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五年
五年恍然一瞬间,但对于生命中仅见过几度花开花落的孩子来说,五年的时间很长。 这一年,肖亥十二岁。 梅赫国广兰城南门学院幼草堂一栋的学员。 自从他七岁时被晋恒冒险小队集资送入学院至今没有升过一级,五年的时间他没有学会哪怕一丁点玄力修炼功法,当晋恒等人从幼草堂升入迎翠堂的时候,肖亥还在原地踏步。 在幼草堂能足足学五年的只有肖亥一人。南门学院有史以来天资最差的人也比他早一年升堂,他无疑已经打破了学院的记录。 按理说肖亥应该被顺理成章冠上“废物”的称号,但实际上很少有人知道他,即便知道他的人也懒得去嘲笑他,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些天才身上。 比如说百花堂乞战,听说他能独自捕猎六阶妖兽,能与七阶妖兽打平手,还杀死过很多断脊山匪徒。 “断脊山”也就是断脊山脉,遥遥七百里,包括肖亥所在的鹿角山都属于短脊山脉。广兰城是这一带唯一的一座大城。 在比如说迎翠堂的乞襄,他是迎翠堂“第一神俊”,相貌能够迷倒一条街的女孩子。同时他也是“南门少党”的话事人,就连上一级百花堂的学员也有很多都要看他脸色行事。 还有南门学院最年轻的导师乞功。 …… 好像所有挂着光环的人都有相同的姓氏,“乞”。 五年的时间把曾经弱爆的晋恒冒险小队打造成了今日的“五朝佣兵团”,名字听起来大气了不少,其实人数还是他们五个。 广兰城外一家小酒馆中,肖亥正和晋恒饮食。 一壶烧喉酒,两盘卤煮牛rou,一碟盐香花生,再配上两碗冰梅子汤。夹两片牛rou使胃中稍有食物,跟上一口烈酒五脏皆舒泰,嘴里一边添粒花生米一边聊等,口中腻了,再来一口冰汤清爽入腹,十分惬意。 可是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却不惬意,想一想即将要面对四阶妖兽,论谁也没有办法让自己高兴。 “哥,我听说咱们要猎捕的四阶妖兽是一头双犄犀。”肖亥突然提起这话。 从妖兽身上赚钱无异于与虎谋皮,做的是把脑袋系在腰上的活计,所以佣兵们在捕猎前都会选择放松自己心情的最佳办法,调整心态,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避免提及妖兽使得内心紧张。 晋恒未惊讶于他的话,很平淡地回了一句:“我知道。” “可是、可是……”肖亥终究没有说出来,他不想把自己的担忧变成怯弱。 “双犄犀很稀少,实力很强,所以它的晶核价值更高。足够担负我们的学费、生活费。” 提到“费用”一词,肖亥不由得低下了头。 他已经不止一次地感受到这个社会的现实,残酷无情。最下等的贫苦人,只为了能够更好的生活便要用生命去拼搏,而他们付出的也往往是生命的代价。 晋恒平静的目光中看不出任何身为下等人的悲哀,反而透着一种炽热,正逐渐地烧毁他表面的冷静。是的,与肖亥相反,他内心更多的不是担心而是兴奋。 面对困难而兴奋是勇敢,面对不可及的困难而兴奋是自不量力。 晋恒望着肖亥突然笑了笑,没有说话。肖亥就是他用来制衡“不可及”三个字的砝码,所以他是勇敢,而非自不量力。 在别人眼中肖亥是永远也无法领悟修炼的废物,但在晋恒小队成员的眼中,他是个奇迹,是个会在所有人绝望的时候创造奇迹的人。 无法修炼与废物并不等同,肖亥与修炼无缘,但他有九骨聚魂罐,他本身修为差到零,但他能控制比他强大无数倍的活尸仆! 没有人知道肖亥会经常重临那个死亡之地,鹿角山无名洞。也不会有人知道他在创造奇迹的背后曾几度险死在活尸口中。小队的成员只知道肖亥有无数的灵骨可以打造活尸仆,却不知那些灵骨从何而来。 鹿角山的无名洞xue安全了许多,紫僵、鬼僵都在那一战中损失殆尽,九阶以及九阶之下的活尸仆没有诞生灵智,它们只听从一道源自生命之初的命令,永生永世守护广冥剑。 自从广冥殿被雪虎化成冰炉,再无一物可出入。活尸只能守在殿外,却不知殿中广冥剑是否还存在。 酒馆门外又进来一团胖子,没用错量词,人胖到这种地步只能用“一团”而不是“一个”或者“一位”来形容。 