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官府!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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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一行人,只觉得好像是看着一群怪物一样。软在地上,面如死灰,最后实在受不了,干脆一头昏死过去。 本来在里面好好吃饭的人们受到惊吓,对于门口的巨大动静先是愣了愣,整间客栈陷入了有那么一两秒的安静,随即不知是谁叫了一声‘快逃啊’之后。一石惊起千重浪,很快整间客栈就像开了锅一样,乱成一团。有些上楼躲避,有些往后门逃窜,生怕门口的灾难波及到自己身上。 再看那掌柜的,虽然面色惨白,总算看起来还算镇定。先叫来一个人,低声言语两声,然后那名伙计就从后门走了。张允一看心道不好,这肯定是去叫官了。俗话说,恶不与官斗啊。现在在这里打死了人,那肯定是要被抓的。这掌柜的也十分明智,知道门口现在的事情,他控制不了,就干脆不理会,避免引火上身。 对于这一拳,胖子自己都十分吃惊,根本不知道自己竟然会一拳把这么一个浑身肌rou的大汉给打死。用他的话来说,最多也就是打的连他mama都认不出来就行了,没有半点想把他打死的心。“怎么办?我他娘的真不是故意的。而且这一拳,刚刚胖爷我并没有用多大力气呀,怎么就这样了?这他娘的肯定是装死。” 张允咽了口口水,心说你他娘的还没用多大力气?那你要是用尽了全力呢,岂不是要把他的脑袋打下来,圆不溜秋的摆在门口吗? 胖子说着还过去在那屠夫的尸体上踢了两脚,确定是没反应之后。这才回过头来,尴尬苦笑:“咋办?”胖子这不是第一次杀人,所以反应并没有特别大。队伍里面反而只有张允一个人觉得可怕,虽然在凡间杀过丧尸,虽然在雁归城看过那么多尸体。但是亲眼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被一拳打死在门口,这种震撼让他的心平复不下来。 突击队里的那个被冻冰里,在森林里还给出主意的那个外号小星星的人开口提醒道:“还能怎么办?杀了人自然是要跑路了。难不成你想要去吃牢饭呀?” 一语惊醒梦中人,胖子大骂一声:“反正他娘的这种客栈,就该砸了,这人手里不知道还握着多少命呢,说不定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屠夫。杀了他乃是替天行道,不过,人都是没眼睛的,我们还是快点跑吧……” 胖子狠狠地瞪了客栈掌柜的一眼,然后返身就往旁边的一条小路跑过去。可还不等大家动身呢,就见胖子也愣住了,人抽出了盾牌,慢慢地往后退。 只见那小路中竟然走出一大群人来,个个都是衙门里士卒的装扮,手持拨刀,寒光闪闪,把胖子给逼了回来。 千语花拉了拉张允,张允深吸一口气,这才从刚才的事情中挣脱出来。心道不是吧,这是衙门的士卒啊,怎么这么快就过来了?难不成衙门就在野味客栈附近?这真是鬼门关口遛狗——找死啊。 其实说实话,在妖界对付一些这样的士卒,那简直太轻松了,一挺冲锋枪就能教他们重新做人。而且胖子现在的实力,估计一个火球就能全部解决掉。可是大家都没有选择这么做,毕竟都是新时代的良好市民,怎么可能动手就是打打杀杀的呢?刚才胖子一拳打死人的事情,其实换了任何人,想必都会如此做,人之常情。 为的一名士卒道:“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束手就擒吧!”转而又现他们并非妖民,而是凡人,不由得更是嚣张。“就你们一群凡人,也敢来我妖界撒野?带走,押去衙门,秋后问审。” 真不知道他是说错了,还是他娘的真的要等一年才问审。张允真想说他几句是不是台词说多了,说话都不用脑子思考了。现在才是冬天呐,你还秋后问审,你不急我都替你急。 胖子愣了愣,他此时在官府面前,气焰已然熄灭,就像是杀人犯见了警察。于是摆手说道:“不公平啊!大哥,他们客栈杀了我的猪,伙计还口出狂言,羞辱胖爷我,你凭什么不抓他们,现在又要来抓我?” 此时,另一名士卒凑到为的士卒耳边低语两声。那带头的士卒脸色顿时就变了,看了看胖子身后的一大群人,然后看着胖子道:“就算如此,那你杀了人,这总是你的错吧?