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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鉴宝(第二卷完)

    第一百九十四章鉴宝

    季三儿的背包里装有两根玉质的簪子,而王子的背包里,则是一个黄金头冠,以及一块不知什么材质的圆形牌子。

    有了上次那块红宝石的典故,大胡子自然知道这二人又是顺手牵羊,打算靠这东西发笔横财。尽管大胡子对此道颇为不屑,但转念一想,反正都已经拿出来了,总比扔在这空山幽谷里面强。并且他跟着我们时间久了,已经对当代的社会有了新一层的认识,不仅知道为人处事之道远不比当初,同时也更加清楚了金钱的作用。关于血妖以及魘魄石的事情似乎还远未尘埃落定,有了这几件古物,倘若将来还要再次出行,资金也能充裕一些。

    随后大胡子便沿山壁爬下,回到原地之后,他用纱布、酒精等医疗用品又为我和丁二处理了一遍伤口。又削砍树枝,将丁二的接骨之处也牢牢地固定了一番。但那些满是洋文和写着奇怪中文的西药他一个都不认识,也不知哪个是吃的哪个是敷的,只得暂且放在一旁不敢使用,等季玟慧醒来之后,由她负责用药便是。

    这一番忙活又是用时不少,眼见天色已暗,他也神困力乏的支持不住了。所幸这段时间里并没发生什么危险意外,想必这个区域应该是相对安全的。于是他便半睡半醒的打了个盹,直到次日天明,这才急不可待的开始了他的美食事业。

    除了搭灶生火,捞鱼熬汤之外,他又将山核桃树的树根烤至焦黑,待生出盐晶后,将盐撒进了鱼汤里面。盐这东西果是奇特,没有的时候倒也罢了,盐一入汤,顿时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山谷间满是扑鼻的鲜美鱼香。

    闻着这久违的香味,大胡子早已按捺不住腹中的饥火,盛了一碗正要开吃,却见到其余几人也全都睡眼惺忪地爬了起来。想必这几个人也是饿得急了,闻到鱼汤的香气之后,自然会被肚子里的馋虫所唤醒。

    王子和季三儿见到有热乎的鱼汤可以喝,两个人顿时就像疯了似的,急忙盛了一碗就灌进了嘴里,边大呼着好喝,边把整整的一锅鱼汤狼吞虎咽地吃了个底朝天。大胡子和季玟慧二人,每人也只喝了一碗而已。

    季玟慧见我迟迟不醒,不免有些担心起来,她本想把我叫醒让我也吃些东西。但大胡子却让她不必心急,并告诉她说,鸣添身上的伤势也不算轻,他一直都靠着坚毅的精神支撑着身体,可时间长了,身体终归是会吃不消的,如果再得不到充足的休息,这伤口怕会转而溃烂发炎。让他尽量的多睡一会儿,这反而对他的伤势更加有益。

    季玟慧得知我并无大碍,心里总算踏实了一些。

    众人历经数日的奔波劳累,岂能只睡一晚就恢复过来,喝完鱼汤之后,王子和季三儿带头再次卧倒,在这温暖如春的河畔边沉沉入睡。

    大胡子见一连两日都没有危险发生,他悬着的心也算是彻底放下了,索性随着众人倒头睡去。这一觉睡得甚是香甜,一直到了第二天将近中午的时候,几个人才陆续的醒了过来。

    屈指算来,一行人已在这河岸上度过了整整两日。但既然丁二的伤势还需要将养一段时间,众人即便想走也是走不成的。于是便彻底打消了离去的念头,开灶生火,摘果熬汤,几个人打算在这世外桃源长住下去了。

    鱼汤熬好之后,大胡子低声告诉王子说,也差不多该把鸣添叫醒了,再不吃些东西,恐怕对身体有害无益。随即他盛了一碗鱼汤递给王子,并略显调皮地嘱咐王子,用鱼汤在鸣添的鼻子前面晃一晃,他就一定会醒。

    王子倒是依言做了,但没想到他却被我大睁着的眼睛吓了一跳,一碗好好的鱼汤给他洗了脚,直至此时,他还抱着那通红的蹄子瞪着我呢。

    我撇嘴一乐,随即便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掌心朝上的伸出了一只手去,让他们俩赶紧把私吞的宝贝拿出来瞅瞅,大家伙儿拼了命才弄回来的,这东西得交公不知道么?

