,反而把整个华夏闹得一塌糊涂。跑到宝岛仗着搬来的家底,和米帝的保护,很是风光了一段时期。可这烂泥就是扶不上墙,这些年的表演让人倒尽胃口。跑去和他们干,秦朗觉得丢不起这人。 “还是跟着太祖算了,以后搞个师长、军长的干干!” 想得入了神,秦朗居然“嘿嘿”的傻笑起来。 看着面前的少年神情恍惚,太祖也是心中一急,但刚才听几个团丁说话,知道这人有些呆气。如果言语急切难说会把人吓跑,于是他言语温和的说道: “伢子,快把我身上的绳子解掉。” “太……。叔,您等着。” 秦朗手忙脚乱的解开太祖身上的绳索,然后又伸手将他拉出池塘。兴许是跑的匆忙,太祖脚上的鞋子没了。看看自己的脚,十五六岁,身体还没育开,鞋子根本就不合适。呆了片刻,才面红耳赤的说道: “叔,您要到龙鼓去么?” 太祖爷落难,电视上演过,就是去龙鼓时生的。 “你怎么知道?” 太祖有些诧异的问道。 秦朗的脑子立刻高运转起来,如果告诉太祖咱是后世穿越来的,恐怕要被当成精神病。但是其他的理由,又显得没有逻辑,好在另一半干过道童,这条件不用白不用。 “家师临终前说,今日有贵人落难,让弟子在此等候,如有可能一定要施以援手。” “哦……。” 太祖微微一笑,稍微活动了几下手脚,便从衣服里掏出个亮闪闪的东西。 “伢子,这里有个大洋,刚才多谢你了。” 秦朗真想抽自己两嘴巴子,太祖一生都在和旧制度作斗争,这神神鬼鬼的他老人家根本就不信,刚才这番话算是落了俗套了。 “叔,那些团丁都是坏人,被他们欺负的多半是贫苦百姓,这钱我不能要。” 看太祖还要推辞,秦朗又接着说道: “这里到龙鼓路程还远,这点钱还是留着当路费好。现在那群人离得不远,喊来帮手就糟糕了,咱们还是赶紧走吧!” “这……。” 太祖稍一迟疑。 “叔,走这边。” 脑子里的另一半虽然不太灵光,但还真去过龙鼓买药,稍一思索就记起路线来。可就在他们往前走了不远,一声怪笑却陡然响起。 “哈哈哈,我就知道小牛鼻子有问题。把那个大个子拿下,现在就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