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2张假钞票
关于上章提到的抓牌技术,这里简单的补充一下:何谓抓牌,这是很多老一辈的老千们喜欢用的一种招数,这类招数最常见的就是多抓几张牌,但是针对大部分抓牌类的游戏,一般都是抓2张,也就是一次性抓2张牌,但是看起来就像是抓一张牌,动作流畅自然,非一朝一夕之功。 再者就是假抓,何谓假抓,重点在于这个假,通常是老千不需要某张牌的时候,会将手上的一张牌控制在去抓牌的那只手的手掌里面,去抓的时候,只需要盖在牌堆上面,或者露出牌的瞬间把牌抓起来,其实根本没有抓牌堆里面的牌,而是手掌中的牌,于是不需要的牌就给别人抓 去了,在配合多抓的技术,就可以将牌的张数还原,大部分情况下,这2中抓牌的手法是配合使用的。 还有一种就是需要哪张就抓哪张,这种手法见的最多的就是抓底下的牌,也就是抓牌堆的最底下的牌,这类手法不推荐一直使用,因为弊端很大,而且有点显眼,虽然动作很快,但是不免让人起疑心,具体cao作我简单说一下:最早的是通过压牌,然后抽出来的,首先用抓牌的那只手的 手掌平压在牌堆上,也可以成虎爪式,但是记住一定要有压力点,压力点就是牌的右侧方,4个手指不包括大拇指,当手掌压上去准备抓牌的时候,其实是手掌往右下方斜着往下压,这时候,牌会倾斜起来,接着大拇指迅速插到牌的最底端,然后往左用力把底下的牌带出来,在底牌露出一点边的时候,食 指,迅速和大拇指夹住,这样看起来就像是抓的最上面的牌了。 还有一种是需要借助一种道具,这种道具类似胶水,但是不是胶水,一般魔术师也会用到这类的东西,魔术里面叫做魔术蜡(国产的可不行哦),当然也不仅限与魔术蜡,很多东西可以代替,我只说我用过的,如果你用这种道具作弊,必须事先在你抓牌的那只手的大拇指左侧涂上一点,最好 涂的靠前端一些,以大拇指的关节处为界限,基本上可以涂2厘米的长度,这要看个人的习惯,我一般只涂关节处,范围在1厘米的长度,然后就是抓牌,和前面的抓底牌一样,要有压力点,这个和抓底牌是一样的,不同的是抓牌的手势,这种抓牌最好是用手掌压牌,然后需要的那张牌,在你用手掌压牌的时候, 最好把牌给压的散开一点,这样大拇指很容易就能粘住那张你需要的牌,然后快速的向左拉出来,但是千万要记得收手的时候将牌堆合整齐一点,也就是用其它4个手指头简单的理一下,记住这个速度是要快的,练习方式可以参考一个有趣的实验。 实验就是用一张扑克盖住一个水杯,然后上面放上一个类似鸡蛋的重物,然后你要掌握这个速度,当你用手把牌拉出来的时候,看重物是跟着扑克一起被拉出来,还是掉到水杯中,你就需要掌握这个速度。 第三种抓牌的手法比较难练习一点,就我个人意见,没多大用处,因为现在很多都是将牌展开来抓牌了,还有一点就是你想抓的那张牌你必须知道位置和认识,很复杂,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我很少用,虽然没事也练习一下!!! 基本上我所了解和用过的抓牌手法就这些,在就是手势的不同,这点我个人认为没有很大的区别,大家自己认识清楚就可以了。 多的就不说了,继续讲故事!(-------希望大家支持正版,一样的免费,另外多给在下一些动力,很简单,投点花花,票票,最重要的是收藏一下!---------华丽的广告线--!) 离开小庄那里后我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因为那时候不管到那个城市都差不多可以有牌打,所以到哪里都一样,最主要的是自己的发展! 后来和小庄通过几次电话,他说去广州发展了,和我所在的这个城市有点远,本来小庄要我和他一起的,但是我拒绝了,因为他是跟着他爸妈学生意,而我去做什么呢? 临走的时候又教了他一些东西,他说要学抓牌的那招,但是他手小了一点,于是自己就放弃了,因为我怎么抓他都看不见,但是他连藏牌都看的见,所以不是很适合他! 教他的东西不多,但是都是些实战的东西,其实千术这东西说穿了就是一层纸蒙住了你的眼睛,很多东西都是很平常的,但是往往就是这最平常不过的东西能将你的眼睛蒙住,但是必须要下功夫去不断练习! 随着时代的变迁,有些千术虽然不实用了,但是只需要要一点点的创新,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我跟小庄讲的最多的是一些察言观色的东西,因为只有具备了这些,你才能真正的能在赌局上面呼风唤雨,反之就会有性命之忧! 很多人会技术,但是很盲目,于是轻的变成残疾,重则丢掉了性命,我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我见过一些,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我相信大家都懂! 这条路也不是大家想像的那么轻松,当然这里不是称赞我们这一行,我只像告诉大家,因为有了赌局,所以就有了老千,老千不是人人都可以当,但是赌博却可以人人放弃,所以大家好好想一下吧! 说到我所在的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和其它城市一样盎然也有赌局,最常见的是骰子局,跟我前面讲的那个骰子局差不多,但是却正规一些,可能是因为时间的原因吧,时代进步了,赌博也跟着进步了--! 