    两个人知道我在说笑,便忙不迭的从怀里掏出了几样东西摆在我面前。季三儿好不容易有了露脸的机会,这一路上一直没什么说话的机会,话匣子这一打开,再想让他闭嘴可就难了。

    季三儿说当时我们在血池大洞里杀死了那群女妖之后,一群人便排成一队向外走去。而季三儿和王子则走在了最后,两个人全都在临行之际从女妖的头上拽下来一些首饰。

    虽然二人都看到了对方的举动,但这也是心照不宣的事儿,两个人只是相视一笑,顺手拿了几样东西就走了,准备到了安全的地方再告诉众人。

    季三儿倒腾古玩也有些年头了,尽管时间紧迫,但他的眼力却不输给任何人。据他描述,打老早以前他就盯上了其中两只血妖的脑袋,那两只血妖头上的玉簪泛着荧荧白光,明显是上好的羊脂白玉。这种东西如果是成色好的,就算新玉也是价值不菲,更何况这还是个千年之前的古物。

    1968年时,陕西咸阳的狼家沟曾经出土过一块‘西汉皇后之玺玉印’,就是用这种羊脂玉雕刻而成的,现在还在陕西历史博物馆里搁着呢,那东西可是国宝。

    虽说这两枝簪子比那玉玺的用料小了数倍,但包浆滋润,通体晶莹,连半点瑕疵和杂质都没有。并且年代久远,雕工精细,绝对是能叫得上价的顶级精品。

    说着他便轻轻捏起玉簪来给我细细讲解,并满脸得意地说道:“黄金有价玉无价这句话你听过吧?兄弟,靠着这俩小玩意儿,哥哥能带你步入有钱人的行列,到时候你就偷着乐去吧!”

    我对此道没什么研究,听他说得天花乱坠的也不知是真是假。随后我指着另外两件东西问他说:“别老说玉的事儿,你也给断断王子这两件玩意儿,看看他这次的眼光怎么样。”

    季三儿立即摆出了一副为难的表情,啧啧有声地叹气道:“不是我说这位王兄弟,他这眼光可真是惨了点儿,这两件东西的材质都不稀罕,全是市面上随处可见的,说实在的,值不了什么大钱。”

    说着他拿起那个黄金头饰来:“工艺倒是不错,但你得清楚,古代的提炼技术还不成熟,黄金的纯度远不如现代。而且现在的金价又不是什么天文数字,本来就值不了太多的钱,这东西要是能碰对了买主还凑合,没人要的话,也是个有价无市的货。”

    然后他又将那块圆形牌子托在手里,故作神秘的问我:“这是个什么物件儿,你认识么?”

    我定睛细看,发现那是一块如同掌心大小的圆形胸坠,厚度约有三厘米左右。这东西说白不白,说黄不黄,其间还带有一种血色的丝纹,若不是上面雕刻着一些蛇形图案,我还真以为这就是一块过了期的肥皂呢。

    我摇了摇头,让他别跟我这儿逗咳嗽,麻利儿的赶紧把话说完了,我这儿可还饿着呢。

    季三儿也料定我猜不出来,便告诉我说,这东西是犀牛角,而像这块里面带有血丝的,就叫血犀,是犀牛角里上等的品质。犀角这东西也就类似于象牙,比象牙的价格略贵一些,按市价来算,一克最多也就是几十块钱而已,还不如金子值钱呢。虽说这是一块古物,并且用料和刻工都称得上是极品,可这本身就值不了多少钱的东西再怎么炒也不会有太大浮动,顶到天儿了也就能卖个几十万块钱。

    我接过牌子端详了一会儿,心想甭管这东西值钱不值钱,既然是血妖的东西,就别留在身边添恶心了,让季三儿看着处理也就是了。可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牌子的侧面刻有几个小字,眯起眼睛仔细分辨,这才看出那几个字是用篆体书写的:“南岭慧灵拜赠九隆仙尊。”

    南岭慧灵,这四个字对于我们来说可不算陌生了。中一再提到此人,据说他最终也变成了血妖一族,并且开国立号,统领着众多吸血的族人。

    他怎么会和九隆王扯上关系?再一细想,猛然想起中曾经提过,杞澜和慧灵二人来到过西域寻找魘魄石,并且在那以后,慧灵又第二次拜访魔都,也从这里带走了第二块魘魄石。

    那也就是说,这慧灵王和九隆王是相识的?他为什么要送九隆王礼物?是为了答谢九隆王的增石之恩?还是他们之间有着什么其他的勾当?

