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秦王无意
碧玉小家女,不敢攀贵德。感郎千金意,惭无倾城色。——汉乐府 从即墨与信的口中知道怀溓已经与昨日结束访问,回轩辕国去了。这样也好,既已无缘,便不必再见。 “殿下,前日的暴风雨和雹子如此厉害,不知田里的庄稼?” 太子长叹一声“庄稼尽毁,将颗粒无收。不知道几个月后的秋收如何是好?父皇这为此事着急。” “以往初夏时节可有这种灾祸?那时候你们如何让处理?” “以往偶尔也有过,都不及此次严重。每逢天灾便饿殍遍野,死伤无数。” “殿下,你们去年,前年的收成可好,可有余粮?” “前俩年收成不错。有是有,但要留下来供皇室宗亲和各级官僚使用,可以用来分发给灾民粮食的不足一半。” “富家大户可有屯粮?” “自然有,可惜指望不上。他们倒希望出现天灾,这样可以大发横财。” 安姌点点头,做到心中有数,虽然已有对策,却没有说话。 “贤弟可有良策?父皇为此事一宿没睡呢。” 安姌摇头,“容我仔细想想”,又道:“殿下,下官的腿也不甚大碍,只是花时间将养的问题,不如送下官出宫回府…” 话未说完,就被打断拒绝了。 安姌也不再坚持,在这个没有人权和自由的封建王朝,个人的意愿(乃至性命)统统可以忽略不去。 在宫中一呆便是20多天,在此期间安姌的额头和胳膊上的擦伤也结痂痊愈,果然没有留下疤痕,即墨与信天天来陪着她闲话聊天,日子过得也快。 安姌在屋带着觉得闷,便画了个图纸,命能工巧匠按着制造了一架简易的轮椅。大老板和后宫一干人等看到这个奇怪却有用的轮椅分外惊奇,愈加觉得安姌果然是天纵奇才、牛逼无比。 在此期间即墨与信非要与安姌结拜为兄弟,安姌知道他心思,又推辞不过,只得答应了。从此即墨与信更是寻找各种机会留在安姌身边,赶都赶不走。 天热,便在宫里纳凉看书;下雨,便在高台听雨;微风,便推着安姌去赏荷;月圆,便在石桌前对月小酌。 即墨与信是个单纯善良、不攻心机的人,他有什么心事都写在脸上,对安然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这一点有眼睛的人都看的出来,没有长眼的人也能感觉出来。 皇后和其他的太子公主十天半个月来探视一次,后来被大老板以需要静养为由推辞了。安姌知道,大老板这是在保护她,不受皇后一族的伤害。 安姌见过三皇子即墨与恒俩次,此人长身玉立,相貌英俊,眼神犀利、阴戾深沉,话语不多,却从容得体,比起他的兄长即墨与信,显然是个很难对付的主。 他和太子相貌相似却性格迥异。安姌想,如果单凭俩人相争,太子即墨与信肯定不是弟弟的对手。而皇后、宰相和三皇子一党显然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一心想着将自己除之而后快,本着“爱情诚可贵,性命价更高”来考虑,自当格外谨慎小心。 好在由于七公主的自杀未遂,至今昏迷未醒,皇后这个亲娘伤心难过之极,估计暂时无心来拔安姌这颗眼中钉。 听说那日践行宴上,大老板愿意做“晋王”,结“秦晋之好”,亲自为七公主向秦王殿下赐婚。不料,秦王说已定下正妃,只是尚未行册封礼而已。 大老板奴颜媚骨、卑躬屈膝,说退一步做侧妃亦可,岂料那不懂事的秦王居然什么说婚姻大事需要父皇做主,自己不敢私自结缘。 以此回绝,在情在理,大老板也无话可说。 岂料公主为爱着了魔,居然不顾礼仪,自己跑出来说愿为侍妾(侍妾是不需要文定仪式的,可随时随便带回家去),惊到了一殿的眼球!
人们还没来得及把眼珠捡起来放回眼眶,谁知秦王居然对着公主深深作揖:“小王感激公主厚爱,公主才貌,小王非瞎非聋,岂有不知?然小王之所以拒绝者,堂堂嫡出公主,只可与人正室,岂能为人侍妾?小王万万不能作践公主,这样也与两国邦交无宜,还请公主收回此言,小王亦做从未听见。” 此事,是即墨与信说与安姌听的,言辞之间透露出对怀溓的崇拜,那份敬仰之心可比涛涛江水长多了,赞道:“七妹如此美艳动人,又对他一片痴心,他也能忍心拒绝,真乃大丈夫也!一般人可做不到!” 安姌心里冷笑:“果然是“一见杨过误终生”(注:《一见杨过误终生》是林燕妮写给金庸的美文)哪!都说红颜祸水,谁说蓝颜就不为祸啦?照我看,女子愈痴情,“蓝颜”的祸害就越深!”嘴上却说:“殿下这是什么逻辑?他拒绝令妹,你该义愤填膺才对。怎么反倒佩服羡慕起来?” 即墨与信叹道:“义愤是有一些,然而能不为美女所动,实是不易。本王拜服,不过没有听说他心仪哪家的公主郡主,何时有了婚约?” 安姌笑笑,随口说道:“那谁知道,那是他的事,不是你我的事。” 即墨听到安姌所说的“你我的事”俊脸一红,心里甜甜的,像狗熊偷吃了蜂蜜一样。 安姌没在意他的表情,兀自气愤地想:“原来这该死的大尾巴狼,这么受欢迎,放着那么多主动投怀送抱的公主不要,那还逼着自己报答他还色迷嘻嘻的叫她爱妃,纯属戏弄她。他不该叫怀溓,应该叫坏蛋!” 谢谢亲们支持,喜欢请收藏和推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