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暮光之城 知君用心如日月
一声尖叫传来,琳恩冲进房间,看见斯图尔特在床上胡乱摸着自己身上的衣服,笑了起来,“别摸了,我不是蕾丝。” 斯图尔特却不管不顾,直到在包里找到了那张支票,才小心地向琳恩问道:“这里是哪里?那个...那位先生,他去哪里了?” “你是说路?他是我的男朋友,放心吧,昨晚他住到酒店去了。出来吃早饭吧,我给他打电话。”琳恩又不傻,虽然是个未成年的平胸妹,但该宣示主权的时候绝对不能含糊。 见惯了好莱坞各种潜规则的斯图尔特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够用了,还有人会将已经含到嘴里的rou放掉?除非是他舍不得这笔钱,倒也是,三千万呢,就算是维密超模也能叫上三五十个了啊。 想到自己的电影女主角,斯图尔特就有些坐不住了,接过琳恩递来的新毛巾,擦掉点酒气,胡乱吃了几口早餐,坐在那想一会看见路小松该如何开口。 路小松也没闲着,谁知道晚上出去喝杯酒还能天下掉下个暮光女,这可是未来好莱坞90一代女演员里面最赚钱的一位,论曝光度甩了艾玛沃特森三条街。反正也没有什么赚钱的好门路,干脆咱们也占一把好莱坞的便宜? 可是自己对好莱坞一无所知,这下多田骏逸也帮不上忙,不过好歹路小松记得《暮光之城》是顶峰娱乐公司发行的,不至于连谈判对象都没有。花了一夜的工夫在网上搜集资料,路小松总算是有了一点思路。 在琳恩的住处,路小松解释了半天总算是让斯图尔特相信,自己是一个天使投资人,也愿意投资这部电影让她做女主角,然后按美国人的规矩,双方签订合同,斯图尔特的个人经纪合约就属于琳恩成立的这家只存在于纸面上的经纪公司了,五年合约期,大家四六分账。 接下来路小松就得去找顶峰娱乐公司谈判,斯图尔特也不能闲着,得赶紧把支票给到导演手里,让她去招兵买马成立剧组,这可是自己的卖身钱,想想都觉得好笑啊,自己也是好莱坞童星出身,当年对那些潜规则上位的女星嗤之以鼻,没想到今天为了一部电影女主角,就生生把自己给卖了。 从小耳濡目染,对这种实际上你情我愿的事情也知道不少,可真的轮到自己为艺术而牺牲,才知道原来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没有所谓的忠诚,只是背叛的筹码不够。 顶峰娱乐很纳闷,这个剧本之前就被否决了,在商业片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的情节和人设很简单,取景也不复杂,这种吸血鬼城堡罗马尼亚有一大堆,但顶峰娱乐的几位负责人都是一个态度——这是部披着魔幻大片外衣的文艺片,是不能考虑票房的。 魔幻大片美国人不是没见过,不但见过,拍的也很好。《哈利波特》、《魔戒》都是商业片的典范,每一部都是巨额预算的后期制作。您这三千五百五的预算额度,凭什么让我们给你安排院线?华夏人都是人傻钱多吗? “如果安排在秋季上映,院线的档期应该不会太满。”路小松的条件也很诱惑,拍片的开销我承包,你只管发行宣传,安排院线就可以了,至于票房好坏与你无关。 要知道院线不是一年到头都有大片上档,商业大片总是在那几个固定的档期里面挑来挑去,不然放了没人看,或者大部分人没时间看,是要亏本的。至于那些挑剩下的,鸡零狗碎的档期,院线方本着资源闲着也是闲着的原则,会安排一些低成本的文艺片或者是观赏人群受到限制的片子上映,蚊子再小也是rou啊。 这也是路小松的策略,你说我是文艺片,行,我自己掏钱总可以吧,你们发行方不需要考虑票房好坏,只要电影拍出来等着拿固定分成好了。 院线分成也有学问,商业片有广告植入,有海外版权,这都是制作方赚钱的地方,发行方就看票房,可您这部它不讲人讲吸血鬼,拿什么去植入广告?所以顶峰娱乐纠结啊,不安排院线吧,白白浪费资源,安排院线吧,票房分成上实在是没有什么赚头。 “这样吧,如果贵方对电影的票房没有信心的话,只要贵方保证在本土安排不低于3200家影院同时上映,无论最后的票房有多少,我们都将支付3500美元的发行佣金给贵方。但总票房将由我们和放映商进行分成,同时我们有保有电影的全部版权。”路小松看似给了一个折中方案,其实是挖了一个大坑给顶峰娱乐。 好莱坞的大公司当然都是制作出品一条龙,很少有电影版权自主的,再大牌的导演和演员也都是拿片酬,除非自编自导自演,那是个案,不讨论。 电影只要拍出来,无论票房多少,导演和演员们就不管了,配合宣传等着拿片酬就行。