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小说网 - 仙侠小说 - 不要叫我七娃在线阅读 - 第七十二章 军魂巅峰

第七十二章 军魂巅峰

    来到血斗场的第五天。

    入夜。

    天上仍挂着皎洁的月。

    晚风在森林中悠悠回荡,万籁俱寂。

    这本应该是所有人都偃旗息鼓,各寻地方休整来日再战的时候。然而齐明知道,真正的杀戮,才刚刚拉开了帷幕。

    比起白日里声势壮观,热血澎湃的格斗,入夜后的厮杀,声势虽远不及,其中的凶险却更甚万分。

    从第一天开始进入血斗场的一千名血斗士里,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倒霉鬼,都是死在了深夜。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任何时候都不会大意,或许只是一个分神,一柄利刃就悄无声息地从背后出现,轻轻地抹了自己脖子。

    如今还在血斗场上活跃着的一百余名血斗士,没有任何一个是易与之辈。要么心狠手辣,兼且行事谨慎老练;要么实力高超,强到无惧一切挑战。

    然而无论是哪一种人,都不会轻易放弃入夜这个大好时机,坐以待毙。

    这不是螳螂捕雀黄雀在后的恃强凌弱,这是猎人们互相狩猎的杀戮游戏。

    几乎所有的血斗士们都选择了主动出击,足足上百道身影在这座原始森林之中游弋狩猎。

    这些身影其中也包括齐明,却不是为了狩猎生命。

    尽管和其他血斗士们比起来,心狠手辣与他沾不上边,顶多挨得上一句谨慎老练,实力也或许算得上高超,却远远做不到无惧一切挑战。

    扪心自问,齐明对于自己是怎么成功杀出一条血路生存至今的,直到现在仍有些稀里糊涂。

    他虽然每次遇到战斗都会晕厥过去,但对于自己碰到的敌人是个什么样的水平,仍然能目测出个大概,有个大致的估计,其中甚至有些血斗士拥有着半步结丹的实力。

    血斗场上没有结丹境的血斗士,齐明既不会遭遇有神通的对手,同时自己的神通也几乎没了作用,纯论实力,他不过是一个半只脚才踏进军魂巅峰的小修士,如何战胜得了那些身经百战的半步结丹?

    然而事实是,死在他手里的半步结丹已经不是一只手掌数得过来的数目了。

    他醒来过后也观察过那些尸体的伤势,最后得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死在他手里的血斗士,下到初入将骨,上至半步结丹。

    统统是秒杀!

    死法花样百出。

    有被拧碎了头颅的,被击穿了心脏的,被掐碎了咽喉的,被打断了脊梁……

    然而无论是什么样的残酷死法,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秒杀!

    齐明先前还不确定,总觉得是陷入了暴走状态之后,血镯的力量导致他做到了这一切,直到血镯消失,齐明不再受到外力干扰之后,接连遭遇了几次战斗,实力上的暴涨轻而易举地便体现了出来。

    除此之外,最最直接的体现,齐明忽然发觉自己能感应得到天地灵气了,在面对……嗯那个炮灰甲的时候,他就清楚地感受到了对方身上的灵压波动,从而判断出了炮灰甲的境界——军魂巅峰。

    或许旁人听了会笑,葫芦娃们天生神通,还在葫芦里时,都能运用灵气使用一些粗浅的神通。怎么修行了一段时日,反而开始感应起天地灵气,这不是越修越回去么?

    不然。

    会开车的人不一定会修车、甚至造车,葫芦娃们使用神通如吃饭喝水,只是本能。而齐明如今的境界,是在掌握本能的基础上,重新开始理解本能,这是真正的修行。

    那么齐明如今已经踏步地阶,体内结丹了么?

    并没有。

    正如他感应炮灰甲境界一般,齐明也能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己的灵压——军魂巅峰。

    没有错,就是军魂巅峰。

    军魂巅峰与半步结丹的灵压强度相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的灵压波动非常稳定,古井无波;而半步结丹实则就是临近突破的军魂巅峰,灵压时高时低极不稳定,但平均下来仅仅比军魂巅峰高上了一线,真正搏斗厮杀,生死未必可知。

    半步结丹是个号称分水岭的境界,天资是高是低,是龙是虫,都在这半步结丹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若是真正天才,到了这个境界,会比寻常人更先一步接触到法术神通,灵根觉醒,仙门大开,已然可以运用一些粗浅的修士本领,除了本领不如,实则已是个弱化版的结丹修士。

    而一个资质普通的半步结丹,充其量只能算得上强化版的军魂巅峰。

    至于葫芦娃们,本就是天人下凡,又托神物转活。天赋无非根骨二字,人阶的修行靠的是骨骼精奇,地阶的修行靠的是灵根出众。

    天人下凡生具灵根,神物转活筋骨天成,个个都称得上是绝世天才。

    若是修行路上无灾无难,当真是一条康庄大道!然而世间英才何其之多,可只有最终成长起来的,才真正配称作天才。

    不会有人去为失败者歌功颂德……即便他败得再壮烈,胜利者的史书上仍会记着:某某败者性情残暴不仁,刚愎自用,不知天命不识时务,最终天降正义,被胜利者击杀于某某河畔。

    这是败得壮烈的。

    许许多多败得更惨却添不上一个烈字的,死的悄无声息,河边不知名白骨,坟里沉了万年的灰。

    不会有人记得他姓甚名谁,史书上更不会为他浪费一笔一墨。

    充其量,当败者成了踏脚石,强者踩着他的尸骨上位,多年以后故地重游或许会忽然回忆起来,自己曾在这里杀过一个当时觉得面目可憎的人,如今想想也会洒然一笑,觉得自己当时年轻气盛得过分。

    或许不会记得。强者故地重游,脚下踩着的是当年败者的灰,泥土里曾浸满了他亲手割下败者头颅时流出的鲜血,他却诗兴大发,忍不住歌唱起了我爱和平和平爱我。

    是非功过都太遥远。

    眼下,齐明整个身子几乎都快贴着地面,丝毫不顾及脚下踩出的窸窣声响,飞快地在林间穿梭着,心急如焚,双目正紧紧地盯着前方极远的某处。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视线尽头,赫然是一片冲天火光!

    只是那滔天大火,离齐明极远,以至于呈现在他眼里的,不过是丁点儿火星大小。

    饶是如此,在这暗沉的夜里,也已经足够醒目。

    四娃的火系神通虽然强大,但太招摇,一旦交手,声势惊人,几乎没办法藏匿住行迹。

    如今是第五天的夜里,血斗士们个个都是极其老练的真正“猎人”,四娃闹出这等动静,如何瞒得住旁人?

    早在那火光冲天而起的一瞬间,不止齐明注意到了那个方向,凡是在这附近活动的血斗士们都悄无声息地摸了过去……像是一群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又或者草原上选中了猎物的一群鬣狗。

    夜里潜伏着的无数杀机,这会儿都朝着那片火光涌了过去。

    “四哥性格鲁莽,实在太容易被人群起而攻之了。”齐明内心焦虑无比,眼下其他葫芦娃们各挑了一个方向,走了不知几天几夜,四娃如今孤立无援,若是真的遭人围攻,只有一路追踪四娃而来的齐明可以帮得到他,这让齐明如何安得下心来。

    若是走迟一步,连齐明自己都不会轻易原谅自己。

    快点!

    再快点!

    齐明咬紧了牙关,整个身子在林间掠过,好似一阵急促的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