这团胖子从并不狭窄的店门中挤进来,肚子上的肥rou堆不小心撞到门框上,就像弹性最好的弹簧一样颤了颤,单薄的衣服在一撞间脆弱地裂开了一道口子,露出里面犹颤不止的肚皮,如水面波纹。 肖亥首先望过来的时候,目之所及,视线已经被那白花花的肚皮填满了。他甚至可以依据这肚皮来判断肚皮的主人是谁,比看脸辨人还准。 “三哥,你怎么才来?” 肖亥口中的“三哥”就是五朝佣兵团的老三阮丰。按照年龄也是实力排名,晋恒老大,五朝佣兵团的团长,拥有最强的战斗力。 云拓老二,论起来他的天赋是最高的,真正意义上的天才,只可惜他钻研的是符咒一道,符师再强也终究是战斗力的辅助,他可以用符咒帮助队友,却很难自己主导一场战斗。 阮丰老三,这个球一样的家伙总是憨憨地微笑,好像随时都会被自己蠢死、懒死。但谁要被他的外表所蒙惑,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懒,但有毅力;他憨,但很聪明;他胖,但很灵活;他自恋,但往往有符合自恋的实力。 金贵老四……呃,且先放下对金贵的评价不说,也放下紧随阮丰之后的云拓出场情形,因为此时有件很重要的事情发生了。 广兰城的中央大街上一个神色匆匆的行人时不时地左顾右盼,像是在急赶时间,又像是在躲避什么,这个人便是刚刚没来得及评价的金贵。看他小心谨慎的模样,他在担心什么? 一辆马车从侧巷中驶出,不顾交通阻塞挡在大街正中。无论是拦街的行为还是拉车的那匹五阶妖兽啸风马,无一不张扬着车主的嚣焰与权势。 车篷挂坠的宝玉上刻着一个醒目的镀金大字“金”。
广兰城金家的马车。 “父亲,我的伙伴们在城外等我,我要与他们并肩作战。”金贵被马车拦住去路。 “幼稚!你是谁?金家大少爷,千金贵体。他们是谁?草芥之子,腐体烂rou。他们死了不要紧,你损失一根寒毛都比他们命重要!”马车里的男子语气有一种天生的傲然以及对苍生百姓蝼蚁视之的轻蔑。他花金都的儿子怎么可以和蝼蚁混在一起。 说出这种语言、发出这种语气的人,声音却出人意料的悦耳,仿佛天宫奏乐,使人心神顿然舒泰。让人的意识中淡化他话语的嚣恶,强化对他的美好印象。 风中,挂坠饰车的金玉之宝轻轻摇摆,金之醒目、玉之润翠,像最美的人舞动最美之姿。 车帘掀开,露出一张白润到极致的脸,清秀的面孔比女人还要柔美,眉宇间英姿雄风,将柔美气质瞬间转变。这是一位俊美青年。 没有错,从他的脸上绝对看不出为人之父的苍色,如果说金贵是他的儿子简直是对他容貌的侮辱,就像一张洁白的宣纸被脚印玷污,一个仙姿处女被黄牙丑汉行jian。 俊美到怪异的脸,如同他怪异的“父亲”身份,又如他怪异的名字,金花都。 也许是感觉到自己的语气有些严厉,金花都继而说道:“家里有足够的灵丹妙药帮助你提升修为、锻造体魄,你没有必要像穷人一样用冒险的方式获取钱财供自己修炼。卖命不是你该做的事。”典型的蛋壳主义爱护,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这种爱隐约让人觉得不是父爱。 “那你为什么还要让我修炼?” “这并不冲突,丹药毕竟只是辅助品,不修炼只靠丹药也会走火入魔。我只希望你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金花都的解释难以让金贵接受,他愤愤地握着拳,似乎想要把金花都那张比他成熟不了几岁的脸砸扁。这也绝不是一个儿子对父亲应有的情绪。 车窗外多了几片落叶。繁花染夏,这不该是落叶的季节。 当一阵清风把落叶送入车内,落在那只纤细葱白的手指上时,金花都在叹息,“金贵,跟我回去。” 为什么?金贵很想喝问,但有一股无形的压力在迫使他屈服。 为什么?金花都不说,谁也体会不到他内心的挣扎,谁也无法理解他的苦心。 在另一扇窗,有另一片落叶飘在另一个人的指尖。 晋恒望着那片枯黄的树叶缓缓开口,“他不会来了。” “因为他父亲?”不停往嘴里送食的阮丰抬起了头。 “我们走吧!”晋恒做了决定,他站起身,抓起桌子上的刀,向酒馆门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