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犯了法,你们凡间难道不是这样吗?还是说你难道要逃罪吗?现在既然后悔,当初为什么要犯?” 众人看到这士卒大哥虽然还是不愿放过胖子,因为这是敬业。但是比之刚才,态度显然要缓和了不少,没有刚开始的那么强硬了。可能是听见胖子一拳打死屠夫,后面还有这么多帮手,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其实啊,这也算是人明智的选择。你总不至于明知道杀人犯太厉害,你还是傻乎乎的冲上去抓吧。自己死伤倒也算了,你对得起因你而死的那些兄弟们吗? 就在这时,出乎意料的是,队伍里那个小星星突然站出来说道:“不错,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我们人间,像这样的客栈,那早已经被全部排查,掌柜的和伙计们早已经被处死了。他们客栈杀的有近八成都是国家前三级保护动物,足够他们死千百次的了。你们非但没有抓捕他们,反而还为难见义勇为的人,你们有什么脸面做官?又有什么脸面来这里抓我们?我们按我们自己的法律做事,哪里错了?” 小星星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说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倒是那些队员们却并没有表现的如何惊讶,想必待久了,早就知道小星星有这样的本事。 不得不说,小星星说的其实非常好。他们是凡人,按照凡人的法律行事,这有什么错误?不过他似乎忘记了一点,这是妖界,俗话说入乡随俗,在这里就该按照他们妖界的规矩行事。现在如何,就只能看那士卒大哥是怎么说的了,小星星只不过是迷惑一下士卒大哥的心神,让他觉得胖子是按照自己的法律行事。
如果这士卒大哥身经百战,根本不吃这一套,那就完了蛋,只能动手解决问题了。 胖子怔怔地看着他,良久才反应过来,点头道:“不错,这就是我的法律。在我的盾牌力所能及之处,我就不允许这么残忍的事情生。更何况是这家客栈杀了我的宠物猪,就算到了天王老子那里,我也还是有理儿!” 胖子还在说那只野猪头的事情,他只是想为自己开脱多一个更铁的理由。 那士卒虽然还想反驳,但看到胖子那凌厉的眼神,不由咽了口口水:“既然如此,那还需要你随我们前去衙门录个口供。”看了看四周,现没人,轻声道:“还请大侠配合,也让我好交差呀。” 看到这一幕,张允心里觉得好笑,天下的官难道都这样吗?古往今来,官官相护,欺弱怕强,这才是‘官’的真正意义所在吧。能够做到向包大人那样清明的好官,敢问当今世上,可还有? 张允回头看了一眼客栈里面,觉得奇怪。这店里的伙计死了,官府的人也来了,为什么店里反倒如此冷清呢?还不出来找官府诉苦?按照一般的常理,此时这店掌柜的肯定已经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在和士卒大哥说什么死的好惨啊,他是我的亲人啊之类的,然后加重胖子的罪孽,尽量多的赔钱。 可是这店里掌柜面无表情地坐在台前,有两名小二已经开始收拾起地面的尸体了。好像丝毫不把死者当成一回事,亦或者是这里面死人根本就是常事。 如果死人都是常事,那这家店还怎么开呀?真想不透梦魇是怎么回事,竟然选的这么一家客栈。 后来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来到当地县衙,衙门口的两名士卒看到他们一行人,脸色有异,还以为来了不长眼的闹事贼了。刚想招呼人,却听那带头士卒摆了摆手,说他们只是来录口供的。那两人这才半信半疑地安静了下来,盯着他们看,好像能看出来什么一样。 进入县衙,来到大堂,上面挂一牌匾,四个游龙走凤般的大字。虽然看不懂,但也基本上能猜出来是些什么,县衙大堂的匾上还能是什么字?肯定就是什么明镜高悬、清正廉明之类的严于律己的词。 堂上坐着一人,头顶乌纱帽,一脸正气。但隐隐之中,竟似乎有些面带苦涩,应当就是县官了。 这竟然真的是县衙,看了一辈子的电视剧,没想到自己竟然亲身经历其中。县衙,原来真的是这个样子,和想象中的几乎一模一样。 其实大家都没有来过这种地方,切身实际的体验,这是第一次。真是想不到,这一路走的,什么古风的地方都到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