因为这个骰子局里面多了吃点子这一项,而且皇帝和组织者和分开的,也就是组织者靠吃点子和抽水赚钱,而皇帝则是组织者在外面请的,这样的局最大的获益者无疑就是组织者,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出了他们的点子,赢的钱就归他们,然后还要抽水,皇帝和赌客是正常的赌博,有输有赢,而他们只赢不输, 你说你没有输钱,那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这样的骰子局要求的就是时间长久,所以要想利用一些千术是很难的,但是皇帝也是有出千的机会的,就看有没有那个本事,因为能在这上面出千的技术都是手艺活,没有任何的把柄让你们起疑心,不过这样的人不多。 由于新到一个城市,所以必须要有一份新的工作,还好顺利,在一个大酒店当了个保安,为什么选择当保安,首先我年龄已经过了当服务员的时间了,但是餐厅和酒店一直是我喜欢去工作的地方,这里面经常有人打牌,而且酒店一般都是发了工资后打牌,手上都有钱。 大家打牌的可以明白吧,现金才叫钱,赊账一般都不算是钱,说不定哪天赊账就没了,所以我很喜欢去这样的环境下工作,至少赢到手上的钱全部是自己的,当然有时候也会有人欠钱,但是那都是次要的,因为这些人都是固定工作者,只要不超出范围,他们也是有能力偿还的。 我当时应聘保安的时候,我当时是看到他们酒店的保安室里面丢着一副扑克牌,我说过,什么事情都需要观察,当我看到扑克牌后,果断的进去应聘了保安这个职务,后来也证实我的判断相当明智。 在当保安一个月后,我就已经和他们打了两次牌,当然这中间还玩了几次,但是正规的玩就玩了两次,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们是每个月15号发工资,我去的时候正好赶上他们前一个月发工资的前几天,虽然当时不怎么熟悉,但是第一次玩牌,我简单的摸清除了一些人的性格,虽然第一次没赢多少,但是第二次就可以重拳出击了! 这里面我要着重说一下我们这个保安长,也就是保安队的一把手,大家都喊他‘老大’。 老大是东北的,长的挺彪悍的,但是可能悠闲日子过舒坦了,身体有点发福,三十五、六的样子,据说当过兵,我刚去的时候还有点惧他,但是后来接触了,发现这个人还很随和的,但是就是有个毛病‘好赌’,不管大的小的,都喜欢参与。
接下来这个故事就是和他有点联系。 很多人都认为大多数酒店的保安都是拉帮结派的,这点确实,并且很喜欢欺负新人,但是我运气很好,没被欺负,不为别的,因为老大罩着我,原因是我像他弟弟。 ‘我擦’,你那一脸的彪悍样子,我能跟你弟弟像,后来有次喝酒,老大就给我讲了他的一些故事。 当时他们东北很乱,而且家里面穷,他家2兄弟,为了让他弟弟上学,他就放弃了学业而选择了参军,那时候参军是3年,然后不对会给一些补贴,当然退伍后,如果混的还可以,不对是有转型补助的,或者一次性拿点钱,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他说着,我听着,至少有他罩着,我没怎么被人欺负。 后来老大退伍后,拿了钱也直接交给了他家里面,自己一个人在外面闯荡,由于没什么文化,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难题,可谓一路坑坑坎坎,最后就选择了当保安这一职业,谁想一干就是10多年,中途也想过要改行,但是后来还是放弃了。 首先一点,老大觉得做保安也没什么不好的,虽然外面传言就是以‘看门的’,但是老大认为,做什么认真就行,于是就在这一行业干了这多年,当然这个酒店他只做了2年多。 做了2年就能当上保安长也不容易啊,主要是老大以前的那个酒店出了问题,老大跟我说,当年他在的那个酒店,他们老板很照顾他,而且老大的为人也很义气,于是就在那里做了很久,但是后来可能是外面的地头蛇找麻烦,成天在酒店闹,老板也请人出面摆平,但是隔不了几天就另外有人来闹。 很可能就是因为当时老大所在的酒店跟外面的有些冲突,具体冲突的原因好像是因为赌博,在当时那个年代,很多酒店都是靠黑起家,有些虽然漂白了,但是暗地里也不见得没有继续以黑为主。 由于老大是保安队的,所以经常会出面阻拦一下,但是那些闹事的根本不买账,有时候甚至还动粗,最后还是警察出面来解决的。 由于当时老大年轻气盛,而且体格也不错,在加上当过兵,总会那么几下把式,那个酒店的老板有时候就喜欢带着老大,也算是半个保镖吧。 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老大到现在为止还记忆犹新,每当老大说起这个的时候,都深有感触! 当然这中间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赌博。 记得那天老大跟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是因为去小卖部买了包烟,结果找的钱中有一张假币,我当时就跟老大说去找那个小卖部,老大摆了摆手,说:“算了,反正就10块钱,让他得便宜算了!” 当时我很难想象一个这么彪悍的大个,吃了亏竟然一点报复心都没有,我说:“要不报警,让警察找他们麻烦!” 老大还是摇摇头:“算了吧,你看看我这是什么?” 说完老大把自己的上衣拉起来,我赫然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刀疤在胸口那个位置,好像有些年限了。 老大跟我说:“你知道这是怎么来的吗?” 我摇摇头! 老大看了我一眼说道:“这个疤是我年轻时候留下的,就是因为2张假币。。。。” 我茫然的看着他。。。 (ps不知不觉这章写的好长,但是故事还没完,所以这里就埋个笔,下章继续,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接下来的故事有点血腥和暴力,大家可要准备好哦!因为赌博本身就带着血腥和暴力共存,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反思--!)