后期的海外版权、其他渠道(DVD)发行也好,都是电影公司的事情。 当然,海外发行里面,华夏是特例,那玩意被中影垄断了,连17.5%的票房收入(后期涨到20%)都要被玩猫腻,卖DVD更是妄想。 当然也有大户人家出身的导演不差钱,纯粹是拍部片子练练手打响知名度,票房赚不到钱不要紧,所有投资我包了,还给你支付发行费用,你只管安排院线上映就行了。 所以顶峰娱乐面对3500万美元的价位也是有些动摇,这可是雷打不动的净收入,公司不需要投入一分钱,除去必要的前期宣传成本(比如安排首映会什么的),至少能赚3000万以上。虽说3200家影院的排片量对于一部小成本电影来说有些高,但毕竟档期不是太好,跟院线经理们协调一下多加些早晚场还是可以做到的。几个人商议了一下,基本也就同意了,而且整部电影的宣传费用也是要走顶峰娱乐的帐,这部分还有得赚。单单这一步生意谈成,基本上就能保证公司今年的总体业绩了,金融危机啊,钱难赚。 至于路小松要求《暮光之城》后续系列也按照这个条款进行分成,顶峰娱乐权当是对方找平衡,再怎么土豪也不是这种搞法,这部片子能不能收回成本还是未知数,就想着拍续集,这不是赶着给我们送钱? 好莱坞八大发行公司和放映商之间的商业片分成基本在55%到60%之间,路小松这部电影的成本3500万,还要支付顶峰娱乐3500万的发行佣金,也就是说,北美本土的票房至少要达到1亿2千万以上,才能做到不亏本。所以这也是路小松能开出来的最高条件,除非顶峰娱乐不想赚这个钱,否则连讨价还价的必要都没有,路小松已经直接亮底牌了。
搞定了顶峰娱乐还不算玩,做事做绝的路小松有花500万买下了《暮光之城》全部系列小说的影视改编权,包括还没有出版的第四部在内。一不做二不休,又花了500万拿下《吸血鬼日记》整个系列小说的影视改编权。一天之内花出去8000万美元,也不知道郑元进知道了会不会找自己拼命,不过总算把“吸血鬼”这棵摇钱树给挖了过来,后面的收益会源源不断。 晚上,得到消息的众人反映不一。阿飞和老黄自然是力挺好兄弟,虽然担心会亏本,但七八千万美元也不是他们能帮得上的等级,只能是在精神上给予支持了。 琳恩倒还好,美国人即便是男女朋友也不会过问对方的个人事务,尤其是经济方面,更不要说像琳恩和路小松这种恩主和从良的关系,唯一让路小松比较担心的郑元进倒是没有想象中那么激动,毕竟钱实际上是路小松赚来的,他一个cao盘手也没有权利反对金主拿去投资别的地方。反正也不是一次性支付,不至于伤筋动骨,想办法再赚就是了。 倒是斯图尔特这个小丫头表达了最为强烈的反对,哪有发行方不投资光分钱的,要知道院线和出品方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那么多家院线没有片子放映光设备折旧和房租都付不起,一般情况下,只要院线没有饱和(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出现)基本上是来者不拒,反正现在大的院线联盟基本上都被电影公司收购了,rou烂在锅里,亏本也亏不到加盟影院的身上,属于旱涝保收。 现在路小松这个冤大头倒好,为了版权自主,硬生生给了人家3500万的报酬,按照行业规则,这意味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收入至少要达到7000万才能从放映商拿到3500万给顶峰娱乐。当然这个价格还是亏本,只不过亏得是路小松一个人,顶峰娱乐既不用投资电影的启动资金,也不用垫付后期的宣传费用,只需要通过自己的发行渠道,安排这部电影在全北的影院上映即可。而没有发行方的人脉会极大得影响一部电影的其他渠道收入,电视台购入啊,海外版权啊,这些原本是制片方赚钱的主要门路,现在都要路小松自己去摆平了。 可路小松是穿越者啊,如果能预知一部电影的票房,那么干发行是赚钱最快的办法,简直就是作弊,因为再NB的发行公司也不可能保证不出烂片。《暮光之城》恰恰就是靠着票房上位,每一部不管最后的口碑如何,基本上都是横扫北美票房,不仅收回成本,而且还解决下一部的启动资金问题。剩下来基本上就是制片方纯赚的。现在路小松横插一脚,把顶峰娱乐从赚钱的变成分钱的,而且还是雷打不动的固定收入,等到票房成绩出来,顶峰娱乐就是想毁约都不行了,告到你倾家荡产,要不然签4.5亿的违约金干什么。好莱坞这块金字招牌还要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