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向死而生,我要活着
8岁那年夏天,我妈得肺癌没了,尸体还在停尸房,我爸就给我找了个后妈。 后妈叫冯晴晴,26岁,长了一张狐狸精脸,两条腿又细又长,屁股特别翘,听村里人说冯晴晴在县城给人当过小三。。 她脾气暴戾,经常拿皮鞭抽我,不给我吃饭,还让我给她洗衣服,连内裤袜子都让我洗。 我家房子是简易二楼,她和我爸一人一个房间,我睡客厅。 她不跟我爸睡一个房间,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我当时还小,并不觉的奇怪,直到后来才明白真相。 他们结婚第三天,我妈才被火化。 骨灰被撒进了村子前那条小河,理由是刚结婚,放家里晦气,我恨我爸,恨这个狐狸精后妈。。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哭,不停的哭,我想我妈,我受不了这两个禽兽的虐待,冯晴晴进门三天,我挨了十几次打,全身上下没一处地方不疼。 冯晴晴嫌我哭的心烦,说,你再哭,就把你舌头割了喂狗。 我被这贱人打怕了,相信她真能干出来,当时只是一个劲儿的落泪,嘴里不发出声音。 心像被醋泡着一般,酸楚的生疼,憋屈的绝望。 我爸上来一脚把我踢飞到阳台上,笑呵呵的跟冯晴晴说:晴晴,咱俩都结婚了,是不是该做点造人运动了。 冯晴晴抬手就给了我爸一个耳光,指着我爸的鼻子问我爸是不是想死。 我爸灰溜溜的转身出了门,路过阳台时还忘不了在我肚子上狠狠的踹一脚,我疼的张口吐出了一口胃酸。 两天没正经吃一口饭,我感觉自己用不了多久就会死。 我爸是村里的支书兼村长,村里人都怕他,所以,我家的事儿,没人敢管。 冯晴晴也不理我,她回屋打扮成一个狐狸精,身上就穿了很小的几块布料,还喷了特别香的东西,拿了车钥匙,扭着屁股也出门了。 她嫁进我家的时候,自己从镇上开来一辆小轿车,谁都不让碰,连我爸也不行。 家里没人,我咬着牙爬起来,进厨房找东西吃,我太饿了。 结果什么也没找到,最后在垃圾桶找了半个发霉的馒头,我像个疯子一样,狼吞虎咽的吃了那个馒头,甚至连垃圾桶里的烂菜叶子也吃。 晚上我爸喝多了酒,回家吐了一地,看我蜷缩在沙发上睡觉,给我提起来扔在了他吐的那一滩污垢上。 他骂我是野种,骂我妈背着他偷人活该得癌症死,后来他又骂冯晴晴是个贱女人,当了婊子还立牌彷,给别人当小三了,让他上一下都不行… 我爸越骂越狠,他知道冯晴晴不在家,才敢这么骂,可能是他骂的不过瘾,于是拿起冯晴晴打我的皮鞭,抽了我整整一个小时。 他打累了,才回屋去睡觉。 我浑身都是血印子,疼的睡不着,就慢慢的爬出家门,一个人蜷缩在阳台上哭。 我恨这个家,恨老天爷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我恨这世界的一切。 怀着深深的恨,我抱着阳台上的铁栏杆浅浅入睡,一大堆蚊子吸我血我都没感觉到疼。 后来是冯晴晴的车灯把我晃醒的,她后半夜才开车回来。 她一回家就暴跳如雷,用尖头高跟鞋踹了我一脚,让我在她明天醒来之前把地拖了,不然就弄死我。 我是嗅着死亡的气息把客厅打扫干净的。 后来我是怎么睡着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我记得我醒来的时候是躺在一个美少女的怀里。 她抱着我哭成了一个泪人,骂我爸是个畜生,骂冯晴晴那个贱人蛇蝎心肠。 她是我妈的meimei,在国防科技大上学。 后来我才知道,小姨是刚知道我妈去世的消息,她第二天一大早就来了我家,看我浑身是伤卷曲在客厅墙角,当场打了我爸。 