    我连忙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众人,除季三儿听得一头雾水以外,其余几人全都陷入了沉思之中。隔了半晌,季玟慧才摇头说自己暂时还想不出来,按理说这慧灵王和九隆王根本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九隆王要比杞澜和慧灵要早了二百年左右,为什么这两个人会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些事还是要等到回京以后再慢慢分析,或许能从以及血池洞中的壁刻文字上找到一些端倪。在没有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凭空想象,是不可能找到答案的。

    众人均觉此言有理,便放下此事不再提了。随后我们再次捕鱼熬汤,摘果为食,着实的让我饱餐了一顿。若不是我担心肚子上的伤口会被撑裂,恐怕我还得再吃一锅才能满意。

    自此之后,几个人便在这幽谷之中居住了下来。每天捞鱼抓蟹,摘果捕兽,一日三餐全是野味,日子过得倒也悠哉美哉。

    几日后,丁二也渐渐的苏醒了过来。在大胡子的精心调养之下,他的伤势恢复神速,虽然暂时无法移动身子,但整个人的精神却是好多了。

    将养了约有月余,丁二已能勉强活动,骨骼的接口也算基本长好了。恰好我们几个也有些呆得腻了,当即便起程跋涉,轮流抬着丁二沿河而行。

    丁二因受我们的感动而数度落泪,真想不到这个阴神般的死人脸也会有这样一面。他本想把自己的情况给我们交待一遍,但我和大胡子都让他安心养伤,不用急于一时,回去之后自然会有说话的时间。

    沿着河道一路向下游走去,起初是地势渐低,但过了一个极窄的峡谷之后,山路就突然变得向上倾斜了。而此时那条河流也钻入了地下,完全进入了山腹之中,原来这条河流其实只是一条地下水脉的上游分支。

    在与河水分道扬镳之前,我们几个储存了足量的淡水和大鱼,避免此后再次落入无水无粮的窘境。

    由于有丁二这个病号一直需要有人抬着,因此我们的脚程也减慢了许多。晓行夜宿的走了两日,这才从群山之中穿了出来,寻找到了我们来时的那条路线。

    然而这一带的温度却冷得吓人,白天倒还可以勉强坚持,到了晚上,即便是坐在火堆旁也会感到寒风刺骨,如果不是我们身上还有几件破烂不堪的防寒服,估计真有可能会被冻死在这里。

    大胡子知道我们受不了这样的气温,便在翌日天明找了两头牦牛杀了,用雪水洗净皮毛,再用短刀裁开,给我们每人做了一件简陋的皮袄。

    有了温暖的皮袄遮体,我们再也不惧寒风的侵袭。再加上有牦牛rou汤下肚,众人反而觉得燥热难当起来。

    就这样在峰峦间的雪地上穿行了数日,我们终于回到了慕峰脚下的那家客栈。服务员一见我们几个的样子,差点吓得昏死过去,还以为是山上的妖兽成精,到这里来索人性命的呢。

    此时距离我们进山已经过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等在客栈中的热合曼也早已下山而去。在客栈中休整了两天,我们便雇了辆车回到了喀什。

    当初我们租来的汽车还好端端的停在酒店的门前,说起来这座小城的民风也真是淳朴,已经满是灰尘的汽车居然连一丝盗撬的痕迹都没有。

    为了丁二能更好的康复,我们还是把他送进了当地的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医生说这是他见过最为离奇的病例,不仅骨折了那么多处还能奇迹生还,并且就连脊椎上的两处断骨也是接合的完美无暇。这肯定是什么大医院中顶级专家的手法,何必到我们这个偏远地区的小医院复诊?

    得知丁二的伤势无碍,我们的心也算是放了下来。随后我和王子又到热合曼的家中去了一趟,一来是跟他报个平安,让这个善良的小伙子不要再挂念我们。二来也是担心他把此事说出去而惊动警方,若是把我们当成失踪人口给定论了,恐怕我们又要编一大套谎话才能了事。

    待诸事处理完毕之后,我们便正式踏上了回京的旅途。一路上停停走走,开了好几天才算回到了久违的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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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第二卷终于完结了,写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心里忽然有一种欣然之感。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能看到他成长到壮硕的一日,作为始终辛勤cao劳的父母,又岂有不高兴的道理呢?

    第三部开篇之前我要认真的构思一下,不仅要揣摩新的情节大纲,也要笼统的翻读一下此前的故事,以免其***现什么纰漏。

    因此明天一天我会停更,用有限的时间把思路整理到最佳的状态。星期三晚上,也就是星期四凌晨,更新恢复,那就应该是第三部的开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