别看我小姨文文弱弱的,可她毕竟是个国防生,三个我爸都不是她对手,冯晴晴那个贱人晚上睡觉锁门,或许才幸免于难。 小姨气愤的带着我去了村卫生站,让医生给我处理伤口、输液,还给我换新衣服穿,买了牛奶和好多好吃的。 我感动的抱着小姨哭,她柔软的身体和温柔的呵护,彻底融化了我的内心。 我枕在小姨柔软的凶上,哭着将这些天的遭遇全都告诉了小姨。 她心疼的一个劲儿落泪,说我不能再待在这个家里了,她要带我走,带我去她读书的城市,她养我。 我以为有了小姨,就再也不用受这样的罪,永远都脱离了我爸和冯晴晴的魔爪。 谁曾想,冯晴晴那个婊子,领着一帮警察来抓我小姨,说我小姨犯了故意伤人罪,我小姨拼了命的跟他们打,打伤了三个警察,最后是被冯晴晴那个婊子一脚踹爬在地上的。 我哭着求他们不要打小姨,我上前紧紧抓着小姨的手,她就像我生命里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天意弄人,小姨还是被警察带走了,临别时她跟我说: 你不是张高明的儿子,你爸张青云是个革命烈士,你mama是被迫嫁给张高明的,男人流血不流泪,小姨一定会回来,你照顾好自己。 我生命中最后一线希望断了,我被冯晴晴这个狐狸精带回家,一顿高跟鞋伺候。
她的腿很细,可踢起人来劲儿倒不小,踢在身上钻心的疼,她越踢我,我越是恨她,恨不得把她全身咬个遍。 从那时候起,仇恨就像有无群无尽的力量,不论他们怎么虐待我,我就是死不了,反而身体长的越来越壮。 他们不给我吃饭,我就跑到撒了我妈骨灰的那条河里抓鱼、抓河蚌、鳖吃,反正能吃的我都吃,渴了就喝河里的水。 我把这条河称作母亲河,它不仅有我妈的骨灰,更是养育了我。 我没上过小学,张高明和冯晴晴那贱人希望我一辈子做个文盲,一辈子给他们当奴隶。 但我不是傻子,他们越想让我当文盲,我越不能让他们得逞。 村里有一个老光棍,听人说他上过高中,只是腿脚不好,日子过的吃了上顿没下顿。 我不嫌他脏,每天都抓大鱼给他吃。 他被我的真诚感动,说一条鱼能换一个字,我无比的兴奋,一有时间就去河里抓鱼。 跟我同龄的人小学毕业,我已经能将一本新华字典倒背如流,而且能认识小篆字体,书法也特别好,算盘闭上眼睛都能敲,老头说我很聪明,就算上高中,也能跟的上。 唯一的缺憾是我对英语一窍不通,同龄人却在三年级就开始学英语。 老头身体不好,教了我5年,就去世了,他没儿没女,死的时候是我送他走的。 临死前他给了我一本书,说这是他爷爷的爷爷留下的,千万别看,会带来厄运,他这辈子就是因为看了这书,才会没儿没女,孤寡终老。 我才不听他的话,我把他埋了的第二天,就看了那本书。 那本书让我无比失望,旧的掉渣不说,而且里面一个字都没有,我还学个屁呀! 可那毕竟是老头留给我的唯一念向,我把它偷偷藏了起来。 尽管老头会因为我忘了字打我,写不好字打我,但我还是拿他当恩人,他留给我的东西,我一辈子都会保留。 就在同龄人都上初中的时候,我依旧没能逃出冯晴晴和张高明的魔爪,这一年我15岁。 他们依旧打我,让我干活,还得给他们做饭,洗衣服。 下午,我在母亲河游完泳,锻炼完身体就回了家。 刚进门看到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孩。 她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长的有点像冯晴晴那个狐狸精,个头没我高,腿长腰细,眼睫毛长长的,皮肤白白嫩嫩的,特别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